棋具
一、盤有三種,棋盤中心點稱為首府。
(1)豎的橫縱線交叉,另有東南-西北向、西南-東北向的斜線各七條,組成共四十一個棋點。
(2)豎的橫縱線交叉,另有東南-西北向、西南-東北向的斜線各十一條,組成共八十五個棋點。
(3)豎的橫縱線交叉,另有東南-西北向、西南-東北向的斜線各十五條,組成共一百四十五個棋點。
二、方棋子數等於全部棋點數,以兩色區分敵我。
規則
一、弈過程分兩階段。
(1)對弈雙方依次將己子放入空棋點,但不可以放於首府,首府的八個鄰點也不可被一方全占。等棋盤剩下首府為空點時方可走子。
(2)輪流移動一枚己棋,沿線一步。
二、吃子:
無論是下子或走子階段,只要己方棋子排成以下兩種排列就把該些敵子提出交回對手,並在該棋位補同樣數量己子。
(1)夾:造成兩枚己棋在同線夾住一枚敵棋。
(2)剔:造成同線除端點有一枚敵棋外,其餘均屬己棋。
三、一方無棋子可走時,遊戲結束,棋多者勝
夾棋類遊戲
夾棋,傳統棋類,規則隨各地略有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