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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核安全設備監督管理條例
《民用核安全設備監督管理條例》是為加強對民用核安全設備的監督管理,保證民用核設施的安全運行,預防核事故,保障工作人員和公眾的健康,保護環境,促進核能事業...
修訂信息 發布信息 條例全文 內容解讀 -
民用核安全設備監督管理條例(2016修訂)
民用核安全設備監督管理條例(2016修訂)是國務院於2016年02月06日發布,自2008年01月01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修訂 內容 -
進口民用核安全設備監督管理規定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核安全設備境外製造單位註冊登記確認書;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核安全設備境外安裝單位註冊登記確認書;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境外單位的註冊登記 -
進口民用核安全設備監督管理規定(HAF604)
《進口民用核安全設備監督管理規定(HAF604)》已於2007年12月25日經國家環境保護總局2007年第四次局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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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00號)
進出口第三十一條 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民用核設施進行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民用核設施進行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安裝和無損檢驗活動...簽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00號《民用核安全設備監督管理條例》已經...
簽發 全文 -
核安全法規
核安全法規(Nuclear Safety Regulations)是一個國家政府和其主管核能安全的職能機構以確保核安全為目的所頒布的一系列法令、條例、規...
核安全法規概述 我國的核安全法規體系 現行有效的核安全法規 -
江蘇省核事故預防和應急管理條例
為了加強核事故預防和應急管理,控制和減少核事故危害,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環境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
江蘇省核事故預防和應急管理條例 審查意見的報告 審議結果的報告 條例(草案)的說明 解讀 -
核與輻射安全
核與輻射安全包括了核安全和輻射安全。國際原子能機構將核安全、輻射安全、放射性廢物安全和放射性物質運輸安全統稱為核安全。核與輻射安全作為一個綜合性學科涉及...
定義 安全監管 法規體系 監測網路 安全問題 -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彙編[2012年煤炭工業出版社出版書籍]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彙編(上冊)》收錄了截止到2012年初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國務院、最高人民法院、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和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等部門制定...
第一部分法律 第二部分行政法規 第三部分部門規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