棋具
一、棋盤為五橫五豎的橫縱線交叉,另有東南-西北向、西南-東北向的斜線各三條。某一橫棋邊中點多內畫十字的菱形,稱為夜壺。
二、每方十餘枚棋子,以兩色區分敵我。
規則
兩人在4×4的棋盤格上進行對弈。每人各執12到20枚左右不等的不同棋具(可以用樹葉、樹枝、不同顏色的石子等代替),輪流在棋盤交點上布棋,分為三斜陣、四斜陣、通天陣、小方陣、橫棍、豎棍不同的陣法,布棋時每成一陣,可以殺死對方未成陣的數枚棋子(一般在被殺死的對方棋子上放一個己方的棋子,表示此子已死),小方陣、三斜陣,殺一子,四斜、橫棍殺兩子、通天陣與豎棍,殺三子。(不同地區規則略有不同)。其中死掉的棋子在布棋時占據位置,但不發揮作用,布滿棋後,死棋拿走,其餘棋子沿死掉的棋子留出的位置,進行走棋。走棋時,棋子每次只能演橫、豎各走一格,成陣後殺掉對方數枚棋子(數量同上),直至對方無陣可成或認輸為止。
布棋與走棋時,要儘量用棋子成自己的陣,破對方的陣。
布棋時雙方都無陣可成,走棋時雙方各拿掉對方一子。其中後手布棋方先拿。
布棋與走棋時,殺死對方的都必須是未成陣的棋子,要是無子可殺,該由對方指定。
夾棋類遊戲
夾棋,傳統棋類,規則隨各地略有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