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連浩特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九、負責二連市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定社會發展戰略、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擬定二連市社會發展政策辦法,研究提出促進二連市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 指導和協調二連市招標工作,組織擬定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國民經濟動員政策、規劃、計畫的措施辦法,組織實施二連市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分析研究和協調解決二連市工業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研究提出綜合性政策建議;統籌二連市工業的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關於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戰略、方針、政策,擬定並組織實施二連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分析二連市經濟形勢,提出二連市國民經濟發展、價格調控和最佳化經濟結構的目標、政策建議和措施辦法、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二、承擔監測二連市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預測預警、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二連市經濟運行、總量平衡、經濟安全和產業安全等重要問題並提出調控政策建議。負責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調節經濟運行,負責組織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
三、負責匯總分析全市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情況;參與制定財政、金融、土地政策,綜合分析財政、金融、土地政策的執行效果;組織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價格收費政策,提出二連市價格調控目標;組織和制定調整二連市管理的商品服務和收費標準;負責監督檢查價格政策的執行,依法查處二連市價格違法行為和價格壟斷行為;開展價格認證和價格鑑證工作。
四、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二連市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定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搞好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和改革試驗區工作。
五、承擔規劃二連市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的責任,擬定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銜接平衡需要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負責審核並上報由自治區審批(核准、備案)的重大建設項目。監督國家、自治區撥款建設項目和二連市重大建設項目以及利用外資項目的實施;按規定許可權對二連市建設項目進行立項、審批、核准或備案;指導和監督二連市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引導民間投資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及政策建議。
六、推進二連市經濟結構調整。組織擬定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二連市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做好與二連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協調解決農牧業和農村牧區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擬定二連市服務業、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組織擬定二連市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規劃和政策措施,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問題。
七、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主體功能區規劃並進行監測評估,提出二連市功能劃分方案並協調實施;研究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組織擬定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及二連市西部大開發、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的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地區經濟協作的統籌協調,承擔二連市對外開放工作;綜合協調二連市經濟開發區的規劃和發展工作。
八、承擔二連市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調控的責任,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畫並監督執行,根據經濟運行情況對進出口總量計畫進行調整,擬定戰略物資儲備規劃,負責組織二連市戰略物資的收儲、動用、輪換和管理。
九、負責二連市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定社會發展戰略、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擬定二連市社會發展政策辦法,研究提出促進二連市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
十、負責二連市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定二連市發展循環經濟、全社會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二連市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二連市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
十一、組織實施國家和自治區應對氣候變化的戰略、規劃和政策;組織擬定二連市應對氣候變化的規劃和政策措施。
十二、起草二連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對外開放的有關法規、規章及其它規範性檔案。指導和協調二連市招標工作,組織擬定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國民經濟動員政策、規劃、計畫的措施辦法,組織實施二連市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十三、承擔重大建設項目稽察責任,跟蹤檢查相關行業和部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二連市投資政策和規定情況;組織開展對中央、自治區和二連市政府投資項目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
十四、承辦二連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科室職責

(一)辦公室工作職責
負責文電、會務、秘書、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起草重要的綜合性文稿,承擔新聞宣傳和信息引導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規章制度建設等工作;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
負責機關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等工作。
根據工作分工,辦公室對應自治區發改委辦公室、人事教育處,承擔相應工作。
(二)綜合業務科工作職責
監測分析二連市經濟形勢和國內外經濟發展變化,進行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測預警;研究總量平衡,提出經濟調節的目標以及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開展巨觀調控政策評估;組織擬定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提出年度重要商品平衡的總量目標和相關政策建議;提出二連市重要物資儲備政策建議,擬定並協調二連市重要物資儲備計畫;組織研究和提出二連市經濟安全和總體產業安全戰略及政策建議。
組織研究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改革開放和國際經濟的重大問題;承擔機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
提出二連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生產力布局的建議;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及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組織擬定二連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測與評估;統籌協調二連市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
研究二連市經濟體制改革問題;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組織擬定二連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推進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和改革試驗區工作;協調解決經濟體制改革進程中的重大問題。
組織擬定二連市區域經濟發展規劃,提出區域經濟發展的重大政策建議;協調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政策,參與制定土地和礦產資源政策,參與編制水資源平衡與節約、生態建設與環境整治、土地與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主體功能區規劃;協調落實促進區域協調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提出重大項目布局建議並協調實施;綜合協調二連市開發區的規劃和發展工作。
根據工作分工,綜合業務科對應自治區發改委政策法規處、發展規劃處、國民經濟綜合處、經濟體制綜合改革處、地區經濟處、醫改辦,承擔相應工作。
(三)投資科工作職責
監測分析二連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擬定二連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劃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措施;起草二連市固定資產投資管理有關規範性檔案;提出深化投資體制改革和修訂投資核准、備案目錄的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核重大建設項目;會同各職能部門組織編制項目,下達年度投資計畫;承辦許可權內二連市基本建設項目的審查轉報工作。
組織擬定二連市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協調國民經濟平戰轉換能力建設;協調解決全市國防動員工作中的相關問題;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調節經濟運行,負責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
研究分析全市全社會資金平衡,做好發展規劃和財稅金融政策的統籌協調;參與研究全市財政政策和財政、金融體制改革等問題,分析財政政策和金融政策執行情況並提出建議;提出直接融資的政策建議,按分工核准非上市公司發行企業(公司)債券,參與二連市政府債券發行管理工作,牽頭推進全市產業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的發展及制度建設;參與上市企業的推薦審核。
根據工作分工,投資科對應自治區發改委固定資產投資處、財政金融處、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承擔相應工作。
(四)西部開發和東部振興辦公室
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擬定國外貸款規劃並提出重大備選項目;按規定許可權,審核外商投資項目、國外貸款投資項目;研究二連市對外開放的問題。
組織實施國家推進西部大開發的戰略、規劃和政策,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提出推進二連市西部大開發的重點基礎設施建設、生態環境建設、重大項目布局建議並協調實施。
組織實施國家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的戰略、規劃和政策,協調解決東部經濟振興的有關問題;提出二連市調整改造、重大項目布局等建議並協調實施;研究擬定二連市資源型城市(地區)可持續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相關重大問題;
根據工作分工,西部開發和東部振興辦公室對應自治區發改委西部開發處、東部振興處,承擔相應工作。
(五)社會事業發展科工作職責
負責研究提出二連市社會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建議,組織擬定和協調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廣播影視、旅遊、政法、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二連市社會事業建設;協調二連市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
分析研究和協調解決二連市服務業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研究提出綜合性政策建議;統籌二連市服務業的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
分析研究二連市高技術產業及產業技術發展情況,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政策;協調解決高新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等方面的問題;推動國民經濟新產業的形成;參與經濟技術開發區的發展戰略及產業布局調整,參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及管理;會同各職能部門組織編制項目,下達年度投資計畫;承辦許可權內二連市社會發展、高技術產業領域建設項目的審查轉報工作。
分析研究二連市農牧業和農村牧區經濟發展情況,提出農牧區經濟發展規劃、體制改革及有關政策建議,協調二連市農牧業和農村牧區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
監測分析區內外市場狀況,承擔二連市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相關工作;組織擬定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畫並監督執行,根據經濟運行變化,提出計畫調整建議;會同有關方面管理糧食、棉花、食糖、食鹽、化肥等儲備;擬定二連市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協調流通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
組織實施國家推進西部大開發的戰略、規劃和政策,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提出推進二連市西部大開發的重點基礎設施建設、生態環境建設、重大項目布局建議並協調實施。
組織實施國家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的戰略、規劃和政策,協調解決東部經濟振興的有關問題;提出二連市調整改造、重大項目布局等建議並協調實施;研究擬定二連市資源型城市(地區)可持續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相關重大問題。
研究分析二連市就業與人力資源、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情況,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戰略和政策建議;推進相關體制改革,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根據工作分工,社會事業發展科對應自治區發改委社會發展處、就業和收入分配處、高技術產業處、農村牧區經濟處、經濟貿易處、產業協調處(關於第三產業和服務業方面的工作),承擔相應工作。
(六)基礎產業科工作職責
統籌二連市能源、交通運輸發展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綜合分析二連市能源和交通運輸運行狀況,協調有關重大問題,提出有關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
分析研究二連市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問題;組織擬訂全社會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的規劃和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環保產業、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組織協調二連市重大節能減排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綜合分析氣候變化對二連市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組織擬訂二連市應對氣候變化的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實施清潔發展機制工作;協調開展應對氣候變化國際合作和能力建設;會同各職能部門組織編制項目,下達年度投資計畫;承辦許可權內二連市基礎產業、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能源等領域建設項目的審查轉報工作。
分析研究和協調解決二連市工業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研究提出綜合性政策建議;統籌二連市工業的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
根據工作分工,基礎產業科對應自治區發改委基礎產業處、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處、能源局、鐵路辦、產業協調處(關於工業方面的工作),承擔相應工作。
(七)物價綜合管理科工作職責
監測分析價格形勢,擬訂二連市年度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和措施;負責修訂二連市價格管理目錄、價格預警、價格宣傳等工作;負責組織制訂和調整二連市管理的重要商品價格;監督和組織實施國家及自治區以及二連市價格政策執行;組織重要商品的成本和市場調查工作;指導二連市價格監督檢查、價格反壟斷、價格行政複議等工作;組織開展價格管理工作,監督執行價格政策和政府定價;組織指導收費管理工作,負責職權範圍內本地區行政、事業經營性收費的調整和監管;組織辦理《收費許可證》及年檢、審驗工作,參與整頓治理亂收費工作;開展價格認證和價格鑑證工作;開展價格信息監測工作。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及二連市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經營性服務價格(收費)工作的法律法規、政策;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及我市關於收費改革方案;研究擬訂二連市收費的措施辦法;承擔二連市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經營性服務價格(收費)管理責任;擬訂和調整二連市管理許可權範圍內收費標準;擬訂並實施治理亂收費辦法。
根據工作分工,物價綜合管理科對應自治區發改委價格處、收費管理處、價格監測中心,承擔相應工作。
(八)價格監督檢查局工作職責(掛價格成本調查監審局牌子)
負責對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商品和服務價格的監督檢查;對價格違法行為依法進行處罰;負責對行政事業收費項目標準、範圍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違反政策規定的亂收費行為依法進行處罰;負責對市場價格監督檢查,規範價格行為,維護正常的市場價格秩序;負責指導、檢查商品和服務(收費)的明碼標價,對違反明碼標價規定者依法進行處罰;負責受理、承辦價格舉報案件的立案查處工作;組織開展"價格誠信單位"評選活動,指導幫助經營者規範內部價格管理;承辦國家、自治區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機構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根據工作分工,價格監督監察局對應自治區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局、成本調查隊,承擔相應工作。
(九)市重點項目稽察特派員辦公室工作職責
負責組織開展對重大建設項目的稽察;跟蹤檢查相關行業和部門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投資政策和規定情況;組織開展對中央、自治區和市政府投資項目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違規問題,按國家、自治區有關規定提出處理意見。
根據工作分工,重點項目稽察辦對應自治區發改委項目稽察辦,承擔相應工作。
(十)重點項目辦公室工作職責
做好全市重點項目的推進工作;監督、檢查重點項目工程進度;多渠道引進資金建設重點項目;負責對市級和盟級重點建設項目的匯總、整理和項目庫的維護、更新、填報。協調各相關部門做好重點建設項目在項目實施各階段的服務工作;負責與各重點建設項目的信息溝通和信息反饋。承擔各級領導布置的其它相應工作。
(十一)價格認證中心工作職責
認真貫徹執行黨的方針、政策;認真執行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開展涉案物品價格鑑證;接受司法機關委託開展涉案物品價格鑑證;接受各類市場主體及公民的委託,對各類有形、無形資產或者各種勞務、服務項目進行價格評估。
根據工作分工,價格認證中心對應自治區價格認證中心,承擔相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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