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並走

二人並走

原文(前秦苻融任冀州牧)有老姥遇劫於路,唱賊,路人為逐擒之。賊反誣路人,時已昏黑,莫知其孰是,乃俱送之。融見而笑曰:“此易知耳,可二人並走,先出鳳陽門者非賊。”既而還入,融正色謂後出者曰:“汝真賊也,何誣人乎?”賊遂服罪。蓋以賊若善走,必不被擒,故知不善走者賊也。蓋辯誣之術,唯博聞、深察,不可欺惑。苻融驗走而得其實,可謂察之深辨之明矣。

人物

苻融【fú róng】(?—383年),字博休,略陽臨渭(今甘肅天水東北)人,氐族。皇室宗親,苻堅的弟弟。史稱“少而岐嶷夙成,魁偉美姿度。”累官司隸校尉、冀州刺史等,封陽平公。代王猛為鎮東大將軍冀州牧。他力阻苻堅發動對東晉戰爭,但苻堅沒接受。後來苻堅的軍隊在淝水之戰中大敗,苻融率步騎25萬為秦軍前鋒,“馬倒被殺,軍遂大敗”。贈大司馬,謚曰哀公。

譯文

(前秦苻融任冀州的行政長官)有個老婦人在路上遇到搶劫,拉長聲音喊“有賊”,一個 路人追趕上去為老婦人捉住強盜。強盜反咬一口誣陷路人,這時天色已經昏黑,沒有人知道其中哪個是強盜,於是就把他們都押送到官府。

苻融見到他們後笑著說:“這個容易知道,可以讓兩個人一齊跑,先跑出鳳陽門的不是強盜。”二人先後出鳳陽門,隨即回到公堂,苻融神色莊重地問後跑出鳳陽門的人:“你是真的強盜,為什麼要誣陷別人呢?”強盜終於認罪了。原來因為 強盜如果擅長奔跑,必然不會被 路人捉住,因此知道不擅長奔跑的那個人是強盜。

出自

選自《 晉書》 《 晉書》一百三十卷,包括 帝紀十卷,志二十卷, 列傳七十卷, 載記三十卷,記載了從 司馬懿開始到 晉恭帝元熙二年為止,包括 西晉和東晉的歷史,並用“載記”的形式兼述了十六國割據政權的興亡。

注釋

選自《 晉書》。並走:一起跑。走:古漢語中是“跑”的意思。

前秦苻(fǔ)融為冀(jì)州牧:前秦苻融任 冀州的行政長官。前秦,晉朝末年氐(dǐ)族人在 中國北部建立的 秦國。冀州,在現在的 河北省一帶。牧,州的行政長官。

姥(mù):年長的婦人。

喝賊:拉長聲音喊“有賊”。

為:替。

逐:追趕,追逐。

融:人名,指苻融。

擒:捉住。

莫:沒有人。

其:他們。

孰是:哪一個是(賊)。

乃:於是。

俱:一起。

送之:送:被送。之:到。

並:一起。

走:跑。

非:不是。

既:已經。

還:回來。

正色:板著面孔,態度嚴肅。

汝:你。

何誣人乎:為什麼要 誣賴別人呢。

遂:於是,就

以:憑著。

若:如果。

易:容易。

入:進入

推理

如果強盜跑得快,必然不會被路人捉住。所以強盜一定跑得慢些。

本文讚揚了苻融的機智,善於斷案。

基本道理

對於表面複雜的問題,只要抓住關鍵環節,讓事實說話。要善於察言觀色,細緻全面地分析情形,抓住關鍵問題。對於細節,做出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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