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組織、協調、指導全國水土保持工作,負責水土流失綜合防治、監督管理和監測評價。組織擬訂水土保持政策、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和監督實施全國及重點區域水土保持規劃,負責規劃實施的考核評估。負責水土保持監測和信息化套用工作,組織全國水土保持監測網路的建設和管理,組織全國水土流失調查、動態監測、預報並公告。負責重大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批、監督檢查及水土保持設施自主驗收的核查。指導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實施和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組織推廣水土保持科技成果,指導水土保持服務體系建設。承辦部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處 室
監督管理處 生態建設處 監測協調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