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健康宣傳協會


江西省九江市血液健康宣傳協會總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協會的名稱是:院血液健康宣傳協會。
第二條 本協會的性質是:
第三條 本協會的宗旨是:遵守憲法、法律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奉行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願精神,關愛人民的生命和健康;開展人道主義社會服務,促進九江無償獻血事業持續、深入、健康的發展。
第四條 本協會主管單位為共青團九江職業技術學院委員會、九江職業技術學院學生工作處、九江職業技術學院社團管理委員會,接受九江市中心血站的指導和培訓。
第五條 本協會地點設在九江職業技術學院。
第二章 服務範圍
第六條 本協會的服務範圍:
(一)培養志願者的公德意識、奉獻精神和服務能力,弘揚博愛、無私、人道、互助的紅十字精神。
(二)爭取社會熱心公益事業人士的支持,整合社會資源,推動九江公益事業的發展。
(三)宣傳、預防可通過血液傳播的疾病,普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及無償獻血科學知識。
(四)組織會員做好健康血液宣傳的公益性社會服務工作。
(五)動員、組織廣大市民、單位、社區及會員,根據九江臨床用血需求,積極參加無償捐獻全血和成分血。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七條 本協會組織機構由會長、策劃部、秘書部、組織部、宣傳部、外聯部、網路部、文藝部構成,根據需要,可聘請名譽會長、名譽顧問、名譽理事等。
第八條 本協會理事會的主要構成及職責:
(一)會長(1人):作為本協會代表和九江市中心血站的委託,全權負責協會的運作和管理,領導協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二)副會長(2人):主持理事會工作,協助會長,領導協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三)秘書部:協助常務副會長,組織實施年度、季度工作計畫;執行理事會各項決議;協調各分支機構開展工作;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四)組織部:負責各項活動的組織工作,確保各項活動的順利進行。
(五)策劃部:負責項目的定位與策劃報告的撰寫
(六)宣傳部:負責協會各項活動的宣傳工作。
(七)外聯部:負責協會舉辦各項活動的部分經費開支(可通過拉贊助形式解決)和對其它協會的聯繫溝通。
(八)網路部:負責計算機系統以及網路服務提供技術性支持和在網際網路上對服務進行宣傳
(九)理事會成員:會長、秘書部、組織部、策劃部、宣傳部、外聯部、網路部骨幹,負責組織和管理各志願組,協會重大事件的討論與決策。 理事會至少半個月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時,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九條 本協會理事會常設機構
本協會設立理事會的常設執行機構,即秘書部。秘書部負責起草和修訂協會的規章制度、年度和季度預算,及會員入會、退會、日常聯絡、活動策劃組織等事宜,並協助和支持理事會成員、協會各機構開展各項日常工作等。
第十條 本協會首屆會長由05級無償獻血隊員選舉產生,首任副會長、秘書部部長、組織部部長、宣傳部部長、外聯部部長、網路部部長則由首任會長提名產生,首任之後各屆組織機構人選則通過上屆理事會選舉產生。
本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部部長、組織部部長、宣傳部部長、策劃部部長、外聯部部長、網路部部長每屆任期1年,任期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本界理事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四章 會員
第十一條加入本協會的正式會員,是熱心於健康血液宣傳和無償獻血志願服務事業,積極組織社會愛心人士自願參加無償獻血,志願從事血液健康宣傳的公益性社會服務工作。
第十二條加入本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九江職業技術學院各系大一新生,身體、精神健康;
(二)品行良好,富有愛心,具有奉獻精神,熱心公益事業,志願從事健康血液知識宣傳的公益性社會服務工作;
(三)擁護並遵守本章程。
第十三條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一)填寫統一格式的本協會申請註冊表。
(二)選擇參加的本協會的部門。
(三)協會將以註冊信息為依據,對志願者進行考核,考核通過,即可成為協會會員。
第十四條 會員的權利:
(一)參加院健康血液宣傳協會組織提供的各種活動,接受有關培訓;
(二) 享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三)對本協會工作提出建議、批評和進行監督;
(四)向本協會推薦會員;
(五)要求獲得從事志願服務的必需條件和必要保障,請求幫助解決在志願活動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和問題。
第十五條 會員的義務:
(一)自覺履行志願服務承諾,積極參加協會組織的公益性服務工作,提供志願服務時須佩戴統一標識。
(二)自覺維護本協會和志願者的形象和榮譽。
(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本協會章程、各項規定,執行本協會決議。
第十六條 本協會實行入會和退會自願的原則。
第十七條 會員用本協會名義組織活動,須報經理事會批准。
第十八條 會員如果有違反國家法律和本協會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五章 培訓、表彰及管理
第十九條 協會負責對會員進行血液健康相關專業性知識及服務時需要具備的其他知識及技能進行培訓與更新,以規範會員的宣傳、動員、服務工作,提升服務能力,保障服務質量。
志願者協會應創造條件,組織表現突出的隊員開展座談討論、參觀考察等交流學習活動,不斷提高其相關工作技能及綜合素養。
第二十條 協會負責對會員的志願服務進行考核表彰。考核結果將作為選拔骨幹、推薦各組負責人的重要參照依據。協會實行星級管理制度和優秀志願者表彰制度,每年度考核表彰一次。志願服務記錄為考核表彰的主要依據。具體管理表彰辦法另行制定。
第二十一條 凡在志願服務活動中,態度不端正,並不聽勸誡的,將勸其退會,中止其健康血液宣傳志願者的志願服務。凡以健康血液宣傳協會名義從事無關活動的,由其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第六章經費來源
第二十二條 本協會的日常運作和活動開展經費主要來源於院學工處、外聯部、 九江市中心血站(負責對其服務的工作餐,會員每次外出宣傳必要的路費等)。本協會也接受其它公益組織、基金會的資助,用於各項志願服務和公益活動的開展。
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二十三條 對本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
第二十四條 本協會修改的章程,須在理事會通過後,並報我院社團管理委員會核准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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