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護理

2、文題力求簡明、醒目,反映出文章的主題。 4、摘要論著文章須附中、英文摘要,專科護理、護理管理、護理教育類文章須附中文摘要。 5、關鍵字論著、專科護理、護理管理、護理教育文章須標引3~5個關鍵字。

雜誌簡介

《中華護理雜誌》為中國科學技術學會主管、中華護理學會主辦,經北京市新聞出版局批准的護理學術性期刊,為中國臨床醫學類核心期刊。該刊以廣大護理教育工作者、護校學生、護士為主要讀者對象,以推動中國護理教育發展,提高護士素質,促進健康教育,加強國內外護理學術交流為目標,宣傳中國衛生工作方針,報導護理教育領域科研成果和經驗,代表著中國護理專業科研發展水平。主要欄目有專題報導、教育研究、健康教育等。
主管單位:中國科學技術協會
主辦單位:中華護理學會
創刊時間:1954
國內刊號:CN:11-2234/R
國際刊號:ISSN:0254-1769
郵發代號:2-143
編輯單位:《中華護理雜誌》編輯委員會

 《中華護理雜誌》創刊於1954年5月1日,至今已有57年歷史,是我國創辦最早、歷史最悠久的綜合性護理學術期刊,目前已被國家科技部批准為中國科技論文統計源期刊(中國科技核心期刊),並被中國學術期刊綜合評價資料庫(AJCED)、中國核心期刊(遴選)資料庫、中國期刊全文資料庫(CNKI)收錄。

辦刊宗旨

貫徹黨和國家的衛生工作方針政策,貫徹理論與實踐、普及與提高相結合的方針,反映我國護理臨床、科研工作的重大進展,促進國內外護理學術交流。

讀者對象

《中華護理雜誌》擁有龐大的讀者群。在20世紀80年代以前,《中華護理雜誌》是中國國內惟一的護理期刊,發行量最多時高達190000冊。改革開放以來,隨著護理學科的蓬勃發展和護理人員撰寫、發表文章的需求的不斷增加,許多新的護理期刊陸續問世,已達25種左右。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雖然《中華護理雜誌》的發行量有所下降,但仍然堅持質量第一、讀者第一的原則,堅持以質量求生存、以變化求發展的辦刊之道,堅信優秀的內在品質終將贏得讀者的青睞和應有的市場份額。即使在發行量較前有所萎縮的情況下,《中華護理雜誌》仍然擁有幾十萬忠實的讀者群體,其中除了廣大的護理人員外,還有部分醫師系列和技師系列的穩定的讀者。

主要欄目

《中華護理雜誌》開闢有豐富的、適應於不同層次需要的欄目,主要包括:論著、專科研究、護理管理、護理教育、中醫護理、基礎護理、手術室護理、社區護理、個案研究、調查分析、心理衛生、討論與研究、綜述、論壇、期刊評論、國際交流、經驗與革新、借鑑、隨筆、三言兩語、編讀往來等欄目。為了更好地為臨床護士和基層護理人員服務,2003年雜誌新開闢了腹膜透析護理欄目。

投稿須知

1、文稿應具有科學性、實用性,論點明確,資料可靠,文字精煉,層次清楚,數據準確,書寫工整、規範,必要時應進行統計學處理。論著、綜述不超過5000字,一般欄目稿件勿超過4000字,小經驗類稿件不超過1000字。
2、文題力求簡明、醒目,反映出文章的主題。中文文題以不超過20個漢字為宜。論著、專科護理、護理管理、護理教育欄目的文章須另紙附出中英文文題、關鍵字及作者漢語拼音姓名。
3、作者作者姓名在文題下按序排列,排序應在投稿時確定,在編排過程中不應再作更動。作者單位名稱及郵政編碼腳註於同頁左下方,並附第一作者姓名、性別、出生年、最高學歷、職稱、職務。作者應是:①參與選題和設計,或參與資料的分析和解釋者,②起草或修改論文中關鍵性理論或其他主要內容者,③能對編輯部的修改意見進行核對修改,在學術界進行答辯,並最終同意該文發表者。以上3條均需具備。僅參與獲得資金或收集資料者不能列為作者,僅對科研小組進行一般管理者也不宜列為作者。對文章中的各主要結論,均必須至少有1位作者負責。集體署名的文章必須明確對該文負責的關鍵人物;其他對該研究有貢獻者應列入志謝部分。作者中如有外籍作者,應徵得同意,並有證明信。
4、摘要論著文章須附中、英文摘要,專科護理、護理管理、護理教育類文章須附中文摘要。摘要必須包括目的、方法、結果(應給出主要數據)、結論四部分,採用第三人稱撰寫,不用“本文”作者等主語。中文摘要200字左右,英文摘要可相對具體些,但不應超過400個實詞。英文摘要尚應包括文題、作者姓名(漢語拼音)、單位名稱、所在城市名及郵政編碼。作者應列出前3位,3位以上加“etal”。
5、關鍵字論著、專科護理、護理管理、護理教育文章須標引3~5個關鍵字。請儘量使用美國國立醫學圖書館編輯的最新版《醫學索引》中醫學主題詞表(MeSH)內所列的詞。如果最新版MeSH中尚無相應的詞,處理辦法有:①可選用直接相關的幾個主題詞進行組配。②可根據樹狀結構表選用最直接的上位主題詞。③必要時,可採用習用的自由詞並排列於最後。關鍵字中的縮寫詞應按MeSH還原為全稱,如“HBsAg”應標引為“B型肝炎表面抗原”。每個英文關鍵字第一個字母大寫,各辭彙之間空2個字。
6、醫學名詞以1989年及其以後由全國自然科學名詞審定委員會審定公布、科學出版社出版的《醫學名詞》和相關學科的名詞為準,暫未公布者仍以人民衛生出版社編的《英漢醫學辭彙》為準。中文藥物名稱應使用1995年版藥典(法定藥物)或衛生部藥典委員會編輯的《藥名辭彙》(非法定藥物)中的名稱,英文藥物名稱則採用國際非專利藥名,不用商品名。
7、圖表每幅圖單獨占1頁,集中附於文後,表格隨正文附出。圖表應按其在正文中出現的先後次序連續編碼。並應冠有圖(表)題。說明性的資料應置於圖(表)下方注釋中,並在注釋中標明圖表中使用的全部非共知共用的縮寫。採用三橫線表(頂線、表頭線、底線),如遇有合計或統計學處理行(如t值、P值等),則在此行上面加一條分界橫線;表內數據要求同一指標有效位數一致,一般按標準差的1/3確定有效位數。線條圖應墨繪在白紙上,高寬比例為5:7左右。以計算機繪製圖者應提供雷射列印圖樣。凡能使用文字表達清楚的內容,儘量不用表和圖,如使用表圖,則文中不必重複其數據,只需摘述其主要內容。
8、計量單位實行國務院1984年2月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並以單位符號表示,具體使用參照1991年中華醫學會編輯出版部編輯的《法定計量單位在醫學上的套用》一書。注意單位名稱與單位符號不可混合使用,如mg·kg-1·天-1應改為mg·kg-1·d-1;組合單位符號中表示相除的斜線多於1條時應採用負數冪的形式表示,如mg/kg/min應採用mg·kg-1·min-1或mg/(kg·min)-1的形式;組合單位中斜線和負數冪亦不可混用,如前例不宜採用mg/kg·min-1的形式。在敘述中,應先列出法定計量單位數值,括弧內寫舊制單位數值;但如同一計量單位反覆出現,可在首次出現時注出法定計量單位與舊制單位的換算關係,然後只列法定計量單位數值。量的符號一律用斜體字,如吸光度(舊稱光密度)的符號為A,“A”為斜體字。
9、數字執行GB/T15835 1995《關於出版物上數字用法的規定》。公曆世紀、年代、年、月、日、時刻和計數、計量均用阿拉伯數字。表示百分數的範圍和偏差時,前一個數的百分符號不能省略,如:5%~95%不要寫成5~95%,50.2%±0.6%,不要寫成50.2±0.6%,可寫成(50.2±0.6)%。附帶尺寸單位的數值相乘,按下列方式書寫為4cm×3cm×5cm,而不寫成4×3×5cm。
10、統計學符號按GB3358 82《統計學名詞及符號》的有關規定書寫,常用格式如下:①樣本的算術平均數用英文小寫(中位數用M);②標準差用英文小寫s;③標準誤用英文小寫s;④t檢驗用英文小寫t;⑤F、u檢驗用英文大寫F、U;⑥卡方檢驗用希文小寫χ2;⑦相關係數用英文小寫r;⑧自由度用希文小寫ν;⑨機率用英文大寫P(P值前應給出具體檢驗值,如t值、χ2值、q值等)。以上符號均用斜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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