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部經

釋尊之教法最初被結集時之九種類型。又稱九分教或九部法。略稱九經。

梵語nava^n%ga-s/a^sana,巴利語navan%ga-buddha-sa^sana。又作九分教、九部法。略稱九經。為佛經內容之九種分類。九部之名稱,南北所傳諸說各異。 (一)據巴利文善見律毗婆沙序、長部經注序、南本大般涅槃經卷三等,九部為:修多羅(巴sutta )、祇夜(巴geyya )、伽陀(巴ga^tha^ )、和伽羅那(巴veyya^karan!a ,又作受記)、優陀那(巴uda^na )、伊帝目陀伽(巴itivuttaka ,又作如是語)、闍陀伽(巴 ja^taka ,又作本生)、毗佛略(巴vedalla )、阿浮陀達磨(巴abbhutadhamma ,又作未曾有法)。據大明三藏法數卷三十三、卷三十四載,此九部自古稱為大乘九部,系自十二部經中,除去尼陀那(因緣、緣起)、阿波陀那(譬喻)、優波提舍(論議)等三部而成者。大乘義章卷一、法苑義林章卷二等謂,於十二部經中,大乘菩薩之人無犯戒等,故無緣起;機緣殊勝,故無譬喻;無征詰問答之要,故無論議。
(二)據法華經方便品之載,九部為:修多羅、祇夜、伽陀、本事、本生、未曾有、因緣(梵nida^na ,巴同)、譬喻(梵avada^na ,巴同)、優波提舍(梵upades/a ),稱為小乘九部,系自十二部經中,除去毗佛略(方廣)、和伽羅那(受記)、優陀那(無問自說)等三部而成者。
(三) 據大集法門卷上所載,九部為:契經、祇夜、記別、伽陀、本事、本生、緣起、方廣、希法,系自大乘九部之中,除去優陀那,另加緣起而成者。
(四)據十住毗婆沙論卷九念佛品所載,九部為:修多羅、岐夜、授記、伽陀、憂陀那、尼陀那、如是語經、斐肥儸、未曾有經,系自小乘九部中,除去闍多伽,另加尼陀那而成者。[大般涅槃經義記卷二、大乘玄論卷五、法華經玄義卷六上、妙經文句私志記卷十二](參閱‘十二部經’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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