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信息
孔維興局長、黨支部書記
張巍副局長
工作職責
九江市國土資源局2008年1月8日印發了《關於印發九江市國土資源局雲居山—柘林湖分局內設機構及工作職能的通知》(九國土資字[2008]1號)檔案,明確了我局的內設機構和工作職能,分局內設兩個科室,在市局授權分局領導下開展工作,機構名稱和工作職能如下:
一、綜合科
(一)負責分局綜合工作
負責文秘、檔案管理及宣傳報導和政務信息報送工作;負責政治理論業務學習、精神文明建設和對外聯絡工作;負責組織工作日常事務,負責機關工作人員平時考勤記錄,監督科室各項工作職責,工作經濟指標任務的完成情況;負責財務行政經費和業務經費的管理工作;負責政工、人事、職工教育培訓、職工工資福利、職稱評聘、年終考核、考評、紀檢、監察、工會等工作。
(二)負責風景區內法規宣傳和執法監察工作
負責國土資源管理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負責國土資源法律法規貫徹執行情況監督檢查;負責國土資源違法案件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人民民眾來信來訪工作;協助承辦國土資源行政訴訟案件的應訴工作。
(三)圍繞分局中心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國土資源科
(一)負責風景區內土地利用、耕地保護工作
1、負責組織編制、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及土地開發整理專項規劃,實施土地利用年度計畫;負責土地利用實施情況的動態監測管理;負責執行、實施保護耕地的制度和措施,確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面積不減少;負責土地利用規劃專項檔案管理;負責土地利用綜合統計。
2、負責土地的徵收、劃撥、出讓、轉讓、出租、抵押及建設用地前期預審、資料的準備和服務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土地分等定級和基準地價的編制、修訂、公示以及土地估價結果的初審備案工作,加強出讓地價管理;負責參與項目用地的洽談、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論證、規劃選址及用地指標的審核;負責閒置、存量土地的清理登記和協助市土地交易市場做好土地交易中介服務工作。
3、按相關程式要求,負責對旅遊項目、基礎設施、工業和農民建房等項目用地和分批次用地的審查報批工作。
4、負責經營性土地的招拍掛的前期工作。即協助市局對擬收儲土地進行權屬調查,理順債權債務關係,並制訂征地、拆遷、土地置換等方案;參與對擬收儲地塊的成本進行測算;負責對已擬儲備土地的管理、監察工作,對收購儲備的土地進行符合規劃的整理,具體組織對確定以“淨地”出讓的土地進行拆遷和基礎設施建設;負責擬定景區範圍內土地收購儲備的出讓計畫,並完善擬出讓地塊(經營性用地)的前期報批准備工作。
(二)負責風景區內地籍管理工作
1、負責受理項目用地單位的初始登記、變更登記、年檢的初審工作,報市局審批;負責受理私房、房改房、商品房等個人住房登記發證工作,報市局審批。
2、組織開展土地資源調查,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土地變更調查、城鄉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按照土地權屬糾紛受理調處的許可權調解有關土地權屬糾紛,並報市局備案;在市局的統一安排下進行地籍建檔工作。
(三)負責風景區內測繪管理工作
負責測繪管理,依法管理測繪市場和地圖市場;負責永久性測量標誌的保護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測繪成果保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四)負責風景區核心心景區地質礦產管理工作
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的綜合管理,按規定管理礦產資源儲量登記和礦產資源儲量備案以及地質資料匯交工作;負責探礦權和採礦權的審核、登記及轉讓管理,對勘查活動和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年檢;負責礦產資源補償費的徵收管理;負責調處礦業權糾紛;編制礦產資源總體規劃;負責地質環境管理、地質災害防治;組織開展地質災害調查,編制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健全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網路,督促防災措施的落實;負責礦山地質環境保護、恢復與治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地下水、地熱水、礦泉水的資源保護與利用工作;負責地質遺蹟的保護與利用工作。
(五)圍繞分局中心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