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於1960年3月30日至4月10日在北京舉行,出席代表1072人。會議聽取了國務院副總理兼國家計畫委員會主任李富春作關於1960年國民經濟計畫草案的報告,國務院副總理兼財政部長李先念作關於1959年國家決算和1960年國家預草案的報告。

會議概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於1960年3月30日至4月10日在北京舉行,出席代表1072人。會議聽取了國務院副總理兼國家計畫委員會主任李富春作關於1960年國民經濟計畫草案的報告,國務院副總理兼財政部長李先念作關於1959年國家決算和1960年國家預草案的報告。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國務院副總理譚震林向大會作“為提前實現全國農業發展綱要而奮鬥”的報告。國務院總理周恩來就當時國家形勢和中國對外關係問題講了話。

主要決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了1960年國民經濟計畫,1959年國家決算和1960年國家預算的決議。決議批准了李富春、李先念兩位副總理向大會作的報告。通過了《1956年到1967年全國農業發展綱要》。會議通過了關於提前實現全國農業發展綱要而奮鬥的決議,決議批准了譚震林副總理向大會作的報告。會議還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的決議,通過了提案審查委員會的提案審查意見。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