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行為一詞源於德國民法典,薩維尼給出的定義是"行為人創設其意欲的法律關係而從事的意思表示行為",大多數法學家接受了這一定義。這一定義強調了法律行為的意思表示要素與所產生的私法效果。意思表示是法律行為不可缺少的核心構成要素。如果法律行為能夠產生主體預期的後果,按照當事人的意思安排他們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當事人必須要能夠自主作出意思表示,而且這種意思表示能夠依法在當事人之間產生拘束力。
相關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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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行為
《民法總則》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是指民事主體(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組織)通過意思表示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係的行為。 民事法律行為以設立...
行為概念 特徵 形式 分類 成立要件 -
無效的法律行為
無效的法律行為 正文法律上當然無效並確定不發生效力的法律行為。它和效力不確定的法律行為不同,在行為當時就確定不生效力,故不因事後情況的變更...有任何行動,該行為即屬無效,所以又與得撤銷的法律行為必須經撤銷才喪失效力...
無效的法律行為 正文 配圖 相關連線 -
表見法律行為
1.權利說從權利的角度對表見法律行為作了定位,認為表見法律行為不過是一種權利的表象。 擬制性使表見法律行為與固有的法律行為和意思表示等理論銜接起來。 這...
表見法律行為的性質 表見法律行為的制度特徵 -
從法律行為
從法律行為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表示的就是一種依附於主法律行為而存在的行為。
從法律行為 xgtm -
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
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是指附有決定該行為效力發生或者消滅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條件類型分為延緩條件與解除條件。
概念 條件 條件類型 條件成就 條件約束 -
主行為
主行為 主行為,是指在彼此關聯的行為中無需相關行為存在就可以獨立成立的民事法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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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總論
法則第二章 權利主體第三章 物第四章 法律行為第五章 期日及期間第六章... 法律行為第五章 期日及期間第六章 消來時效第七章 權利之行使附錄一 設問附錄二...
民法總論(史尚寬) 民法總論(梁慧星) 民法總論(鄭雲瑞) 民法總論(王全弟) -
民法總論[民法總論]
法則第二章 權利主體第三章 物第四章 法律行為第五章 期日及期間第六章... 法律行為第五章 期日及期間第六章 消來時效第七章 權利之行使附錄一 設問附錄二...
民法總論(史尚寬) 民法總論(梁慧星) 民法總論(鄭雲瑞) 民法總論(王全弟) -
法律職業
基本含義它有兩個基本涵義:第一,法律職業與其他需要以專業知識為基礎的工作一樣,是一種專門的行業,是專業化的工作;第二,從事法律職...
基本含義 從業人員 社會作用 道德特徵 基本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