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況
中國常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是代表中國政府在世界貿易組織(WTO)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的常設機構。主要職責是代表中國政府處理與WTO秘書處及WTO成員常駐日內瓦代表機構之間的日常事務;參加WTO各機構在日內瓦總部舉行的各類會議和磋商;根據授權,負責與WTO其他成員及其常駐日內瓦代表機構進行多、雙邊談判、交涉和磋商;跟蹤和審議其他成員貿易政策及其對WTO各個協定的執行情況;跟蹤WTO法律框架發展動向;配合國內主管部門處理中國同其他成員的貿易爭端;從事與多邊貿易體制有關重要問題的調研,向國內提供有關信息、綜合分析及建議,供主管部門決策時參考;承擔中國政府交辦的與WTO其他事務相關的各項任務。
中國常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於2002年1月28日在瑞士日內瓦正式掛牌,並開始代表中國政府行使職能。常駐代表團自成立以來,在黨中央和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在中國政府各有關部門的指導和大力支持下,已經開展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為國內各行業積極利用加入世貿組織的機遇,迎接各種挑戰做出了自己的貢獻。
常駐代表團將繼續保持並發展同國際社會的廣泛聯繫,在WTO框架下開展與各成員特別是發展中成員的合作與交流,為服務於中國深入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經濟建設,為捍衛和發展廣大開發中國家的共同利益,為多邊貿易體制的改善與加強以及世界經濟的健康發展與繁榮,而不懈地努力工作,決不辜負中國政府和人民的重託。
機構設定
綜合組:部長級會議、總理事會、貿易談判委員會、貿易政策審議機構、貿易與發展委員會、貿易與環境委員會、區域貿易協定委員會、預算、財務和行政委員會、貿易債務與資金工作組、加入工作組。
貨物組:貨物貿易理事會、農業委員會、市場準入委員會、衛生與植物衛生委員會、貿易技術壁壘委員會、海關估價委員會、原產地規則委員會、進口許可程式委員會、與貿易有關的投資措施委員會、擴大信息技術產品貿易參加方委員會、政府採購委員會、非農產品市場準入談判組、國營貿易企業工作組、民用航空器貿易委員會、電子商務、貿易便利化籌委會、國際貿易中心。
法律組:爭端解決機構、智慧財產權理事會、補貼與反補貼措施委員會、保障措施委員會、反傾銷措施委員會、國際收支限制委員會、貿易與技術轉讓工作組。
服務組:服務貿易理事會、具體承諾委員會、金融服務委員會、GATS規則工作組、國內規制工作組。
調研組:聯繫世貿組織秘書處相關研究部門,負責世界經濟貿易形勢跟蹤分析、巨觀戰略調研和重大文稿起草工作等。
辦公室:行政和管理工作,後勤保障等。
主要職能
中國常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是代表中國政府在世貿組織中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的常設機構。
1、代表中國政府處理與世貿組織秘書處及其它成員常駐日內瓦代表機構之間的日常事務;
2、參加世貿組織各機構舉行的各類會議和磋商;
3、與世貿組織其他成員及其常駐日內瓦代表機構進行多雙邊談判、交涉和磋商;
4、跟蹤和審議其他成員貿易政策及其對世貿組織協定的執行;
5、跟蹤和參與有關國家加入世貿組織的談判;
6、跟蹤世貿組織法律及規則的發展動向;
7、配合國內主管部門處理中國同其他成員的貿易爭端;
8、從事與多邊貿易體制有關重要問題的調研,向國內提供相關信息、分析及建議;
9、完成中國政府交付的其它相關工作任務。
歷任大使
姓名 任期
孫振宇 (2002.01—2010.12)
易小準 (2011.01—2013.09)
俞建華 (2013.11 —2017.04 )
張向晨 (2017.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