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我?客我?
自我可以分為作為意願與行為主體的“主我”和作為他人社會評價和社會期待的“客我”。用通俗的話講,“主我”就真實的那個自己,客我是指自己評價中或者別人評價中的那個自己。主我是感受者,客我是可以和整個宇宙一起指稱的對象。人的自我意識是在“主我”和“客我”的互動中形成、發展和變化的,同時又是這種互動關係的體現。二者之間的互動不斷形成新的自我, 互動的介質就是信息。
主我“主我”是形式,是通過個人圍繞對象事物從事的行為和反應具體體現出來。是以“我”指稱的那個把所有內部感情的要素歸屬發展不充分的述謂結構。例:“我真傷心”里的,直接感受著傷心“我”,就是主我。
客我“客我”是內容,是自我意識的社會關係性的體現。 是對自己的評價以及別人對自己的評價。例如:我評價自己道:“我是一個卑劣的人”這裡的“我”實際上指代後面的“卑劣的人”,是客體化了的對象,是客我。而有著卑劣感的、感到自己是卑劣的“我”,則是主我。
其他解釋世界有意義是因為我將我的意識流在時間中聯繫起來,發現此一時間彼一時間。之所以統一起來是因為有“我”來統一的。這個我是自我體驗出來的,而不是一個客觀實體。所以,它不在時間和空間之中(過去現在和將來都同時在場,它也不具有空間的位置性)。時間和空間都是他的建構產物(只有藉助於意識流內在的先後呈現次序我們才有了時間觀念,這種時間上的差異同時也構成了空間的觀念)。這個我是絕對的主體,即主我。而那個意識流也是一個我,一個被主我直觀到的我,即客我。這裡主客同一與我之中,兩者是一個東西,客我以主我而有意義,主我因客我而被意識到。主我客我相互轉換。
米德的主我客我理論
米德最早的從傳播的角度對人的自我意識及其形成過程進行了系統研究。他提出的“自我”概念是符號互動論的核心。作為區別於“身體”的“自我”,米德認為“自我”可以分解成相互聯繫、相互作用的兩個方面,即“主我”(I)和“賓我”(Me)。他認為,完整的自我,既是“主我”又是“客我”,兩者都包括在“自我”中,並在特定情景中互相支持。米德對“主我”與“客我”的概念做出了如下的解釋:“‘主我’是有機體對其他人的態度做出的反應;‘客我’則是一個人自己採取得一組有組織的其他人的態度。其他人的態度構成了有組織的‘客我’,然後,一個人就作為‘主我’對這種‘客我’做出反應。”“當一個人作為‘賓我’時,他將按照他人對他的態度來左右自己,或對自己作出反應。他的自我評價是他所構想的他人對他的評價的結果。‘賓我’是按照有意義的他人和整個共同體的觀點來構想和認識自我,它反映了法律、道德及共同體的組織規範和期望。當一個人作為‘主我’時,他會意識到自己是一個主題,它代表了人的衝動的傾向和自發的行為,它是不可計算的、創造的和不可預測的。正因為有了獨一無二的‘主我’,‘賓我’才能成為一個客體。可以說,人格(自我)乃是一個‘主我’與‘客我’不斷互動的過程,這類似於有機體與環境的不斷地互動。”
主我與客我
“主我”和“客我”的對話和互動形成統一的社會自我。而這個對話和互動的過程揭示的就是一個長期的社會化過程。所謂社會化過程,也就是“主我”同“客我”進行對話、互動的過程。在這一過程中,代表本能的、自然的、自主的“主我”同通過觀察到社會上他人對自己的、評價和角色期待而後進行自我反思的“客我”,使得雙方共通意義的空間擴大了。
由此看來,作為自我傳播的人內傳播的社會性、雙向性和互動性也就顯而易見了。人內傳播是一個“主我”、“客我”之間雙向互動的社會過程,而互動的介質就是所謂的“有意義的象徵符” (significant symbol)。在這裡,“有意義的象徵符”可以是音聲的,也可以是形象的。米德認為,“有意義的象徵符”不但能夠引起他人的反應,而且能夠引起使用者自己的反應,人內傳播的思考活動,就是通過“有意義的象徵符”來進行的。
意義價值
米德的 “主我與客我”論是從傳播心理和“社會交流”層面,來描述和論述主我與客我的各自特徵和互動情狀的。因此,米德闡述的傳播是基本的人類過程,自我傳播是人類意識的主要特徵的觀點,以及他對人的內部溝通的細緻分析和創造性解釋,大大推動了人際傳播與個人社會化、語言符號與意義關係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