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職責
(一)組織研究勞動就業情況,參與擬訂及協調勞動就業與人力資源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提出就業促進及職業、技能培訓等政策,指導和推進就業服務體系及人力資源市場建設。(二)綜合分析居民收入分配狀況,組織和參與收入分配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提出完善分配體制、調節收入分配的巨觀經濟政策建議。
(三)跟蹤分析社會保障體系運行狀況,提出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健全社會保障體系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指導推進社會保障服務體系建設。
(四)組織和參與擬定有關收入分配、勞動就業及社會保障體制改革方案,推進和參與有關試點工作,協調解決相關重大問題。
(五)參與起草勞動就業、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有關法律、法規。
(六)承辦委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