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配套規定(第4版)》主要內容簡介:中國法制出版社一直致力於出版適合大眾需求的法律圖書。我社2001年5月率先推出“法律及其配套規定”叢書。深獲廣大讀者的認同和喜愛,業界人士譽稱該叢書的出版在法律圖書中掀起了“藍色風暴”。2004年8月,我社精選出發行量較大、百姓常用的法律法規,推出了“常用法律配套規定便攜本”系列。2005年9月,應廣大讀者要求,我們對該叢書進行第三次改版。本著“以讀者為本”的宗旨,秉承“永不自滿,深入、細緻”的專業精神,我社在保持原優勢、特色的基礎上,對其進行全新改版,推出此套《法律及其配套規定》(第四版),旨在解決廣大讀者學法、找法、用法的困惑與不便。圖書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立法目的]
第二條 [國家賠償的含義與賠償義務機關]
第二章 行政賠償
第一節 賠償範圍
第三條 [侵犯人身權的行政賠償範圍]
第四條 [侵犯財產權的行政賠償範圍]
第五條 [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的情形]
第二節 賠償請求人和賠償義務機關
第六條 [求償主體]
第七條 [行政賠償義務機關]
第八條 [複議機關的賠償責任)
第三節 賠償程式
第九條 [行政賠償的提出]
第十條 [行政賠償的提出]
第十一條 [數項賠償的同時提出]
第十二條 [賠償申請書的遞交及補正]
第十三條 [行政賠償的履行期限及履行程式]
第十四條 [行政賠償請求人對賠償決定的訴權]
第十五條 [行政賠償的舉證責任分擔]
第十六條 [行政賠償的追償與處罰]
第三章 刑事賠償
第一節 賠償範圍
第十七條 [侵犯人身權的刑事賠償範圍]
第十八條 [侵犯財產權的刑事賠償範圍]
第十九條 [國家免責情形]
第二節 賠償請求人和賠償義務機關
第二十條 [刑事賠償請求人]
第二十一條 [刑事賠償義務機關]
第三節 賠償程式
第二十二條 [刑事賠償要求的提出]
第二十三條 [刑事賠償的履行期限及履行程式]
第二十四條 [刑事賠償請求人對賠償決定的複議權]
第二十五條 [刑事賠償的複議程式]
第二十六條 [刑事賠償的舉證責任分擔]
第二十七條 [賠償委員會辦理案件程式]
第二十八條 [賠償委員會辦理案件期限]
第二十九條 [賠償委員會的組成及其賠償決定的效力]
第三十條 [賠償委員會重新審查程式]
第三十一條 [刑事賠償的迫償與處罰]
第四章 賠償方式和計算標準
第三十二條 (賠償方式]
第三十三條 [侵犯人身自由的賠償金計算]
第三十四條 [侵犯生命健康權的賠償金計算]
第三十五條 [精神損害的賠償標準]
第三十六條 [侵犯財產權的賠償金計算]
第三十七條 [賠償費用的來源及支付方式]
第五章 其他規定
第三十八條 [民事、行政訴訟的司法賠償]
第三十九條 [申請賠償的時效]
第四十條 [涉外賠償]
第六章 附則
第四十一條 [賠償請求不收費原則與賠償金不徵稅原則]
第四十二條 [生效日期]
配套法規
綜合
司法行政機關行政賠償、刑事賠償辦法
(1995年9月8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幾個問題的解釋
(1996年5月6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審理賠償案件程式的暫行規定
(1996年5月6日)
行政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1989年4月4日)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賠償實施辦法
(1995年8月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賠償辦法
(2003年3月24日)
民航行政機關行政賠償辦法
(2005年12月23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行政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1997年4月29日)
刑事賠償
檢察人員執法過錯責任追究條 例
(2007年9月26日)
人民法院審判人員違法審判責任追究辦法(試行)
(1998年8月26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刑事賠償和非刑事司法賠償案件立案工作的暫行規定(試行)
(2000年1月11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刑事賠償和非刑事司法賠償案件案由的暫行規定(試行)
(2000年1月11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刑事賠償義務機關確定問題的通知
(2005年7月5日)
最高人民檢察院刑事賠償工作規定
(2000年12月28日)
司法賠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行政訴訟中司法賠償若干問題的解釋
(2000年9月16日)
賠償方式和計算標準
國家賠償費用管理辦法
(1995年1月25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國家統計局《關於對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問題的復函》的通知
(1996年2月13日)
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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