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藥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印發中醫藥發展戰略規劃綱要(2016—2030年)的通知》,進一步加強對中醫藥工作的組織領導,強化部門間協調配合,統籌做好中醫藥工作,2016年8月國務院同意建立中醫藥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由衛生計生委、工商總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中醫藥局等36個部門和單位組成,中醫藥局為牽頭單位。

中醫藥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是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印發中醫藥發展戰略規劃綱要(2016—2030年)的通知》,進一步加強對中醫藥工作的組織領導,強化部門間協調配合,統籌做好中醫藥工作,2016年8月國務院同意建立的部際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主要職責是:在國務院領導下,統籌協調中醫藥工作。對全國中醫藥工作進行巨觀指導;研究促進中醫藥事業改革發展的方針政策;指導、督促、檢查有關政策措施的落實;協調解決中醫藥事業改革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完成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聯席會議由衛生計生委、工商總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中醫藥局等36個部門和單位組成,中醫藥局為牽頭單位。
國務院分管中醫藥工作的領導同志擔任聯席會議召集人,衛生計生委主要負責同志、協助分管中醫藥工作的國務院副秘書長和中醫藥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副召集人,各成員單位有關負責同志為聯席會議成員。根據工作需要,聯席會議可邀請其他相關部門和單位參加。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聯席會議確定。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中醫藥局,承擔聯席會議日常工作。中醫藥局主要負責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聯席會議設聯絡員,由各成員單位有關司局負責同志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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