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便利台灣居民來往大陸及在大陸居留、生活,提高證件防偽性能,公安部決定試點啟用2015版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以下簡稱台胞證)。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2015版台胞證為參照國際民航組織(ICAO)DOC9303TD-1標準設計製作的卡式證件,內嵌非接觸式積體電路晶片,採用多項物理防偽和數字安全技術。
二、2015版台胞證正面列印持證人照片、姓名、出生日期、性別等個人資料以及有效期限、簽發機關、簽發地點、證件號碼、簽發次數等證件簽發管理信息,覆全息防偽膜;背面列印持證人台灣身份證姓名、號碼及證件機讀碼,持證人曾經持有台胞證的列印曾持證加注。
三、2015版台胞證的證件號碼使用8位阿拉伯數字編制,繼續實行“一人一號,終身不變”。台灣居民曾持有的舊版台胞證證件號碼為8位的,換領的2015版台胞證證件號碼與其舊版台胞證一致;曾持有的舊版台胞證證件號碼超過8位的,換領的2015版台胞證證件號碼與其舊版台胞證證件號碼前8位一致。
四、福建省公安機關和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委託的港澳地區辦證服務單位將於2015年7月6日起試點受理2015版台胞證的申請,同時停止受理現行本式台胞證的申請。2015版台胞證收費標準不變。
五、2015版台胞證不再保留簽注區,邊檢機關查驗後不加蓋驗訖章。按規定向邊檢機關備案自助通關信息的台灣居民,可使用邊檢機關設在口岸的自助通道,此前已備案的可繼續自助通關。
六、2015版台胞證使用過程中應注意避免彎折、刮擦、水浸以及強磁場環境。
七、2015版台胞證啟用後,仍在有效期內的本式台胞證可以繼續使用,持證人也可向試點單位申請換領2015版台胞證。
特此公告。
附屬檔案:1、2015版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式樣
2、2015版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機讀碼規則
公安部
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