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代十國官制

唐代宗時設內樞密使,本由宦官擔任,掌傳遞詔旨密奏。 至後唐時,樞密院長官樞密使可參議軍國大政的決策了。 後周規定樞密院專管全國軍事,不管民政。

五代十國官制大體沿襲唐制,朝廷以三省六部為主幹;地方官制也是州、縣兩級,州設刺史,縣設縣令,重要城市設府。變化較突出的是樞密院地位提高。唐代宗時設內樞密使,本由宦官擔任,掌傳遞詔旨密奏。唐末改由士人充任。至後唐時,樞密院長官樞密使可參議軍國大政的決策了。後周規定樞密院專管全國軍事,不管民政。這種情況進一步發展,就形成了宋代中書、樞密對掌文二柄的職官體制。五代十國的各個政權是唐末藩鎮割據勢力的延續,他們依靠武力維持統治,因此對於麾下的幕僚給予重用,對於許多重要職務作為臨時差遣委派幕僚去做,這樣就使舊有的一套正式官職近於虛設。這時期的官制雖然基本沿用唐制,但各朝又有不少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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