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前防衛

事前防衛是屬於防衛不適時的一種。是指對在犯意形成階段和犯罪預備階段的不法侵害,預先實施“防衛”的情形。

Defense Before the Event,又稱“事前懲罰”“事先防衛”。是屬於防衛不適時的一種。是指對在犯意形成階段和犯罪預備階段的不法侵害,預先實施“防衛”的情形。不法侵害尚未開始,雖然有侵害的先兆,但是否會有實際的不法侵害發生尚難以確定,若允許進行防衛,可能會損害某些並不想實施不法侵害的人的合法權益。例如,某甲得知自己的仇人在酒席上說過“一定要殺死某甲”的話後,當晚就潛入仇人房內,乘他醉酒睡熟之機,用刀把他砍至重傷。對此,應按故意犯罪論處。並且,由於這種可能發生的侵害,並非直接面臨的實在威脅,是可以採取其他措施避免不法侵害?,保護合法權益的,例如,尋求司法救濟,準備防衛工具,等等。因之,事前防衛不是正當防衛,而是具有懲罰性的加害行為,構成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對於這種行為可以及時向有關機關報告,嚴密防範,不能“先下手為強”。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