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買賣

二手房買賣

二手房買賣是指已經在房地產交易中心備過案、完成初始登記和總登記的、再次上市進行交易。二手房是相對開發商手裡的商品房而言的,是房地產產權交易二級市場的俗稱,包括商品房、允許上市交易的二手公房(房改房)、解困房、拆遷房、自建房、經濟適用房、限價房。傳統的二手房買賣大都經過房產中介,需要交付一定的中介費用。 通過中介購買房屋是當前買房人最穩妥的方式,而且這種方式也將會一直延續下去。中介首先能夠保證客戶有充足的房源進行選擇,其次可以把控買賣雙方的風險和運作。但是現在的二手房中介層次不齊,選哪家中介進行交易,是需要買房人首要且慎重考慮的問題。

基本信息

定義

二手房是相對開發商手裡的商品房而言的,是房地產產權交易二級市場的俗稱,包括商品房、允許上市交易的二手公房(房改房)、解困房、拆遷房、自建房、經濟適用房、限價房。傳統的二手房買賣大都經過房產中介,需要交付一定的中介費用。目前,國內已有第一款專業二手房買賣移動APP套用——“真房買賣”,它顛復了傳統的二手房買賣模式。通過“真房買賣”手機客戶端,能夠發現真實、豐富的房源與買客資源,買賣雙方可以利用這個平台直接溝通,自主交易。

流程

買賣雙方達成交易意向後,通過真房網辦理相關手續,完稅過戶。

一次性交易

1.查冊;

2.網簽;

3.測繪/遞件;

4.報稅;

5.完稅過戶;

6.領取新房產證。

贖契

1.業主到原貸款銀行辦理提前還清貸款申請;

2.確認欠款本息後,準備足額的贖契樓款存入銀行指定賬戶;

3.銀行批核通過後進行扣款;

4.銀行通知領《房產證》及塗銷資料,辦理塗銷手續;

5.塗銷完成後,可轉一次性交易或按揭貸款。

按揭貸款

1.查冊;

2.預約網簽、收件、約評估;

3.提交貸款所需材料及簽署貸款契約及相關檔案;

4.資料齊備後送銀行審批;

5.銀行出具同意貸款書;

6.遞件(可遞件連入押);

7.問稅;

8.交稅過戶;

9.出新證(及他證);

10.房管局歸檔;

11.入押;

12.出他項權利證;

13.送資料至銀行發放貸款;

14.退資料

註:以上資料僅供參考,以當地房管局政策為準。

交易清單

手樓按揭貸款需提供資料

買方:

1.合法的身份證明檔案(加配偶):身份證 / 軍官證 / 護照 / 回鄉證 / 台胞證等;

2.戶口本(加配偶):戶主頁及申請人的一頁;

3.婚姻證明:無婚姻登記證明、結婚證、離婚證及離婚協定或民政局出示的相關證明檔案;

4.收入證明:申請人所在單位蓋章開具的收入證明,(收入證明必須為所有月供款的2倍或以上);

5.其他資產證明:近6-12個月收入流水證明、車、租約、定期存款、債券、保險等;

6. 貸款銀行供樓存摺;

7.由房管局開具以家庭為單位的無房證明(注意曾用名);

如:申請人為非廣州戶籍居民,需提供:①近兩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②戶口所在地開具以家庭為單位的無房證明。

申請公積金貸款

均需提供上述資料外,還需提供公積金卡或存摺和公積金繳存證明。

賣方

1.合法的身份證明檔案(加配偶):身份證 / 軍官證 / 護照 / 回鄉證 / 台胞證等;

2.戶口本(加配偶):戶主頁及申請人的一頁;

3. 婚姻證明:無婚姻登記證明、結婚證、離婚證及離婚協定或民政局出示的相關證明檔案;

4. 房產證原件(房產所有權證、房產共有證);

5. 銀行收款存摺(收尾期樓款用);

6. (如房屋已有抵押情況)需提供《原貸款抵押契約》;

7. (出售房改房)單位蓋章的《出售公有住房繳款明細表》;

(出售解困房)簽字滿五年的《統建解困住宅契約》。

塗銷抵押

1.房產證;

2.塗銷證明;

3.他項權利申請表;

4.身份證(原件及一份複印件);

5.銀行法人資料

一次性付款的交易

買方

1.合法的身份證明檔案(加配偶):身份證 / 軍官證 / 護照 / 回鄉證 / 台胞證等;

2.戶口本(加配偶):戶主頁及申請人的一頁;

3.婚姻證明:無婚姻登記證明、結婚證、離婚證及離婚協定或民政局出示的相關證明檔案;

4.申請人為非廣州戶籍居民,需提供:①近兩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②戶口所在地開具以家庭為單位的無房證明。

賣方

1. 合法的身份證明檔案(加配偶):身份證 / 軍官證 / 護照 / 回鄉證 / 台胞證等;

2. 戶口本(加配偶):戶主頁及申請人的一頁;

3. 婚姻證明:無婚姻登記證明、結婚證、離婚證及離婚協定或民政局出示的相關證明檔案;

4. 房產證或購房發票及契稅完稅證明(建築面積大於144平方需提供)。

交易稅費表

買方

1交易手續費:建築面積*3元/平方

2、產權登記費:

個人:50元/宗;每加1人增收10元;

單位:80元/宗

非住宅:550元/宗,每加1人增收10元

3 交易契稅:

(1)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單元總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地稅局評估價*1%

(2)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單元總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地稅局評估價*1.5%

(以上需以家庭為單位,買方必須提供戶口本原件、結婚證或半個月累的無婚姻登記證明原件,戶籍所在地的無房證明)

(3)單元建築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上(含):地稅局評估價*3%

(4)非家庭唯一普通住房:地稅局評估價*3%

(5)贈與、非住宅、單位購買:地稅局評估價*3%

4 交易印花稅:

個人住宅:免徵

非住宅,單位購買或出售:地稅局評估價*0.05%

5 抵押登記費:

抵押權人是個人住宅:50元/宗

單位住宅:80元/宗

非住宅:550元/宗

6 證照印花稅:5元/證,每增加1人加收5元

賣方

1交易手續費:建築面積*3元/平方

2交易印花稅:

個人住宅:免徵

非住宅,單位購買或出售:地稅局評估價*0.05%

3土地出讓金:

房改房、安居房、解困房:地稅局評估價*1%

商品房、私房:地段基準價*面積*10%(基準地價要上房管局網址查詢)

單位:地段基準價*房屋面積

4個人所得稅:

免徵:普通住宅的房產證滿5年或能提供《廣州共有住房繳款明細表》或《預售契約》或《拆遷補償協定》或《安居協定》或購房協定的簽約時間等證明滿5年的且家庭雙方現時是唯一住房。

未滿5年徵收:地稅局估價*1%或差額*20%(有發票)

5營業稅:免徵:

房產證滿5年或契稅完稅證滿5年且144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

未滿5年的普通住宅及非普通住宅:地稅局估價*5.6%

滿5年的普通住宅(大於144平方米)徵收:(土稅局估價-上手發票收入價)*5.6%

6土地增值稅:

免徵:個人住宅

非住宅或單位出售(提供發票):用四級超率累進稅率,增值額=轉讓收入-應扣除項目金額;稅金=增值額*適用稅率速算公式

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增值額*30%=稅金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100%的:增值額*40%-扣除項目金額*5%=稅金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200%的:增值額*50%-扣除項目金額*15%=稅金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增值額*60%-扣除項目金額*35%=稅金

不能提供發票:地稅局評估價*3%

註:以上資料僅供參考,以當地房管局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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