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義
五聲階為中國古代音律記錄方式,它們有五個分別是宮、商、角、徵、羽。這五個音階相當於現代音樂中的C、D、E、G、A五個音階。
特徵
中國的五聲階是採用“三分損益法”,故而我國是最早利用這中方法來計算音律的國家。
相關文獻《管子·地員篇》中記載“凡將起五音,幾首,先主一而三之,四開以合九九,以是生黃鐘小素之首以成宮。三分而益之以一,為百有八,為徵。不無有三分而去其乘,適足以生商。有三分而復乾其所,以是生羽。有三分去其乘,適足以是成角。”(註:《管子》有的篇章為後人摻入,但《地員篇》應是管仲所作,因其三分損益法只計算了五聲,而《呂氏春秋》計算了十二律,較管子詳細,應該說《呂覽》是在《地員篇》基礎上的發展。因此可以說三分損益法,在公元前7世紀管子時已產生。)
計算方式“三分損益法“的產生程式的計算過程如下。三分損一(2/3)所發之音高純五度,三分益一(4/3)所發之音比原長所發之音低純四度。宮聲的律數所以為81,據說是用長九寸,內圓九分(一說三分),可容八十一顆黑黍米(體積1立方分)的竹管所發出的聲音而得出的。後來東漢京房改為用弦長定音律的長度,更趨準確。中國古代五音階,與古希臘畢達哥拉斯的計算相符,也接近於現代科學計算的音階,具有一定的科學性。
五聲的來由
中國古代認為五聲又與五行、五方、四時密切相關。在《漢書·律曆志》中把宮、商、角、徵、羽與土、金、木、火、水,以及東、南、西、北、中,還有春、夏、秋、冬聯繫起來。謂之曰:宮為土聲,居中央,與四方、四時相應;角為木聲,居東方,時序為春;徽為火聲,居南方,時序為夏;商為金聲,居西方,時序為秋;羽為水聲,居北方,時序為冬
“商”和“羽”是古代“宮商角徵羽”五音階中的兩個,與洋人的五線譜和七音階簡譜是大同小異的。洋人的七音階是“1234567”七音,其中的“4”和“7”都是半音。中國人的祖先自古就追求完美,只要整音、不要半音,所以我們的“宮商角徵羽”就相當于洋人的“12356”,只有“斗來米叟拉”,沒有“發”和“西”。這裡的“商”似“2”,其調較低亢悲壯;“羽”似“6”,其調較激越高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