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中繼貿易解釋
這是根據第三國中介人地位的不同對間接貿易所作的進一步分類。中繼貿易又稱為三國間貿易,與仲介貿易比較相似,其不同之處包括:A、甲的商品必須在丙所在國即第三國特定的地方卸貨,然後再原封不動地或僅作簡單加工(稱為中繼加工貿易)後,再向乙發運。作為中途卸貨的第三國港口稱為中繼貿易港。B、買賣雙方不一定同時存在,很可能是丙在購入商品後,才去找買主。C、丙要承擔分別與甲和乙進行貿易結算。
中繼貿易一般必須具有三個條件:
(1)有免除關稅的自由港(區)或保稅工廠;
(2)有商品集積地;
(3)外匯兌付比較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