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歷
亞歷桑德魯·沃爾特1745年在義大利蘭巴爾迪的科摩出生和受教育。並在科摩教書。
1774年他成為科摩皇家學院的教授。
1779年他是帕維亞大學的實驗物理教授,他在此位置上工作了40年。
1827年在義大利的堪諾高(Camnogo)逝世。
科研成果
1775年沃爾特發明並普及起電盤,它能產生靜電。1776-1776年,沃爾特研究氣體化學,他收集沼氣而發現甲烷。設計在閉合容器內用火花點燃氣體。沃爾特還研究現今我們稱為電容的隔片之間的電勢和電容之間的關係。並發現,對一定的物質而言,二者是成正比的,現稱這種關係為電容的沃爾特定律。由於這個工作,電勢的單位還用沃爾特命名。
約在1800年,沃爾特在帕維亞大學工作期間,聽聞了伽爾華尼(Galvani)發現了“動物電”的現象。他不同意伽爾華尼對他的動物電產生的解析。沃爾特想,如果青蛙腿本身帶電,為什麼掛青蛙腿的勾的軌道一定要和另外一種不同種的金屬接觸時才能產生電而使青蛙腿抽動?沃爾特認為;電是由二種不同金屬帶有不同的電位而產生的。
沃爾特把他的觀點告訴了伽爾華尼,他們並在公開的場合辨論。但二人還是各自堅持自己的觀點。此後,沃爾特又進行了一些實驗,得出的結論是,單靠二種不同金屬的電位差所產生的電是不足以使青蛙腿抽動的。關鍵是要在二種不同金屬之間加上一種電解質,才能產生較大的電流。
根據他的實驗結果,沃爾特用銀片和鋅片,中間用硬紙片隔開,這樣重疊十多次,然後放在電解液,如稀鹽酸中,再用銅線在面上和底部聯接,作為電極。做成了世界上第一個能連續產生電流和重複使用的電池。能用它產生電磁場,進行電解等。對科學的發展和推動起了極重要的作用。
沃爾特發明第一個電池後,還有一個附加的發明,就是他利用萊頓瓶把電從一根用木板與地絕緣的銅線由科摩送到米蘭,路程約50公里。這個發明是用電進行通訊的前期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