交付方式

交付方式

交付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現實交付、簡單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擬制交付。 現實交付,即出賣人將標的物置於買受人的實際控制之下,是標的物直接占有的移轉,此為交付的常態。 簡單交付,即買賣契約訂立前,買受人已經通過租賃、借用、保管等契約關係實際占有標的物,標的物的交付繫於契約生效的交付方式。 占有改定,即動產物權的出讓人與受讓人之間特別約定,標的物仍由出讓人繼續占有,但在物權讓與契約成立時,視為交付,受讓人取得間接占有。 指示交付,又稱返還請求權讓與,動產由第三人占有時,出讓人將其對第三人的返還請求權讓與受讓人以代替支付。 擬制交付,即出讓人將標的物的權利憑證(倉單、提單)交與受讓人以代替物的現實交付。

種類

交付是指物品占有的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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