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指導農村水利和農村水電工作,組織擬訂農村水利和農村水電法規、政策、發展戰略、發展規劃和行業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灌排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大中型灌區和大中型灌排泵站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灌溉試驗工作。承擔協調牧區水利工作。指導農村飲水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指導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工作。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與管理,組織開展水能資源調查工作,組織擬訂農村水能資源開發規劃。指導小水電改造、水電農村電氣化、農村水電增效擴容改造以及小水電代燃料等工作,組織指導農村水電站安全監管。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和基層水利服務體系建設。承辦部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綜合與信息處 灌溉節水處 農村水利管理處 農村供水處 農村水電管理處 農村水能開發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