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衛生和計畫生育、中醫藥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衛生和計畫生育以及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規劃,提出相關政策建議。負責協調推進全縣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和醫療保障,統籌規劃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和計畫生育規劃的編制和實施。
二、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與干預,組織實施免疫規劃工作。制定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預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風險評估計畫,組織和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三、負責制定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管理規範、標準和政策措施,組織開展相關監測、調查、評估和監督,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
四、負責組織擬訂基層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全縣基層衛生和計畫生育、婦幼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基本公共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均等化,完善基層運行新機制和鄉村醫生管理制度。
五、負責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的行業準入管理並監督實施。制定醫療機構及其醫療服務、醫療技術、醫療質量、醫療安全以及采供血機構管理的規範、標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和實施衛生、計生專業技術人員準入、資格標準,制定和實施衛生、計生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和服務規範,建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
六、負責組織推進公立醫院改革,建立公益性為導向的績效考核和評價機制,建設和諧醫患關係,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七、組織實施國家藥物政策和基本藥物制度,提出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
八、貫徹落實國家生育政策,完善生育管理政策,組織實施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組織監測計畫生育發展動態,提出發布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信息建議。制定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制定優生優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畫,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
九、組織建立計畫生育利益導向、計畫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和促進計畫生育家庭發展等機制。負責協調推進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
十、負責衛生和計畫生育信息化建設,加強全員人口信息系統建設,落實推進全縣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
十一、制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制度並組織落實,推動建立流動人口流入地、流出地衛生和計畫生育信息互聯互通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十二、組織擬訂全縣衛生和計畫生育人才發展規劃,指導衛生和計畫生育人才隊伍建設。加強全科醫生等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培養,建立完善住院醫師和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並指導實施。
十三、組織擬訂衛生和計畫生育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衛生和計畫生育相關科研項目。
十四、指導全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工作,完善綜合監督執法體系,規範執法行為,監督檢查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組織實施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的考評工作。監督落實計畫生育一票否決制。
十五、負責衛生和計畫生育宣傳、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等工作,依法組織實施統計調查。組織指導交流合作與援外工作,開展與港澳台的交流與合作。
十六、承擔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和縣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承擔幹部保健工作,負責全縣重大活動與重要會議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七、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政務信息、保密、信訪、扶貧、政務公開等工作;協調安全生產工作;開展醫療衛生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負責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黨務、政治思想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社會治安綜合管理工作。
計畫財務股:
擬訂全縣衛生和計畫生育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指導縣衛生和計畫生育的編制和實施;承擔統籌規劃與協調衛生和計畫生育資源配置工作,管理大型醫用裝備的配置;擬訂藥品和醫療器械採購相關規範並指導實施;指導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體系建設;承擔機關和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協同管理衛生醫療服務價格和規範服務行為;指導、監督衛生和計畫生育經費、獎勵扶助經費、社會撫養費及縣級衛生和計畫生育事業經費的管理使用,推動完善衛生和計畫生育事業經費投入機制。
體制改革股:
承辦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的具體工作,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方針、政策、措施的建議,督促落實領導小組會議議定事項;承擔組織推進公立醫院改革工作。
疾病預防控制股:
擬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疾病防控體系,防止和控制疾病的發生和疫情的蔓延;協調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承擔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承擔縣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工作。
擬訂突發公共事件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規劃、制度、預案和措施;組織協調與指導各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準備、監測預警、處置救援、分析評估等衛生應急活動;組織實施對突發急性傳染病防控和應急措施;對重大災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輻射事故等組織實施緊急醫學救援。
婦幼健康服務股:
擬訂婦幼衛生、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政策、規劃、規範、標準;推進婦幼衛生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體系建設,承擔並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依法規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工作;做好優生優育服務工作;指導、檢查、督促節育手術併發症的預防、鑑定和治療。研究提出促進計畫生育家庭發展的政策建議,建立和完善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機制及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制度,擬訂計畫生育獎勵扶助政策;承擔協調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工作。
醫政股:
擬訂醫療機構、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醫療服務、醫療安全、采供血機構管理等有關政策、規範、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建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醫療質量評價和監督體系的有關工作;擬訂醫務人員執業標準和服務規範;指導醫療機構藥事、醫療機構感染控制、醫療急救體系建設、臨床實驗室管理等有關工作;擬訂公立醫院運行監管制度。
組織實施基本藥物制度,提出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
負責全縣病殘孩醫學鑑定、審批工作;承擔幹部保健工作;承擔重大活動的醫療保障工作。
擬訂農村衛生和社區衛生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基層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基層衛生政策的落實。
中醫藥管理股:
貫徹落實國家的中醫政策,擬訂中醫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中醫醫療機構設定規劃,指導業務建設,組織中醫學術交流與技術合作;組織中醫藥人員的培訓和繼續教育。
人事股:
制訂衛生和計畫生育人才發展規劃;指導全縣衛生和計畫生育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幹部隊伍教育培訓規劃並指導落實。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人事、勞資、職稱、工會、共青團、婦女、計畫生育等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
政策法規監察股:
組織擬訂衛生和計畫生育相關政策;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指導衛生和計畫生育系統法制宣傳教育;指導衛生和計畫生育系統落實執法責任制;組織協調落實本部門執法責任制;協調縣衛生監督所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計畫生育綜合監督和具體的行政執法工作;按照職責分工協調縣衛生監督所承擔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和計畫生育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公共場所、飲用水安全、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督辦重大違法案件,指導規範綜合監督執法行為。
組織推進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及職能轉變相關工作,負責縣級管理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負責縣級管理公共場所改、擴建衛生許可,全縣飲用水供水單位衛生許可,縣級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執業許可審批和校驗,醫療機構設定和執業許可,醫師執業註冊等衛生和計畫生育行政審批職能;負責鎮級計畫生育技術機構開展與計畫生育有關的臨床醫療服務項目審批,縣級計畫生育技術服務人員執業許可證核發等日常管理的事項,負責局機關其他行政審批職能及上級下放委託的審批事項。
信息統計股:
承擔衛生和計畫生育的信息化建設和統計工作,加強全員人口信息系統建設,落實全縣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參與人口統計數據分析和人口變動抽樣調查;承擔國家和省、市人口和計畫生育財務統計及家庭獎勵扶助統計工作;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經常性檢查和指導工作,及時為領導提供有關決策數據。
宣傳科教股:
制定全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積極開展全民性基本國情和基本國策宣傳教育,宣傳國家衛生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協同黨校抓好領導幹部衛生和計畫生育理論學習,指導全縣加強衛生和計畫生育宣傳網路建設,指導和組織針對不同年齡時期育齡民眾開展衛生和計畫生育宣傳報導,組織征訂、發行計畫生育宣傳品;指導督促基層做好衛生和計畫生育宣傳工作;承擔衛生和計畫生育科學普及;新聞和信息發布;負責輿情監測;協調縣健康教育研究所開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工作。
下屬單位
五華縣120醫療急救指揮中心
五華縣人民醫院
五華縣中醫醫院
五華縣婦幼保健計畫生育服務中心
五華縣疾控中心
五華縣衛生監督所
五華縣人口管理監察大隊
五華縣慢病站
五華縣採血點
五華縣皮膚院
辦公地址
辦公地址:廣東省五華縣水寨鎮華興北路9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