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職業大學計算機協會簡介九江職業大學計算機協會始於1994年,一直本著普及電腦知識的信念不斷發展壯大。1994年,由九江職業大學計算機系創立了一個以培養計算機專業素質的興趣小組——“九江職業大學計算機系計算機興趣小組”,這是現在“九江職業大學計算機協會”的前身,當時只是一個由計算機系的專業老師所帶領的興趣小組,其目的是為了進一步培養計算機系計算機愛好者的專業素質。
2000年,隨著計算機在中國的不斷發展,很大一部分的“計算機興趣小組”成員應經具備了相當的專業素質,並且很多的新生都懂得一定的計算機知識,為順應時代潮流,發展“計算機興趣小組”,計算機系辦公室將“計算機興趣小組”定性為一個以學生為主體的學生組織,並更名為“九江職業大學計算機系計算機協會”。
2001年,召開了第一次全體會員大會,產生了第一屆計算機協會幹部,提出了協會要以“普及電腦知識,推進職大信息化發展”的宗旨發展。並確定了計算機協會是一個接受計算機系學生會管理,並接受計算機系專業老師的指導的學生團體組織。但此時的計算機協會的各級功能還相當不完善,協會的運轉也不是很規範化。
2002年,九江職業大學計算機系計算機協會受邀加入了江西省計算機學會。
2005年,召開05屆全體會員大會,全會在堅持“普及電腦知識,推進職大信息化發展”的宗旨下通過了“九江職業大學計算機系計算機協會章程”,“九江職業大學計算機系計算機協會會員管理制度”,“九江職業大學計算機系計算機協會組織結構與職能”三份協會指導檔案。確定計算機協會的性質是一個“由九江職業大學在校大學生中的計算機愛好者自發組成的學生團體”,並成立“九江職業大學計算機系計算機協會理事會”作為協會的常務機構,負責協會的日常事務,聘請九江職業大學計算機系主任蔣騰旭為協會名譽會長。此時的計算機協會是一個接受九江職業大學計算機系管理和指導,並接受九江職業大學團委總支監督,面向全校範圍服務的學生社團組織。
2006年,在召開的第二次全體幹部會議上,根據協會發展的實際情況,也為使計算機協會得到更好的發展,在徵得上級領導的同意下,將“九江職業大學計算機系計算機協會”更名為“九江職業大學計算機協會”,直接接受九江職業大學團委總支的監督和管理,並接受九江職業大學計算機系的業務指導,在會上通過了“九江職業大學計算機協會章程”,“九江職業大學計算機協會會員管理制度”,“九江職業大學計算機協會組織機構與職能”三份指導檔案。確定了“九江職業大學計算機協會”是一個校級的學生社團組織,面向全校服務。
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協會的名稱:九江職業大學計算機協會
第二條 本協會的性質:本協會是由九江職業大學在校大學生中部分計算機愛好者自發組成的學生團體。
第三條 本協會的宗旨:普及電腦知識,推進職大信息化發展。
第四條 協會常務機構:九江職業大學計算機協會理事會。
第五條 本協會接受九江職業大學團委總支的監督管理,接受九江職業大學計算機系的指導。
第六條 本協會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守國家的法令,法規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七條 本協會的服務範圍
(一) 積極開展計算機協會專業知識普及活動,舉辦各類講座、報告、學習交流、培訓及其他計算機專業技術活動。
(二) 積極開展計算機軟體的開發、套用,硬體的維護,維修等方面的交流和活動。
(三) 網路編程、網站建設、網頁製作、平面設計、動畫製作等。
(四) 開展計算機購買、維護、維修等義務諮詢活動。
(五) 加強同省內外計算機協會的聯繫和協作,加強信息溝通。
(六) 向更高一級協會推薦會員。
第三章 會員制度
第八條 本協會的會員為九江職業大學在籍學生。
第九條 申請加入本協會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 遵守《大學生守則》,《九江職業大學學生手冊》。
(二) 遵守社會公德,維護計算機網路安全。
(三) 擁護本協會的章程,有加入本協會的意願。
(四) 對計算機有濃厚的興趣和飽滿的熱情,學習刻苦認真、踏實嚴謹,有奉獻精神和創新精神。
第十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五) 提交入會申請書。
(六) 理事會審查批准後核發會員證。
第十一條 會員的權利與義務:
(七) 協會普通會員:
1. 權利:
(1) 本社團選舉權與被選舉權。
(2) 參加本協會的活動。
(3) 獲得本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4) 對本協會職能部門工作的批評建議權與監督權。
(5) 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2. 義務:
(1) 遵守本協會章程,規章制度以及決議。
(2) 維護本協會合法權益。
(3) 按規定交納會費。
(4) 經常性參加協會各種活動。
第十二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會員代表會議或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任人的產生、罷免
第十三條 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全體會議,其日常機構為會員代表會議,會員代表會議的職權是。
(一) 執行會員全體會議的決議。
(二) 選舉通過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理事等協會負責人。
(三) 籌備召開會員全體會議。
(四) 向會員全體會議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 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 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 領導本協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八) 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四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五條 會員代表會議每屆一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校團委、計算機系領導同意。
第十六條 本協會設有名譽會長,對協會具有絕對的領導和監督權利。協會會長為本協會法定代表人,會長由會員代表會議選舉產生。
第十七條 本協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 召集和主持理事會。
(二) 檢查會員代表會議、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 代表本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十八條 協會秘書長為協會日常負責人,由會長和副會長共同任命。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 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 協調辦事機構、分支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 提名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決定。
(四) 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 決定協會其他日常事務。
第十九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會員代表會議閉幕期間在會長領導下負責本協會開展日常工作。理事會由會員全體會議選舉產生,設理事若干名、幹事若干名。
第二十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負責執行協會的日常事務。
第二十一條 本協會的會長、秘書長、幹事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 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 真誠熱愛計算機事業,有較高計算機技術水平,有一定社會活動能力。
(三) 具有較強的自學能力。
(四) 辦事沉著冷靜。
(五) 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第五章 獎懲制度
第二十二條 每學期末召開全體幹部、幹事會議,評出幾個獎項:最具有創意獎,最佳人氣獎,最具工作熱情獎等,以資鼓勵。評選方案:
(一) 最佳創意獎:評獎條件為在會議及活動中提供很多具有新建議的成員。
(二) 最佳人氣獎:評獎條件為平時與部門內或部門外的同學交流密切並建立良好關係得成員。
(三) 最具工作熱情獎:評獎條件為在協會工作中表現出高度的工作熱情與積極性的成員。
第二十三條 對於以上獎項,原則上常務理事會成員不參與候選。
第二十四條 對於在工作中犯了錯誤的幹部和幹事,應根據錯誤的輕重程度予以警告、勒令口頭或書面檢討等處分,嚴重可以給與以撤職、除名。
第六章 資源管理、使用原則
第二十五條 本協會經費來源:
(一) 會費。
(二) 社會捐贈以及贊助。
(三) 校團委、計算機系的資助。
(四) 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多動的收入。
(五) 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六條 本協會按照學校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二十七條 本協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由會員支配。
第二十八條 本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七章 會議制度
第二十九條 會議分為全體會員大會、幹部會議、常務理事會會議、各部門工作例會、活動工作會議、臨時會議:
(一) 全體會員大會由全體會員參加,原則上一年召開一次,分別於協會換屆選舉時舉行,由常務理事會負責籌備工作。
(二) 遇重大事件如啟動彈劾常委程式等,可由常務理事會緊急召開臨時會員大會。
(三) 幹部會議、幹事會議由會長召集,全體職能部門幹部、幹事均參加,原則上於每學期初和期末各召開一次,總結本學期工作、舉行各獎項儀式以及根據需要進行部分職能機構人事的選舉或改選。
(四) 常務理事會議分正式會議於非正式會議。正式會議由會長召集主持,全體理事會委員參加,各部門分別小結協會一月內所做的活動,並作接下來一月的工作計畫等。非正式會議由會長召集主持,全體理事會員參加,原則上每兩周召開一次,討論協會近期工作方向、任務,討論各部門提交的活動策劃,分享之前活動所得經驗教訓,並作任免,批准事項,小結財務等,常務理事會討論決定時,必須執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
(五) 決定重要問題,要進行表決。對於少數人的不同意見,應當認真考慮。遇緊急情況,及召開緊急會議時,會長可做出臨時決定,會長做出臨時決定後應在最快時間內通知常務理事會其他成員。
(六) 各部門工作例會由各部處長召集主持,該部處副部長、幹事等參加,每一個月召開兩次(或各部處依情況自定),貫徹常務理事會決議、策劃相關活動方案、討論制定本部處的近期工作計畫人,分享之前活動所得經驗教訓,加強各成員間聯繫等。
(七) 活動工作會議:由具體活動總負責人根據活動需要不定期支持召開,由所有參與具體活動籌備的組織者參加。
(八) 臨時會議:為處理突發事件等由協會幹部臨時主持召開的會議。
第三十條 常務理事會以及各部門應嚴格貫徹例會制度,促進協會成員溝通交流,提高協會成員工作熱情以及集體凝聚力。舉行會議之前,會議主持者在儘可能的前提下應提前告知與會者會議議題,好讓與會者有充足的時間準備,以提高會議討論效率及成員的參與積極性。
第三十一條 在常務理事會會議、部門例會、活動工作會議等會議上,參議主持人應注意,必須儘可能讓參加會議的所有成員均由發言的機會,讓所有成員積極參與會議討論,並給予肯定及鼓勵。不希望出現有成員在會議上始終保持沉默。
第三十二條 考勤:對於各種會議,有時不能到會者需提前向會議主持人請假,無故缺席三次以上者視為自動退會。
第三十三條 各種會議記錄由秘書不制定專人記錄、整理、存檔。
第八章 活動制度
第三十四條 本協會各種活動由常務理事會統一管理,具體實施方法如下:
(一) 活動策劃初稿來源有以下幾個方面:各部門提交的活動策劃初稿、會員以個人或小組名義的提案,學校團工委等組織的建議等。
(二) 經常務理事會討論後確定最終活動方案,由秘書處負責活動策劃書的定稿。
(三) 秘書處負責學校團委等主管部門的申報工作。
(四) 獲得學校主管部門的審批之後,由常務理事會確定由專人負責(原則上在兩名副會長中產生)負責該項活動的實施,其助手則可根據實際情況作靈活處理。
(五) 活動總負責人格局活動需要從各部門中抽調人員組成活動籌備小組,具體負責活動各項事宜,並確定一聯絡人專門負責敦促各部門的工作完成進度,協調各部工作以確保活動順利完成。在此過程中,各職能部門應給予最大程度的配合。
(六) 活動結束後,各部門均需做一份活動總結交給活動總負責人,活動總負責人亦需向常務理事會提交一份詳細工作總結。
第九章 財務制度
第三十五條 本協會的經費依照本協會宗旨,用於協會的各項工作和活動,對財務實行透明化、公開化、規範化、制度化管理,嚴格執行財務紀律。
第三十六條 本協會經費來源包括會費(會員需交納一定費用作為活動經費)、學校資助、社會贊助、個人捐助、技術人員有償服務收入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七條 經費管理:
(一) 經費由秘書處財務組負責,記賬員及出納員應分開,該負責人定期向會員大會、常務理事會提供財務報告。並於每屆常務理事會工作總結之前向常務理事會提供完整的財務報告。
(二) 協會所有開支必須憑詳細的發票或收據報銷:所購用品在50元以下應經部處長簽名;所購用品在50元以上的應經會長、副會長簽名;對於一些小額開支(小於10元)無法獲得發票或收據的,可由經手人提供證明並經部長級以上人員審核簽名即可報銷,秘書部必須上述報銷項目詳細記錄在案,應包括資金用途、報銷日起、經手人、審核人簽名等項目。
(三) 部門創收均應上繳秘書處財務組,由財務組統一管理。
第三十八條 協會成員如有必要,經常務理事會同意,按合理程式可以查閱協會有關財務報告。
第十章 終止程式
第三十九條 本協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提出終止協定。
第四十條 本協會終止協定須經全體會員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校團委、計算機系領導審查同意。
第四十一條 本協會終止前須在校團委、計算機系領導指導下妥善處理善後事宜後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即為終止。
第十一章 附則
第四十二條 本章程於2007年第一次會員代表會議通過並生效。
第四十三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於本協會的理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