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局特點
鼓樓底基呈長方形,南北長為22.4米,東西寬為16.65米。基座正中為“十”字形門洞,分別通四面街道。 門洞高3.75米,中心為穹窿頂,正中有八卦藻井,入卦圖周圍懸木雕八仙像,4個角嵌有石雕龍首, 昂然相對。基座四面門樓上有匾額,是按方位反映中衛地理形勝的,其東曰“鎖扼青銅”;南曰“對峙香岩”;西曰“爽挹沙山”;北匾原為“控制邊夷”。基座之上正中為三重檐十字型歇山頂的主樓,每面3開間,3層3檐,每層有12翹角,最上層四面有現景迴廊。樓基四面建有小型陪樓4座,其內壁分別刻,己鼓樓始建、重建的背景、時間、經過及有關事項等。樓頂正中豎壘黑色陶球6顆,四周置蟠龍,組成群龍戲珠畫面,但從不同角度看,均為二龍戲珠。是一座體現明代建築風格的古建築。
歷史沿革
始建於明崇禎四年(1631);
清嘉慶二十二年(1817)七月十四日廟會時不慎失火焚毀,僅存基址;
道光十一年(1831),知縣艾椿年率典史沈垣與當地士紳一道捐資重建,翌年建成;
1955年,撥款對鼓樓包磚修整;
1984年被列為縣級重點丈物保護單位;
1984年維修時,按照黨的民族政策,遵循文物維修原則,改為“控制邊陲";
1988年縣人民政府又先後3次撥專款粉飾彩繪;
1992年10月,縣丈物管理所本著恢復丈物原貌的精神,在徵得有關部門同意後,自籌資金著手復原。
1992年、1997年縣人民政府又先後3次撥專款粉飾彩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