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酒,作為客觀物質的存在,它是一個變化多端的精靈,它熾熱似火,冷酷如冰;它纏綿如夢絮,狠毒似惡魔;它柔軟如錦緞,鋒利似鋼刀;它可敬可泣,該殺該戮;它能讓人超脫曠達,才華橫溢,放蕩無常;叫人丟掉面具,原形畢露,口吐真言;它能叫人忘卻煩惱,拋卻憂愁,幻化在絕對自由的時空中盡情翱翔;它也能叫人忘卻信義,肆行無忌,沉淪到道德深淵的最底處。
世界文化現象有著驚人的相似之處,西方的酒神精神以葡萄種植業和釀酒業之神狄奧尼蘇斯為象徵,到古希臘悲劇中,西方酒神精神上升到理論高度,德國哲學家尼采的哲學使這種酒神精神得以升華,尼采認為,酒神精神喻示著情緒的發泄,是拋棄傳統束縛回歸原始狀態的生存體驗,人類在消失個體與世界合一的絕望痛苦的哀號中獲得生的極大快意。
在文學藝術的王國中,酒神精神無所不往,它對文學藝術家及其創造的登峰造極之作產生了巨大深遠的影響。因為,自由、藝術和美是三位一體的,因自由而藝術,因藝術而產生美。因醉酒而獲得藝術的自由狀態,這是古老中國的藝術家解脫束縛獲得藝術創造力的重要途徑。“志氣曠達,以宇宙為狹”的魏晉名士、第一“醉鬼”劉伶在《酒德頌》中有言:“有大人先生,以天地為一朝,萬期為須臾,日月有扃牖,八荒為庭衢。”“幕天席地,縱意所如。”“兀然而醉,豁然而醒,靜聽不聞雷霆之聲,孰視不睹山嶽之形。不覺寒暑之切肌,利慾之感情。俯觀萬物,擾擾焉如江漢之載浮萍。”這種“至人”境界就是中國酒神精神的典型體現。“李白斗酒詩百篇,長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來不上船,自稱臣是酒中仙。”(杜甫《飲中八仙歌》)“醉里從為客,詩成覺有神。”(杜甫《獨酌成詩》)“俯仰各有志,得酒詩自成。”(蘇軾《和陶淵明〈飲酒〉》)“一杯未盡詩已成,涌詩向天天亦驚。”(楊萬里《重九後二月登萬花川谷月下傳觴》)。南宋政治詩人張元年說:“雨後飛花知底數,醉來贏得自由身。”酒醉而成傳世詩作,這樣的例子在中國詩史中俯拾皆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間也,借酒來形容事物的典故也已名滿中華。不僅為詩如是,在繪畫和中國文化特有的藝術書法中,酒神的精靈更是活潑萬端。畫家中,鄭板橋的字畫不能輕易得到,於是求者拿狗肉與美酒款待,在鄭板橋的醉意中求字畫者即可如願。鄭板橋也知道求畫者的把戲,但他耐不住美酒狗肉的誘惑,只好寫詩自嘲:“看月不妨人去盡,對月只恨酒來遲。笑他縑素求書輩,又要先生爛醉時。”“吳帶當風”的畫聖吳道子,作畫前必酣飲大醉方可動筆,醉後為畫,揮毫立就。“元四家”中的黃公望也是“酒不醉,不能畫”。“書聖”王羲之醉時揮毫而作《蘭亭序》,“遒媚勁健,絕代所無”,而至酒醒時“更書數十本,終不能及之”。李白寫醉僧懷素:“吾師醉後依胡床,須臾掃盡數千張。飄飛驟雨驚颯颯,落花飛雪何茫茫。”懷素酒醉潑墨,方留其神鬼皆驚的《自敘帖》。草聖張旭“每大醉,呼叫狂走,乃下筆”,於是有其“揮毫落紙如雲煙”的《古詩四帖》。
酒令
“杯小乾坤大,壺中日月長”,無論怎樣,人在社會生活中都要直接或間接地與酒搭上關係。這種關係的物化表現就是酒趣。酒趣富於酒令之中,酒令則純是以文化入酒的,是酒文化中的文化精粹。
早在兩千多年前的春秋戰國時代,酒令就在黃河流域的宴席上出現了。酒令分俗令和雅令。猜拳是俗令的代表,雅令即文字令,通常是在具有較豐富文化知識的人士間流行。白居易曰:“閒徵雅令窮經吏,醉聽新吟勝管弦。”認為酒宴中的雅令要比樂曲佐酒更有意趣。文字令又包括字詞令、謎語令、籌令等。
酒令是酒與遊戲的結合物。比如春秋戰國時期的投壺遊戲,秦漢之間的“即席唱和”等都是一種酒令。但是遊戲的發展成了一種帶有強制性與結束性的遊戲後,就成了既輕鬆又嚴肅的—種文化現象了。西漢時呂后曾大宴群臣,命劉章為監酒令、劉章請以軍令行酒令,席間,呂氏族人有逃席者,被劉章揮劍斬首,為喝酒遊戲而戲掉了腦袋這也許就是戲中之戲了。此即為“酒令如軍令”的由來。唐宋是中國古代最會玩的朝代,酒令當然也豐富多彩。白居易便有“籌插紅螺碗,觥飛白玉卮”之詠。酒令在明清兩代更步上層樓,發展到了五花八門、琳琅滿目。清代俞敦培將酒令分為四類:占令、雅令,通令、籌令、籌令是酒令中的重頭戲。
籌令
行酒令必用籌子,籌子是此類酒令的顯著特徵。說起籌令先要弄明白什麼是籌。籌本是古代的算具。古代沒有計算器,一般用竹木削製成籌來進行運算、善計者可以不依賴算具求得結果,因此籌引申為籌謀、籌劃。《漢書.高帝汜》記劉邦對張良的評價時說“夫運籌帷幄之中,決勝於千里之外,吾不如子房。”現在把軍事指揮將在室內制訂作戰計畫,即稱為運籌帷幄。其中的籌,志義為籌劃、籌略、籌謀之義。從唐代開始,籌子在飲酒中就有了兩種不同的用法:其一,仍用以記數、白居易詩“醉折花枝作酒籌”中的”酒籌”即為此類、這種意義下的籌在後代酒令遊戲中仍可見到,作用是以籌計數,後再按所得的籌的數量行酒。另一種就比較複雜了,人不滿足於籌子的原始用法,而把它變化成了一種行令的工具。籌的製法也複雜化,在用銀、象牙、獸骨、竹、木等材料製成的籌子上刻寫各種令約和酒約。行令時合席按順序搖筒掣籌,再按籌中規定的令約、酒約行令飲酒。據考,唐代的《論語》酒籌是目前所知的最早的—種籌令。
籌令的包容量很大,長短不拘。大型籌令動輒有八十籌,而且令中含令,令中行令。
籌令因有這樣的特點,才有能力從長篇巨作的戲劇《西廂記》及《水滸傳》、《聊齋志異》、《紅樓夢》等小說中取材,也才能有包容像《易經》的六十四卦等具豐富內涵的文化現象。
酒籌文化是中國傳統文化的一部分,但也是—種特殊的文化現象。不能構想,在高節奏運轉的現代化生活的今天,再有幾個年輕人慢騰騰地坐麥當勞玩什麼《紅樓夢》酒籌。但是酒籌作為一種傳統文化,它仍然是我們老祖宗留下一份寶貴財產,除了有一定的文化研究價值外,在某種特定的適當場合也會有一定的文明作用。比如,無論如何、總比什麼“感情深,一口悶”式的蠻喝,“哥倆好哇,五魁首哇”地俗喝要好一些。因為“附庸風雅”總比“附庸粗俗”要有品位。而“附庸風雅”本來也就不是個貶義詞。
酒籌文化是中國飲食合餐制的產物,它的本質是農業文化。酒宴中的酒籌令有著很大的文化含量,參加者自古今名著、詩詞歌賦,至天文地理、 民俗俚語都要胸中有數才能現場發揮得好而不被罰酒。人們在歡宴中也鍛鍊了才思敏捷和競爭精神,既活躍了飲食的氛圍又增添了審美情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