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擬訂全國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和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衛生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衛生事業單位機構編制標準及收入分配政策;擬訂各類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並組織實施;起草加強部屬單位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的組織建設、思想作風建設的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綜合協調衛生人才工作,負責衛生管理幹部崗位培訓工作;研究擬訂衛生系統高層次衛生人才隊伍建設政策和管理辦法;負責機關機構編制和公務員管理工作,指導衛生部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幹部管理工作;負責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機構編制、工資福利、人事制度改革等;承辦全國人大、全國政協換屆工作中衛生部有關人選的推薦工作;負責對外推薦國際職員和選派駐外機構人員;負責衛生系統全國性表彰工作;指導衛生行業特有國家職業(工種)的職業技能鑑定工作;負責衛生部業務主管的全國性社會組織的綜合管理工作。
機構設定
設辦公室、幹部處、專業人才管理處、勞動工資處。
司局領導
徐 科 司 長
張閩元 副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