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民政局

乳山市民政局

乳山市民政局管理國家和省、威海及市撥民政事業經費,指導、監督民政事業經費的使用。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民政工作的改革與發展。

(二)

(三)負責全市優撫對象的優待、撫恤、補助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亡撫恤工作;負責烈士褒揚工作;負責有關人員傷殘材料的審核上報工作;指導烈士紀念建築物管理保護工作;組織指導擁軍優屬工作;承擔市雙擁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四)擬訂全市救災工作政策;組織、協調救災工作;組織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負責組織核查並報告災情;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指導救災捐贈;擬訂並組織實施減災規劃,開展減災合作。

(五)牽頭擬訂全市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準;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工作;推進全市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

(六)擬訂全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指導社會福利機構建設;指導、管理福利彩票發行工作;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的政策,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指導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權益保障工作。

(七)擬訂全市行政區劃總體規劃;負責全市行政區域邊界勘界工作;負責鎮級、村級行政區域邊界爭議及鄰市邊界爭議的調處工作;負責全市地名管理工作。

(八)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負責全市婚姻登記和收養登記工作;指導婚姻、殯葬、收養、救助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九)擬訂全市城鄉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和社區建設政策;指導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十)承擔依法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進行登記管理和監察責任。

(十一)負責全市退役士兵、轉業士官、移交地方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接收安置工作;指導軍隊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機構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復退軍人信訪及穩定工作。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按規定擬訂全市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政策,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三)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民政局設7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保密、督辦、政務公開、安全保衛和後勤保障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培訓教育和行風建設等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二)規劃財務科

擬訂全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擬訂全市民政事業資金管理辦法和民政財務管理制度,分配下達國家和省、威海及市撥民政事業經費,監督民政事業費使用情況;負責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民政事業經費的預決算、日常管理及國有資產管理;負責局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指導、監督直屬事業單位的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負責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管理;負責全市民政統計工作。

(三)優撫科(掛市復退軍人安置和穩定工作辦公室牌子)

擬訂全市優待撫恤政策,落實優撫對象待遇;負責革命烈士、因公傷亡人員等褒揚工作;負責復退軍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人民警察等有關人員傷殘材料的審核上報工作;負責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等有關人員的身份認定審核上報工作;指導烈士紀念建築物管理保護工作。

負責全市退役士兵、轉業士官檔案的接收、審核和移交,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安置工作;負責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導軍隊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機構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復退軍人信訪及穩定工作。

(四)社會科

擬訂全市社會福利、社會救助、救災救濟工作規劃、政策;指導社會福利機構建設;負責災情核查統計上報和發布工作;負責救災款物管理、分配並監督使用等工作;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工作;負責推進全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全市兒童收養登記工作;指導、協調生活無著人員救助工作。

(五)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科

擬訂全市城鄉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和社區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村(居)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推動城鄉社區建設,指導社區服務管理工作。

(六)乳山市人民政府地名辦公室

負責全市地名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自然地理實體、鎮級地名、城市街道、城市居民區的命名和更名;擬訂全市行政區劃總體規劃;負責全市行政區域邊界勘界工作;負責鎮級、村級行政區域邊界爭議及鄰市邊界爭議的調處工作。

(七)市民間組織管理辦公室

按照管轄許可權負責全市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設立、變更、註銷、修改章程、年檢等許可審批事項;負責全市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分支(代表)機構的登記管理工作;負責查處未經登記擅自以社會團體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和未經註冊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

直屬事業單位

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殯葬管理所(殯儀館)、慈善總會辦公室、婚姻登記處、軍隊離休退休幹部休養所、萬安公墓管理處、馬石山烈士陵園、社會福利募捐委員會辦公室、社會救助中心。

1、雙擁辦

加強“同呼吸、共命運、心連心”要求的宣傳落實,形成軍愛民、民擁軍的良好社會風尚;圍繞全市中心工作開展雙擁活動,促進地方生產力和軍隊戰鬥力建設;積極參謀,前化領導,推動雙擁工作向社會化、經常化、制度化發展;從大局出發,妥善解決軍地之間的矛盾和問題;創造富有時代特色的活動形式,不斷提高雙擁工作整體水平;協調軍地關係,對雙擁工作進行檢查和驗收,推廣典型。

協調組織、安排八、一期間、新年春節期間走訪慰問駐乳各部隊官兵、公安消防及武警邊防官兵活動。

2、募捐辦

負責全市福利彩票管理工作;制定彩票銷售方案(每年組織一次即開型大獎組銷售活動),組織協調彩票發行;負責彩票市場管理;監督管理福利基金的使用情況。(返獎後,所有的資金上繳省福彩中心,然後按即開票總銷售額的20%、電腦票的12%的比例返回彩票公益金,存放在市財政二預算,專戶管理。)

3、婚姻登記處

負責《婚姻法》的宣傳工作,依照《婚姻法》、《婚姻登記條例》辦理結婚、離婚登記,做好婚姻登記的統計和檔案管理工作。

4、軍休所

為軍休幹部提供休養住所與相關服務。落實軍休幹部的政治、生活待遇,組織開展有意義的、豐富多彩的活動,使軍休幹部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樂、老有所學、老有所為。

5、殯儀館

貫徹國家殯葬政策,推進殯葬改革,引導廣大民眾樹立正確的殯葬觀;做好服務工作,為民眾提供優質的殯儀服務。

6、馬石山烈士陵園

負責烈士陵園的管理、維護、建設工作,保護烈士遺蹟及陵園設施;做好革命烈士褒揚;負責清明節期間社會各界悼念革命烈士活動的組織等工作。

7、萬安公墓管理處

負責公墓的長期規劃與發展,建設園林式公墓;負責國家殯葬法規的宣傳工作;引導民眾樹立正確的殯葬觀。

地理位置

地址:勝利街9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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