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及太平洋經濟社會委

亞洲及太平洋經濟社會委員會(亞太經社會)是聯合國負責亞洲及太平洋地區經濟社會事務的一個區域性職能部門。亞太經社會秘書處的任務是通過開展區域和亞區域的合作和一體化,協助各成員國解決經濟和社會問題。

機構簡介

亞洲 及太平洋經濟社會委員會(簡稱“亞太經社會”,U.N. Economic and Social Commission for Asia and the Pacific -- ESCAP) 是聯合國經濟社會理事會下屬的五個地區性委員會之一,是亞太地區建立最早、代表性最為廣泛的政府間多邊經濟社會發展組織,其主要職能是通過區域和次區域合作促進本地區社會經濟的發展,是聯合國在亞太地區的主要經濟和社會發展事務的論壇。亞太經社會是聯合國的附屬組織,工作包括透過在區內收集、評估和分發有關經濟、科技及統計資料,進行研究並提出制訂新措施,以促進亞太地區的經濟發展。亞太經社會的前身是1947年3月28日在中國上海成立的亞太和遠東經濟委員會(亞遠經委會),1949年6月由上海遷至泰國首都曼谷,1970年將會址正式設在曼谷。1974年改稱現名。作為聯合國在亞太地區唯一的政府間綜合性經濟社會發展組織,亞太經社會開創了地區合作的先河,多年來為開展區域和次區域合作、促進亞太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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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機構

作為亞太地區最大的政府間多邊組織,亞太經社會有53個正式成員和9個準成員(2004年4月),包括幾乎所有亞太地區(包括中亞,但西亞除外)的國家和美國、英國、荷蘭、俄羅斯和土耳其。亞太經社會最高決策機構是部長級會議,每年定期舉行;日常辦事機構為秘書處,秘書處的最高官員為執行秘書,由聯合國秘書長任命。

亞太經社會會議一般在每年的4、5月份召開,會議規模約為500-800人。每年會議均事先確定一個主題,通常為重要的全球性經濟或社會問題。會議分為高官段會議(3天)和部長段會議(3天)兩部分,高官段會議主要審議亞太經社會方案規劃、區域經濟合作、扶貧、統計、運輸、環境等經濟社會議題,部長段會議主要由各代表團團長圍繞當年會議主題進行一般性辯論,並討論通過會議決議和報告。

工作項目

亞太經社會業已制訂了三個層面的工作項目:在區域層面應對解決區域性問題;在亞區域和國家層面協助各國政府規劃、制訂均衡發展項目。在執行旨在刺激發展、改善社會經濟條件和幫助建設現代社會基礎的業務計畫方面,亞太經社會起著一個執行機構的作用。概括起來而言,亞太經社會的任務目標主要集中在以下四個方面:對亞太地區面臨的各種緊迫問題進行深入研究和分析;動員政府間機構推動經驗交流、由秘書處提供技術援助和諮詢服務;收集、傳播與社會和經濟發展有關的數據和信息。此外,作為亞太地區唯一的一個政府間論壇,亞太經社會扮演著一個獨特的角色。通過這個論壇,亞太地區各國每年都能聚集在一起開會,對經濟社會問題進行審查,以便推動和加強區域合作。在過去幾十年間,應成員國的要求,亞太經社會大大拓展了其活動領域。目前,亞太經社會優先考慮的領域包括促進區域內貿易和投資、技術轉讓、私有化和企業家精神、中小型企業、貿易效率等。亞太經社會對以上優先領域作出的反應業已收到初步成效,如有關國家發出了旨在改善和促進貿易和投資的國策倡議;私營部門對鼓勵信息獲得和交流倡議的參與程度有所擴大;提供了一些諮詢服務,使人們對電子商務和多邊貿易協定等當前一些熱門貿易話題的認識有所提高等。另外,亞洲遭遇的經濟危機也使得人們重新審視和關注區域行動,以恢復遭受危機衝擊的國民經濟和其它經濟活動。

會議結構

1. 亞太經社會每年召開會議,每次年會由高級官員部分和與之銜接舉行的部長級部分組成,會期最長為七個工作日,討論和決定與本區域包容性和可持續的經濟社會發展相關的重要問題,就其附屬機構和執行秘書提出的建議作出決定,審查和核准擬議的戰略框架和工作方案,並根據其職權範圍作出任何其它必要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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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最不已開發國家和內陸開發中國家問題特別小組會議和太平洋島嶼開發中國家問題特別小組會議至多為一天,在高級官員部分期間隔年交替舉行,並具有與全體委員會相等的地位。

3. 在亞太經社會年會之前組成的常駐代表和亞太經社會成員指派的其他代表諮詢委員會決議草案非正式工作組應在高級官員部分期間重組為決議草案工作組,並具有與全體委員會會議相等的地位。

4. 在亞太經社會年會高級官員部分期間舉行的全體委員會、包括與其相等機構的平行會議的數量不得超過三個。

5. 在不違反亞太經社會議事規則第31條的前提下,大力鼓勵打算向亞太經社會提交決議草案的亞太經社會成員至少在亞太經社會會議召開之前一個月向執行秘書提交草案,以便亞太經社會成員和準成員有足夠的時間進行審查。

附屬機構

(a) 巨觀經濟政策、減貧和包容性發展委員會;
在制訂和執行巨觀經濟政策以減貧和實現可持續包容性發展方面的經驗和實踐;區域經濟發展(包括發展籌資領域)的政策和備選方案;實現《千年發展目標》的戰略,特別將重點放在扶貧問題上;可增加貧困者收入和就業的有利於貧困者的經濟成長;在動員區域努力來處理扶貧問題以及那些有特殊需求的國家提出的其他關切以使最不已開發國家畢業方面取得的進展;通過可持續開發副作物減少農村貧困的政策選擇和方案,包括涉及性別層面的政策選擇和方案。

(b) 貿易與投資委員會;
貿易、投資和金融領域的區域合作機制和協定,包括《亞太貿易協定》;貿易與投資、企業發展和金融的政策選擇;通過農業技術轉讓和發展農基企業實現可持續經濟成長和農村減貧的政策選擇和戰略;為應對區域發展挑戰而進行技術轉讓。

(c) 運輸委員會;
運輸政策選擇和方案,包括那些針對《千年發展目標》的政策選擇和方案;亞洲公路、泛亞鐵路和亞太經社會為規劃國際聯運連線而推動的其他舉措;改善道路安全和運輸業務及物流效率的措施;支持加入和實施國際運輸協定。

(d) 環境與發展委員會;
將環境可持續性納入發展政策;使用可持續規劃和使用水資源的政策選擇和戰略;加強能源安全和可持續使用能源資源方面的區域合作。

(e) 信息和通信技術委員會;
將與信息和通信技術(信通技術)有關的問題納入發展政策、計畫和方案;區域和次區域兩級的信通技術轉讓和套用;信通技術使用方面的人力和機構能力開發;為減少災害風險套用信通技術。

(f) 減少災害風險委員會;
關於減少和減緩多重災害風險的政策備選方案和戰略;促進災害風險管理的區域合作機制,包括空間和其他技術支助系統;多重災害評估、備災、預警和應對災害風險。

(g) 社會發展委員會;
國際商定承諾的執行,包括聯合國就社會發展、人口、老齡化、殘疾、青年與弱勢群體、兩性平等和衛生等商定承諾的執行 ;社會政策和保護的政策選擇、戰略和良好做法 ;旨在締造包容性社會的社會政策和籌資措施。

(h) 統計委員會
追蹤亞洲及太平洋經濟社會委員會區域的重大社會經濟和環境趨勢,特別是在實現《千年發展目標》方面取得的進展;根據國際商定的標準和良好做法,查明經濟、社會和環境分析的數據需求;加強亞洲及太平洋經濟社會委員會區域各國國家統計局的能力建設,以根據國際商定的標準和良好做法提出、傳播和分析數據。

區域機構

(a) 亞洲及太平洋技術轉讓中心;

(b) 亞洲及太平洋副作物開發扶貧中心;

(c) 亞洲及太平洋統計研究所;

(d) 聯合國亞洲及太平洋農業工程及機械中心;

(e) 亞洲及太平洋信息通信技術促進發展培訓中心。

國際合作

中國是亞太經社會的發起國之一。1971年中國恢復在聯合國的合法席位後,也恢復了參與亞太經社會的活動。1978年7月起,中國向該組織派有常駐代表和副代表。1992年,亞太經社會第48屆會議曾在北京舉行,會議通過了旨在加強區域經濟合作的《北京宣言》。 中國香港是該委員會的附屬會員,並一直參與其轄下統計委員會、颱風委員會及環境和自然資源開發委員會等工作。

2004年4月22日至28日,聯合國亞太經社會第60屆會議在上海舉行。會議圍繞“加強發展合作,迎接全球化時代的挑戰”的主題,討論地區經濟和社會形勢、扶貧、全球化和社會等問題,會議通過了《上海宣言》,還通過包括《加強公共衛生能力建設區域行動倡議》、《亞太經社會技術合作項目執行工作》、《亞洲公路網政府間協定》、《亞洲及太平洋二類作物開發扶貧中心》、《振興聯合國亞太經社會太平洋業務中心》和《太平洋城市議程》等6項議程。>>

亞太經社會61屆會議於2005年4月21日至27日在泰國曼谷舉行。

2006年4月,亞太經社會第62屆年會在印度尼西亞首都雅加達舉行。會議通過了12項旨在加強地區性合作的決議及有關發展基礎設施的《雅加達宣言》。第63屆年會將於2007年11月舉行,主題為“在推動經濟發展和實現千年發展目標的前提下改善居住系統”。如果沒有成員主動請纓,那么下屆年會將在泰國首都曼谷舉行。

成員名單

亞太區域國家

阿富汗;澳大利亞;不丹;巴布亞紐幾內亞;巴基斯坦;朝鮮;斐濟;菲律賓;高棉;吉里巴斯;寮國;密克羅尼西亞;馬紹爾群島;孟加拉國;緬甸;馬來西亞;馬爾地夫;蒙古;諾魯;尼泊爾;韓國;日本;索羅門群島;斯里蘭卡;泰國;湯加;吐瓦魯;汶萊;萬那杜;紐西蘭;西薩摩亞;新加坡;印度;印度尼西亞;伊朗;越南;中國;烏茲別克斯坦;哈薩克斯坦;亞塞拜然;吉爾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土庫曼斯坦;亞美尼亞;俄羅斯;帛琉;土耳其;東帝汶

非亞太區域國家

法國;荷蘭;英國;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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