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組織實施本市少數民族、宗教工作的發展規劃、計畫。
(二)負責全市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等方面特殊問題的調查研究,並提出相關意見,承辦相應事宜。
(三)監督實施本市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建設;監督辦理少數民族權益保障事宜;協調處理民族關係中的重大事宜。
(四)參與管理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工作,參與解決少數民族教育問題。
(五)負責組織全市少數民族重大文化活動,參與組織全市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指導少數民族歷史文化等方面的收集、整理、出版工作。
(六)參與擬訂本市少數民族人才隊伍建設規劃,聯繫少數民族幹部。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教育、使用等工作。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五指山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內設5個職能崗:
(一)辦公室。
起草、審核有關綜合性檔案和重要報告;負責會議組織、秘書事務、信息綜合、文電處理、文書檔案管理和機要保密工作;制定機關內部規章制度;負責辦公現代化管理工作;負責本局信訪工作; 參與少數民族人才隊伍建設規劃的擬訂和實施工作;承擔聯繫少數民族幹部的具體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承辦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教育、選拔推薦工作;負責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老幹部職工服務和黨群工作;財務管理職能按有關規定執行。
(二)政策法規崗。
參與起草民族宗教地方性法規草案和政府規章;承擔民族宗教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情況的督促檢查工作;研究民族關係重大突發事件的預警、應急機制問題,提出協調民族關係的工作建議;承辦民族識別、民族成份管理和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有關工作;指導、承辦行政複議、應訴工作;承擔本系統普法工作。
(三)經濟發展崗。
組織分析我市經濟運行情況,配合有關部門制定我市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參與我市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和分析;研究提出涉及我市的財政、金融、稅收、經貿等方面的特殊政策措施,監督少數民族經濟政策的實施;指導和協調我市少數民族貿易、特需用品生產及國家有關少數民族優惠政策的組織實施,促進我市和其他少數民族地區的經濟技術合作;參與實施我市扶貧規劃。
(四)文化教育科技崗。
指導和協調少數民族文化、藝術、體育、衛生和新聞出版等活動。參與組織全市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協助有關部門開展少數民族醫藥的挖掘整理和少數民族文物的保護工作;協助有關部門開展少數民族(民間)文化藝術活動;組織少數民族對外文化藝術交流活動;協助有關部門發展少數民族衛生事業;指導有關少數民族語言的翻譯、出版、廣播、影視工作;參與研究制定少數民族教育的有關政策,提出少數民族教育發展的意見和建議;配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做好對少數民族地區的教育援助和國家對少數民族教育扶持的有關事宜;協助科技行政主管部門推進我市的科技發展和對口支援,加快科技在我市的推廣和普及。
(五)宗教事務崗。
依法加強對宗教事務的管理,研究宗教方面的政策問題,提出建議和意見;推動有關宗教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宣傳教育和貫徹實施;指導涉及宗教政策問題的文章、材料、書刊及音像製品出版工作;對有關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並提出政策性意見;幫助有關全市性宗教團體搞好自身建設,培養、教育宗教教職人員,聯繫宗教界上層人士;支持和幫助宗教界開展對外友好交流活動。
三、人員編制
五指山市民族宗教事務局行政編制6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機關工勤人員財政預算管理事業編制1名。
局長:朱征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