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過而起波

【事過而起波】小說情節構建技法之一。又作“事過而作波”。寫重大矛盾衝突結束後的餘波。清金人瑞(金聖歎)《第五才子書施耐庵水滸傳》第九回總評:“如莊家不肯回與酒吃,亦可別樣生髮,卻偏用花槍挑塊火柴,又把花槍爐里一攪,何至拜揖之後向火多時,而花槍猶在手中耶?凡此皆為前文幾句花槍挑著葫蘆,逼出廟中挺槍殺出門來一句,其勁勢猶尚未盡,故又於此處一點兩點,以殺其餘怒。故凡篇中如搠兩人後殺陸謙時,特地寫一句把槍殺在雪地下,醉倒后庄家尋著蹤跡趕來時,又特地寫一句花槍亦丟在半邊,皆所謂事過而作波者也。”所謂“事過”,此指火燒草料場、林沖于山神廟打殺陸謙、陸富的事件已經結束。“作波”指林沖逃離現場後,來到一草屋“向火”、“討酒”喝等小細節。林沖手中的花槍,挑起過大波,又挑起“小波”:莊客不“回酒”,林沖“把手中槍看著塊焰焰的火柴頭,望老莊家臉上只一挑,又把槍去火爐里只一攪,那老莊家的髭鬚焰焰的燒著”;還“把槍桿亂打”,使莊家們“都動彈不得”。這些餘波,是林沖胸中怒火的進一步發泄。運用“事過而作波”,可令人物形象更加豐滿,故事情節進一步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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