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人制足球賽競賽規則
第一章 合格標誌
「國際足聯檢驗合格」標誌(FIFA INSPECTED)。 「國際比賽球標準」證明(INTERNATIONAL MATCHBALL STANDARD)足球上附有這些標誌,表示正式通過檢驗,除了符合規則第二章規定的基本規格,並且符合各種標誌的技術規格。各種標誌的技術規格由國際足聯發布。執行檢驗的機構由國際足聯挑選。 各國家足球協會可規定其比賽使用有這三種標誌之一的球。 其它所有比賽使用的球,必須都符合規則第二章的規定。 國家足球協會規定其比賽使用有FIFA APPROVED標誌或FIFA INSPECTED標誌的球,也必須允許使用有免付費的INTERNATIONAL MATCHBALL STANDARD的標誌的球。 國際足球總會主辦的比賽,和各洲足球聯盟及各國家足球協會管轄的比賽,比賽使用的球不可有商業廣告,除了競賽及主辦單位的徽章及授權的製造廠商的商標。競賽規程可規定這些標誌的大小及數量。
第二章球員人數
球員一場比賽應由兩隊參加,每隊上場球員不可多於5人,其中必須有一人是守門員。
替換球員程式國際足聯、各洲足球聯盟或國家足球協會依照規則所舉辦的任何正式比賽,都可替換球員。
替補球員至多以7人為限。在比賽時,替換球員的次數沒有限制。一名已經替換出場的球員,可以再進場替換另一名球員。 當球在比賽中或在死球時都可以替換球員。 替換球員的規定如下:
*球員離開球場,必須由自己球隊的換人區離開。
*球員進進球場,也須由自己球隊的換人區進入,但是應等到離場球員完全越過邊線時,才可進場。
*換人球員無論是否上場比賽,都應服從裁判的判決及管轄。
*當換人球員進進球場時,即完成替換。此時,換人球員成為比賽球員,被換人球員即失去比賽球員身份。
守門員可以和任何其它球員交換位置。
第三章違規/判罰
當替換球員時,如果換人球員在被換人球員尚未離開球場前,即先進進球場:
*停止比賽
*指示被換人球員離開球場
*警告換人球員並舉黃牌
*由對方球員在比賽停止時球所在的地點,踢間接自由球重新開始比賽。如果球在罰球區內,踢間接自由球的地點應在罰球區線上,最接近比賽停止時球的位置的地點。當替換球員時,換人球員進進球場或被換人球員離開球場末經由換人區:
*停止比賽
*警告違規球員並舉黃牌
*由對方球員在比賽停止時球所在的地點,踢間接自由球重新開始比賽。如果球在罰球區內,踢間接自由球的地點應在罰球區線上,最接近比賽停止時球的位置的地點。國際足聯決議決議1比賽開始時,每隊上場比賽球員人數至少5人。決議2有球員被判罰離場,如果任何一隊球員少於3人(包括守門員),這場比賽應停止。第四章 球員裝備安全性球員不得穿戴對自己或其它球員有危險的裝備或任何物品,包括任何珠寶飾物。
第四章中場休息時間
中場休息時間不得超過15分鐘。國際足聯決議決議1如果比賽未指派計時員,球隊教練應向裁判要求暫停。決議2如果競賽規程規定比賽平局時應加時比賽,加時比賽中,球隊不可要求暫停。第九章開始比賽及重新開始比賽預備擲幣決定球隊選邊。擲幣得勝的一隊,決定上半場攻哪一個球門,另一隊中場開球比賽。猜擲幣得勝的一隊,在下半場開始時中場開球。下半場比賽時,交換場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