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和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國防部關於把位於紅其拉甫達坂的喀喇崑崙公路轉盤改建為直路的會談紀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和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國防部關於把位於紅其拉甫達坂的喀喇崑崙公路轉盤改建為直路的會談紀要中國外交部 生效日期1980年8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代表張瑞璉先生和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國防部代表斯·傑·阿·迪格威先生於一九八0年八月二十日在紅其拉甫達坂就把位於紅其拉甫達坂的喀喇崑崙公路轉盤改建為直路問題進行了協商,達成協定如下:一、喀喇崑崙公路建成通車後,為交接築路物資而建築在紅其拉甫達坂接線點處的公路轉盤已無繼續存在的必要,為了便於邊界管理,雙方同意對該公路轉盤進行改建。 本紀要於一九八0年八月二十日在紅其拉甫達坂簽訂,共兩份,每份都用中文和英文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和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國防部關於把位於紅其拉甫達坂的喀喇崑崙公路轉盤改建為直路的會談紀要
中國外交部 巴基斯坦伊斯蘭 國防部
(簽訂日期1980年8月20日 生效日期1980年8月20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代表張瑞璉先生和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國防部代表斯·傑·阿·迪格威先生於一九八0年八月二十日在紅其拉甫達坂就把位於紅其拉甫達坂的喀喇崑崙公路轉盤改建為直路問題進行了協商,達成協定如下:
一、喀喇崑崙公路建成通車後,為交接築路物資而建築在紅其拉甫達坂接線點處的公路轉盤已無繼續存在的必要,為了便於邊界管理,雙方同意對該公路轉盤進行改建。
二、原公路轉盤處改建成路面寬7.50米的直路。
本紀要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紀要於一九八0年八月二十日在紅其拉甫達坂簽訂,共兩份,每份都用中文和英文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
外交部代表國防部代表
張 瑞 璉斯·傑·阿·迪格威
(簽字) (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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