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學院協會

九江學院協會

國際經濟與貿易協會簡稱IETA協會,是一個集商務英語、外貿單證實務、商務談判、國貿綜合套用知識、理論思維創新為一體的綜合性學生社團。國貿協會以“自信、團結、奮鬥、發展”為理念,以“講學術,重技能,促交流,拓思維”為宗旨、以“成就自我,培養國貿人才”為目標,以“學術與實踐互動”和“雙語辦活動”為特色!積極配合校風建設,營造濃厚學術氛圍,努力提高同學英語及專業水平,培養各種實際能力以適應國貿就業要求。通過舉辦各種活動,讓同學們學到知識,提升各種能力!

協會宗旨

講學術,重技能,促交流,拓思維

協會理念

自信、團結、奮鬥、發展

協會目標

成就自我,培養國貿人才

協會特色

學術與實踐互動 雙語辦活動

協會口號

不自信,沒有發展;不奮鬥,沒有出路;

部門設定

協會旗下設有辦公室、學習部、商務談判部、策劃部、宣傳部5大部門。
——我們誠邀您的加入
一.辦公室
1.負責日常事務處理;2.內部活動的策劃;3.檔案的整理、歸檔;4.管理條例、處罰條 例的制定;5.各
種檔案、公告、通知的傳達;6.內部會議的安排、記錄等工作。
二.學習部
1.負責各種實踐活動的策劃和組織工作。比如社會調查模擬商務談判
2.具體安排各種培訓課程或活動。
3.鼓勵和組織學生自主學習,了解社會動態,增強交流水平。
三.商務談判部
1.聯繫企事業單位為創業活動提供資金幫助;
2.並負責聯繫各種講座及展覽;
3.加強與其他社團之間的聯繫。
4.負責聯繫商家為會刊提供贊助資金
四.宣傳部
1.充分利用各種媒介向社會廣泛宣傳創業活動;
2.營造良好創業氛圍。
3.負責招新活動。
五.策劃部
1.負責協會各種活動的策劃工作,並提交活動策劃方案
2.為加強協會的活躍度、定期設計一份內部活動方案(如外出遊玩、採風活動等)。
3.負責協會的月總結、周總結的工作計畫書
發起成員(會長團成員)

協會首屆發起人

分別是:
理事長:沈世媛 國際經濟與貿易B0822班
會長:彭雲 市場行銷B0832班
辦公室主任:馮若晨
學習部部長:周思琪
策劃部部長:劉軍
宣傳部部長:鍾躍
副會長:沈世媛(兼) 張祖旺 市場行銷 B0831班
第二任會長:沈世媛

專業指導老師

首席顧問:九江學院副校長 王萬山教授
名譽會長:商學院黨委書記花金龍教授
指導老師:曹濱(國貿教研室主任,副教授)
殷慶林(市場行銷教研室主任 教授)
張振華 王世平 秦雙(國貿教研室資深教師)
張超 何慶江(市場行銷教研室資深教師)
我們相信在校團委,商學院團委指導下 商學院黨委領導下本協會一定會走的更好

國際貿易協會章程及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協會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和學校的規章制度,遵守《九江學院學生社團管理條例》。
第二章 會員
第二條 本協會在九江學院全體在校學生中招收會員.
第三條 會員享有以下權利:
1、參加本協會的活動、會議且參加活動有優先權;
2、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及表決權;
3、提出困難和問題,請協會給予幫助與解決;
4、對協會的工作提出建議、批評並進行監督;
5、有退會的自由.
第四條 會員應履行以下義務:
1、遵守本協會章程,執行本協會決議;
2、積極參加本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3、主動向協會提出工作意見及建議;
4、維護本協會榮譽,不做任何有損協會榮譽的事。
第三章 組織
第五條 本協會設有六大部門,分別是常務辦公室、商務洽談部、活動策劃部、網路宣傳部和會刊編輯部。這六部門在會長、副會長的領導下,對會員實行制度化、規範化管理。
第六條 本協會堅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在組織活動中做到會員服從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服從上級;各成員明確分工,團結互助,高效運作。
第七條 本協會會長、副會長、部長以及幹事均要經過有關規定考核,擇優提拔。部長對屬下幹事負責,會長對本協會負責,副會長協助會長做好各項工作。
第八條 為利於工作的開展,本協會請有若干名教師當任顧問。
第九條 本協會各部門的主要職責:
一.常務辦公室
1.負責日常事務處理;2.內部活動的策劃;3.檔案的整理、歸檔;4.管理條例、處罰條 例的制定;5.各
種檔案、公告、通知的傳達;6.內部會議的安排、記錄等工作。
二.學習實踐部
1.負責各種實踐活動的策劃和組織工作。比如社會調查模擬商務談判等
2.具體安排各種培訓課程或活動。
3.鼓勵和組織學生自主學習,了解社會動態,增強交流水平。
三.商務洽談部
1.聯繫企事業單位為協會舉辦的活動提供資金幫助;
2.並負責聯繫各種講座及展覽;
3.加強與其他社團之間的聯繫。
4.負責聯繫商家為會刊提供贊助資金
四.網路宣傳部
1.充分利用各種媒介向社會廣泛宣傳創業活動;
2.營造良好創業氛圍。
3.負責招新活動。
五.活動策劃部
1.負責協會各種活動的策劃工作,並提交活動策劃方案
2.為加強協會的活躍度、定期設計一份內部活動方案(如外出遊玩、採風活動等)。
3.負責協會的月總結、周總結的工作計畫書
六.會刊編輯部
1.負責協會會刊,海報的編輯、發行工作
2.負責收集社會各種經濟類焦點信息供會員討論學習
3.時刻加強與各部門成員的聯繫,並負責收集整理會員的意見、建議等
第十條 內部成員的組織紀律:
1、出席有關會議及活動時,不得無故遲到、缺席。如有要事,須事先向會議組織者請假;
2、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任務,如無法完成須及時向上級報告,以採取最有效的方法完成任務;
3、內部成員組織每年選舉一次,由骨幹大會投票決定;
4、每月召開一次例會,交流工作情況,部署工作任務,每次會議須有記錄;
5、不認真完成工作或不稱職,經批評教育仍不改正者,可由會長及內部成員組織決定罷免。對認真工作,為協會作出特別貢獻者,可由會長及內部成員組織決定給予提升。
第十一條 每年舉行一次全體大會,進行換屆,制定計畫,向新成員解釋章程;每學期結束時舉行一次總結大會。
第四章 經費
第十二條 本協會經費來源:
校內有關部門的資助,或校外有關公司、企業的贊助。
第十三條 經費的管理:
1、常務辦公室專門負責本協會的財務管理工作;
2、每次活動後,秘書處須即使整理財務收支情況,報知會長,並在公布後存檔;
3、常務辦公室須按規定時間和有關要求到校團委社團部註冊,並提交全年財務收支書面報告;
4、本協會所有經費,只能用於辦公及日常事務中,並且要先得到會長的批准。
第五章 管理制度
第十四條 入會制度
1.入會要求
(1)有責任心,具有團隊精神。工作認真負責,不怕苦不怕累;
(2)對各種交流及實踐課題研究有濃厚興趣;
(3)持之以恆,參與的活動項目不得中途退出。
2.入會程式
(1)提出入會申請,在負責人處報名;
(2)填寫九江學院協會入會表格;
(3)參加入會面試;
(4)由辦公室負責統計、整理人事檔案。
3.會員權利
(1)參加本協會的活動,並享有各項活動的優先權;
(2)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3)對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4)對協會財務狀況的知情權;
(5)協會成員的優秀創業作品享有優先資助權。
4.會員義務
(1)原則上參與本協會舉行的每一次社會實踐活動;
(2)向負責人反映活動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3)按時參加協會會議;
(4)協會成員應團結互助,積極為協會做貢獻。
第十五條 例會制度
1.總則:為了進一步加強例會組織管理,明確責任,完善例會組織機構,協調各部門之間關係,及時總結和匯報各部門近期工作,增強大學生創業協會內部團結、上下聯繫,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每學期初每名成員提交一份課表,交由辦公室負責人保
存備案。
2.會議形式:會議形式分為“常務理事會”和“協會會議”。目的是加強“中心”之間以及“中心”與部門之間的溝通與聯繫,提高工作效率。
(1)常務理事會
出席人員:會長、副會長、各部門正副部長
時間:每周周日下午5點
地點:不定更換
職能:
①制定並審核協會每周工作計畫、分配任務。
②討論重大問題,布置長期的有關工作,進行綱領性的指導。
③討論協會各部門、各位幹部的近期工作情況,總結工作中的得失並從
中吸取經驗和教訓。
④討論本協會內部及人事安排的提議,確定本協會的日常工作重心。
⑤各負責人匯報工作,並宣布、討論決議等。
要求:
①此會議由會長召集,由副會長考勤。
②參加會議人員不得無故遲到或缺席,如有特殊情況須提前向會長說明。
③會議由副會長記錄會議內容。
(2)協會會議
出席人員:協會全體成員
時間:每月最後一個周日的下午4點
地 點:令時通知
內 容:傳達決議,布置工作,商討問題。
要 求:
①此會議由各部部長召集;
②參加會議的幹部及成員不得無故遲到或缺席,如有特殊情況必須提前向所在部部長說
明;
③會議由辦公室指定人員作記錄及考勤。
3.會議要求:
(1)會議由會長或副會長主持。
(2)出席例會成員:各部部長及成員,同時不定期邀請團委老師出席並做工作指導。
(3)與會人員要求衣著整潔,提前五分鐘到場。
(4)會議過程中應將手機或其它通訊工具調至無聲或振動狀態,無特殊情況不得接聽電話或發簡訊。
(5)參加會議人員在會議期間,如有他人前來尋訪,需經會長允許後方可接待。
(6)與會者必須準時到會,個別幹部因事務不能按時參加例會須提前一天提出書面申請,報辦公室批准;如遇到緊急情況需請假的,可先向辦公室口頭請假,之後再補交假條。
(7)對無故遲到二次者,給予口頭警告;三次者,在大會上通報批評,並令其作書面檢討;四次者,將其從協會除名。
(8)對無故缺席一次,給予口頭警告;二次者,在大會上通報批評, 並令其作書面檢討;三次者, 將其從協會除名。
(9)例會內容主要為:按照會議議程,由各部部長對本月工作情況總結並提出下月工作計畫,初步布置下月工作任務,最後由會長或副會長作出總結和相關指導。
(10)例會上分配的任務,各部門負責人須認真記錄。有不能處理或不能完成的任務要及時提出,共同討論解決。
(11)由辦公室對會議內容進行記錄、整理、存檔,並做好考勤工作。
(12)例會的出勤情況將作為推優、評優的重要依據之一。
(13)保持會場內秩序井然,務必安靜、集中精神並做好會議記錄。會議期間禁止交頭接耳,竊竊私語,如要發言需舉手示意,經許可後方可。會後由各部門輪流做好會場的清掃工作。
(14)決定重要問題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討論決議該項問題時,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部長同意方可有效。對與討論決定的事項,由辦公室負責對相關部門的落實情況不定期抽查,及時向會長及副會長匯報相關情況。
第十六條 獎懲制度
1.總則:本制度用於了解成員各種情況並記錄以備表彰和推優。
2.實行計分制。由辦公室負責定期(以一個月為期限)對各個部門進行考評,內容包括活動成果,活動質量和數量,出勤等方面。在每學期末進行分數加總,對於表現突出,分數保持在前十名者予以適當獎勵,並向校團委通報表揚。
3. 獎勵制度:
(1)對工作認真負責,每次都能按時完成任務的幹事並得到部長肯定的,可由部長提名,每次加2分。
(2)各部部長認真承擔本部的工作責任。對工作開展順利,取得較佳成績的部長,每次加3分。
(3)成員可提出對大學生交流與實踐協會的意見和建議。意見和建議被採納者將視情況給予不同程度的表彰。一般意見和建議每次加2分,對大學生創業協會建設有重大意義者加5分。
(4)對多次在協會獲得口頭表揚的成員,每次加2分。
4. 批評制度
(1)對不服從或消極對待上級布置的工作任務的成員,第一次給予口頭警告,第二次給予書面通報批評,依次類推,直至勸退。
(2)無故不按時完成上級布置的工作任務者,第一次給予口頭警告,第二次給予書面批評,直至勸退。
(3)協會資金實行統一管理,任何人未經負責人同意不得擅自挪用資金。第一次給予口頭警告,第二次給予書面批評,直至勸退。
(4)有任何個人或集體,虛報賬目或貪污公款的行為,立即開除,並向全校通報批評。
(5)對違反協會章程及相關制度、決議的成員進行處分。
(6)部長以上及部長有給予口頭警告的權利,副會長以上幹部有口頭通報批評的權利,書面通報以上的處罰須由各負責人討論並由會長簽字後方可執行。
5.書面通報表揚獎勵或書面通報處罰均需書面存檔。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協會解析權歸本協會內部成員組織。本章程的修改須經內部成員組織審議,並在骨幹會員大會上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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