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概況
資格鑑定:人力資源管理為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公布的90個必須持職業資格證書就業上崗的職業之一。人力資源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人力資源規劃、員工招聘選拔、績效考核、薪酬福利管理、激勵、培訓與開發、勞動關係協調等管理工作。經統一培訓,並經統一鑑定、考試合格後,可獲得由國家勞動部頒發、湖南省勞動保障廳核發全國通用的、職業準入必備的國家唯一法定職業資格證書;電子註冊,網上可查詢,終生有效,全國通用。該證書用以證明持證者具備本職業所要求的專業知識、技能和職業資格,是用人單位招聘錄用、績效考核、選拔晉升的重要依據,並依據湖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和湖南省財政廳(湘勞社政字22號)檔案精神可享受相應津貼。
主辦單位
推薦學校:2013年以金色未來教育培訓【批准文號E0309002】為代表的專業從事人力資源管理師培訓機構,憑著雄厚的師資團隊、權威認證、高通過率幫助了上萬名在職工作人員及在校大學生規劃了方向及系統的學習了人力資源管理師全部知識,並順利通過國家統一考試,獲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為石家莊、秦皇島、保定等河北、天津地區培養輸送了大量高水平的人力資源專業技能人才。
湖南新東方教育培訓中心繫湖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審批、監管的省直培訓機構,湖南省人力資源管理職業資格指定培訓機構(湘勞社函〔2004〕46號),以課時充足、管理嚴謹、師資權威、教學負責、合格率高等優勢,取得了良好的社會反響,積累了非常豐富的考試培訓教學經驗。
為適應企業對人力資源管理人員的需求,提高從業人員的職業技能,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職業技能鑑定中心《關於開展國家職業資格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人員職業全國統一鑑定試點工作的通知》(勞社鑒發35號)、湖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組織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等9個職業從業人員參加全國統一鑑定的通知〔湘勞社函(2003)192號〕檔案,為組織好2009年全國統考培訓,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培訓對象
1、從事人力資源規劃、員工招聘選拔、績效考核、薪酬福利管理、培訓與開發、勞動關係協調等工作的管理人員和高級管理人員以及企事業單位內有關人員。
2、在企業其它崗位,希望從事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人員。
3、在校大學生人力資源管理專業和非人力資源管理專業。
企事業單位在職人員或有志於從事人力資源規劃、員工招聘選拔、績效考核、薪酬福利管理、激勵、培訓與開發、勞動關係協調等工作的專業管理人員。
政策待遇
凡取得人力資源管理師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依據湖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和湖南省財政廳(湘勞社政字22號)檔案規定享受相應津貼,其標準為:“已取得技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職業資格證書,且在相應崗位工作的,其津貼可按不低於150元/月的標準執行。”
職業概況
行業標準
為了適應勞動力市場對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人員的需求,提高從業人員的技能,2001年勞動和社會保障部(2007年原人事部與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合併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職業技能鑑定中心委託中國勞動學會企業人力資源管理與開發專業委員會起草了《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人員國家職業標準(試行)》(以下簡稱《標準》),2001年8月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布實施《標準》。
發展歷程
2002年人力資源專業委員會受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職業技能鑑定中心委託組織專家編寫試點《培訓講義》。2002年3月至6月,在北京和廣州分別進行小範圍試點培訓鑑定。2002年10月企業人力資源專業委員會組織聽取了有關專家及各個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在《培訓講義》的基礎上,編輯出版了《國家職業資格培訓教程》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人員培訓教材,以及考試指南等一系列教材配套用書。
2003年3月,為了貫徹落實“社會效益第一,質量第一”的鑑定工作宗旨,保證鑑定質量,充分反映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人員專業化程度高、認證技術要求複雜等管理類職業特點,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成立了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人員全國統一鑑定試點項目領導小組、項目試點推廣辦公室。項目領導小組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培訓就業司、職業技能鑑定中心和勞動科學研究所的負責人及有關專家學者組成。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是:制定試點推廣工作任務和計畫,研究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指導意見。項目領導小組下設項目試點推廣辦公室,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培訓就業司、職業技能鑑定中心和勞動科學研究所的有關人員組成。其主要職責是:組織各類專業性、技術性培訓;組織鑑定方法、鑑定技術及資源的研究、開發和修訂工作;按照國家職業標準要求,組織在全國開展本職業的培訓和鑑定工作 。
2003年8月,將試點範圍擴大到十幾個省,參加考試人數達6萬餘人。同時,為檢驗試驗培訓效果和鑑定考核技術方法,項目辦公室委託中科院心理所測評中心作了考試效度研究,建立起人力資源職業素質模型。為了保證鑑定質量,進一步推動企業人力資源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推廣工作,試驗鑑定採取了統一標準、統一命題、統一閱卷、統一發證的方式進行。
2004年人力資源職業資格鑑定二、三、四級納入全國統考職業,全年舉行了兩次考試。全國統一鑑定工作按照統一標準、統一教材、統一命題、統一考務管理和統一證書核發的原則進行。全國除上海、西藏以外,各省、市、自治區職業技能鑑定中心都組織了統考。2004年報名參加二、三、四級統考的總人數約 11萬人,使這一統考職業一舉成為全國最大的統考職業。為了嚴格控制二級的鑑定質量,當年實行了全國集中閱卷。
2005年上半年,全國考試人數5萬餘人。7月份進行了智慧型化考試,有1000餘人參加了計算機考試。截止目前,考試總人數超過20萬人次。人力資源管理人員職業資格證書得到企業界的廣泛認可,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由於人力資源管理類職業資格考試是一項新工作,考試命題比較複雜。如何通過考題反映出理論水平與實際工作能力, 找準結合點,是專家委員會命題的難點,為了達到考題的科學性,滿足標準和考試效度的統一性,項目辦公室依託企業人力資源專業委員組織了來自國內著名高校、企業界、國家級科研院所,人力資源專家等共50人的專家隊伍。
證書領取
1、領取條件:理論成績、實操成績、綜合評審成績分別達60分,且論文或業績實務分析報告寫作與答辯成績分別達60分,
為評定成績合格。可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職業技能鑑定中心頒發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2、領取時間:證書一般在成績公布2個月後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