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行業標準化指導性技術檔案

本指導性技術檔案的內容將被目前修訂的國家標準《測繪成果檢查驗收規定》和《數字測繪成果檢查驗收》等標準採用,待標準正式發布時,將替代本指導性技術檔案。 本指導性技術檔案由國家測繪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提出,國家測繪局測繪標準化工作委員會歸口。 本指導性技術檔案起草單位:國家測繪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

內容介紹

《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行業標準化指導性技術檔案(CH/Z 1001-2007):測繪成果質量檢驗報告編寫基本規定》為使測繪項目順利開展和實施,提高測繪成果質量檢驗報告編寫的質量,統一檢驗報告格式,規範檢驗報告的編制,制定本指導性技術檔案。本指導性技術檔案的內容將被目前修訂的國家標準《測繪成果檢查驗收規定》和《數字測繪成果檢查驗收》等標準採用,待標準正式發布時,將替代本指導性技術檔案。附錄A為規範性附錄。本指導性技術檔案由國家測繪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提出,國家測繪局測繪標準化工作委員會歸口。本指導性技術檔案起草單位:國家測繪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本指導性技術檔案主要起草人:譚理、曾衍偉、雷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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