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名:
《權智》《弓手與小偷》作者簡介:
沈括(公元1031~1095年),字存中,杭州錢塘(今浙江杭州)人,北宋科學家、政治家。1歲時南遷至福建的武夷山、建陽一帶,後隱居於福建的尤溪一帶。仁宗嘉祐八年(公元1063年)進士。神宗時參與王安石變法運動。熙寧五年(公元1072年)提舉司天監,次年赴兩浙考察水利、差役。熙寧八年(公元1075年)出使遼國,駁斥遼的爭地要求。次年任翰林學士,權三司使,整頓陝西鹽政。後知延州(今陝西延安),加強對西夏的防禦。元豐五年(1082年)以宋軍於永樂城之戰中為西夏所敗,連累被貶。晚年以平生見聞,在鎮江夢溪園撰寫了《夢溪筆談》。沈括的科學成就是多方面的。他精研天文,所提倡的新曆法,與今天的陽曆相似。在物理學方面,他記錄了指南針原理及多種製作法;發現地磁偏角的存在,比歐洲早了四百多年;又曾闡述凹面鏡成像的原理;還對共振等規律加以研究。在數學方面,他創立「隙積術」(二階等差級數的求和法)、「會圓術」(已知圓的直徑和弓形的高,求弓形的弦和弧長的方法)。在地質學方面,他對沖積平原形成、水的侵蝕作用等,都有研究,並首先提出石油的命名。醫學方面,對於有效的方藥,多有記錄,並有多部醫學著作。此外,他對當時科學發展和生產技術的情況,如畢升發明活字版印刷術、金屬冶煉的方法等,皆詳為記錄。
原文:
濠州定遠縣一弓手,善用矛,遠近皆伏其能。有一偷,亦善擊刺,常蔑視官軍,唯與此弓手不相下,曰:“見必與之決生死。”一日,弓手者因事至村步,適值偷在市飲酒,勢不可避,遂曳矛而斗。觀者如堵牆。久之,各未能進。弓手者忽謂偷曰:“尉至矣,我與汝皆健者,汝敢與我尉馬前決生死乎?”偷曰:“喏。”弓手應聲刺之,一舉而斃,蓋乘其隙也。又有人曾遇強寇斗,矛刃方接,寇先含水滿口,忽噀其面,其人愕然,刃已揕胸。後有一壯士,復與寇遇,已先知噀水之事,寇復用之。水才出口,矛已洞頸。蓋已陳芻狗,其機已泄,恃勝失備,反受其害。譯文:
濠州定遠縣有一個弓箭手,善於使用長矛,遠近同行都畏服他的技能。有一個小偷也善於擊刺,常常蔑視官軍,惟與這位弓箭手技藝不相上下,說:“與弓箭手相見一定要進行生死決鬥。”一天,弓箭手因公事來到碼頭,恰逢小偷在市肆喝酒,勢不可避,就拖矛來斗,圍觀的人很多。許久,兩人都僵持不進。弓箭手對小偷說:“兵尉來了。我和你都是好漢,你敢和我在兵尉馬前決一生死嗎?”小偷說:“好。”弓箭手話剛落舉手就刺,一下就把小偷刺殺,大概是乘其分神不備而勝利。又有人與小偷爭鬥,雙方兵器相交,小偷先含一口水在嘴裡,忽然噴在對方臉上,愕然之間,刀已穿胸而過。後來一個壯士又遇上這個小偷,已經預先知道他有含水噴人的一招,小偷果然又使出此種伎倆,水才出口,壯士的長矛已經貫頸刺出,立斃小偷。大概他已經識破機關,機謀已泄,依仗詐術失去防備,反受其害。【注釋】
1.步:通“埠”,碼頭。
2.噀:含在口中而噴出。
3.揕:用刀劍等刺。
4.已陳芻狗:“結芻為狗,巫祝用之”;“芻狗”,古代祭祀用的以茅草紮成的狗,這裡指“識破機關”。
5.伏:同“服”,佩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