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師的定義
“經濟師”是我國職稱之一。要取得“經濟師”職稱,需要參加“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試定義
一、什麼是經濟師考試經濟師考試也稱作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二、中級經濟師考試定義。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實行全國統一考試制度,由全國統一組織、統一大綱、統一試題、統一評分標準。參加經濟專業中級資格考試並成績合格者,獲得中級業技術資格,由人事部統一發放合格證書。
報名事項
報名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報名參加經濟專業中級資格考試。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十年,取得經濟專業初級資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過國家考試獲得的經濟員資格或1993年1月6日前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評聘的初級經濟專業職務)。
大學專科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6年。
大學本科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4年。
取得第二學士位後或研究生班結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2年。
取得碩士學位後,從事專業工作滿1年。
取得博士學位。
已評聘非經濟系列專業技術職務的在崗從事經濟工作的人員,可同相應經濟專業職務的人員一樣,按照以上第1款的規定,報名參加經濟專業中級資格考試。
報名步驟
考生按照如下步驟完成報名工作一、網上提交報名信息
考生於2012年7月26日至8月16日登入安徽人事考試網,按照網站規定的流程簽訂誠信承諾書、填寫個人報名信息、上傳本人照片並於24小時後上網查看照片審查結果。照片審查不合格的重新上傳照片照片審查合格的進入網上繳費。 各考區信息管理人員應及時登入安徽人事考試網後台進行照片審查,確保考生報名工作順利進行。
二、網上繳費
考生於7月27日至8月17日登入安徽人事考試網查詢照片審查通過後點擊“網上繳費”進入中國工商銀行或中國建設銀行的網上銀行支付考試費用,繳費成功,下載列印報名表。
三、考後資格審查
2012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採取考後資格審,考生報名前須仔細閱讀報考須,詳細核對報名條,確認符合報考資,報名時須保證提交的個人信息真實、準,領取證書時需提供報名條件中所規定的材,否則不予發放合格證書。對於虛報信息獲取考試資格的考生一經發現即予取消其考試資格或考試成績所繳費用不予退還並按新修訂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2012年第12號規定嚴肅處理對由於個人填寫的報名信息有誤而導致無法參加考試,後果自負。
四、考點設定與准考證辦理
省人事考試院對全省報名信息進行匯總?根據報名情況安排考點、編排考場和准考證號碼。
五、考試費用
根據國家發改委發改價格〔2004〕1108號和省物價局、財政廳皖價費〔2012〕85號檔案規,2012年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費按每科50元的標準收取,上繳國家考務費按每科4元的標準收取。每科計收54元
注意事項
應考時,考生須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准考證進入考場。嚴禁將通訊工具帶入考場座位。2012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考場規則、監考人員守則等按皖人發〔2002〕78號檔案規定執行違紀處理辦法按新修訂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2012年第12號規定執行。
2012年下半年資格考試種類多、時間緊考務工作十分繁重。各地、各部門要嚴格按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及時、準確上報有關報名材料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確保2012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報名時間
根據歷年經濟師考試報名規則,經濟師考試報名時間一般為每年的5-8月份,具體以當地人事考試部門公布的時間為準。2013年經濟師考試報名工作預計將從5月份開始陸續開展 河北2013年經濟師考試報名時間:5月17日至6月6日河南2013年經濟師考試報名時間:5月24日至6月6日
四川2013年經濟師考試報名時間:5月27日至6月27日
江蘇2013年經濟師考試報名時間:5月17日至6月6日
兵團2013年經濟師考試報名時間:5月17日至6月6日
黑龍江2013年經濟師考試報名時間:5月17日至6月6日
中級經濟師考試報名方法
報考者由本人提出申請,攜帶有關證明材料到當地人事考試管理機構辦理報名手續。黨中央、國務院各部門、部隊及直屬單位的人員,按屬地原則報名參加考試。
考試科目
初級和中級均2個科目,具體是:《經濟基礎知識》、《專業知識與實務》。註:根據人事部辦公廳《關於調整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設定的通知》(人辦發[2002]18號)及有關檔案精神,初、中級《專業知識和實務》科目均分為工商管理、農業、商業、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水路、公路、鐵路、民航)、人力資源管理、郵電、房地產、旅遊、建築12個專業,其中運輸分為水路、公路、鐵路、民航4個子專業。
考生應考時可攜帶鋼筆或原子筆(黑色或藍色)、2B鉛筆、橡皮。
考試分兩個半天進行,各個科目的考試時間均為兩個半小時。
考試時間
2013年中級經濟師考試時間是11月2日成績查詢
參加考試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山西2012年經濟師考試成績查詢:2013年1月14日開通
合格標準
2012年經濟師考試合格標準(分數線)仍為84分,內蒙古2012年經濟師考試合格標準:80分考試大綱
教材採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組織編寫的《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用書》(內含考試大綱),考生可在報名時到指定地點訂購。暫行規定
第一條為加強經濟專業隊伍建設,提高經濟人員素質,客觀公正地評價和選拔人才,充分發揮經濟人員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根據深化職稱改革、使我國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制度納入對外開放總格局的精神,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實行全國統一考試制度,由全國統一組織、統一大綱、統一試題、統一評分標準。資格考試設定兩個級別:經濟專業初級資格、經濟專業中級資格。參加考試並成績合格者,獲得相應級別的專業技術資格。以後不再進行經濟專業中、初級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審工作,各地區、各部門為評定相應經濟專業職務任職資格進行的考試也不再進行。
第三條按本規定通過全國統一考試獲得經濟專業中、初級資格的人員,表明其已具備擔任相應職務的專業技術水平和能力。資格不與工資待遇掛鈎。單位根據實際需要自主決定獲得資格人員的職務和工資待遇。
第四條經濟專業中級資格考試分甲、乙兩種。甲種考試為該資格應具備的專業水平和業務能力的考試。乙種考試為經濟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的考試,凡不具備規定學歷的人員,必須取得乙種考試合格證書,方能參加甲種考試。
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考試只設一種,為該資格應具備的專業水平和業務能力的考試。
第五條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考試科目為:
1.經濟基礎知識;
2.專業知識和實務(分為工業、農業、商業、物資、外經貿、財政、金融、保險、運輸、勞動、郵電、房地產、旅遊、價格管理十四個專業)。
經濟專業中級資格甲種考試科目為:
1.經濟基礎理論及相關知識綜合考試:
2.專業知識和實務(專業劃分同上)。
經濟專業中級資格乙種考試科目為:
1.經濟學;
2.企業管理原理;
3.統計與會計知識;
4.市場行銷;
5.經濟法;
6.經濟數學。
第六條報名參加經濟專業中、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擁護中國共產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遵紀守法,遵守社會公德。
第七條報名參加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六條所列條件外,還必須具備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第八條報名參加經濟專業中級資格甲種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六條所列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十年,取得經濟專業初級資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過國家考試獲得的經濟員資格或本規定發布前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評聘的初級經濟專業職務),經濟專業中級資格乙種考試合格。
2.大學專科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六年;大學本科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四年。
3.獲第二學士學位後或研究生班結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二年。
4.獲碩士學位後從事專業工作滿一年;獲博士學位。
第九條經濟專業初級資格和中級資格的甲種考試每年舉行一次,全部考試科目合格者,授予人事部統一印製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全國範圍內有效。
第十條經濟專業中級資格乙種考試各科的開考計畫,以兩年為一周期循環安排。考試成績採用單科累積的方式,每門科目考試合格,由人事部頒發單科合格證明。規定的科目全部合格後,由人事部頒發經濟專業中級資格乙種考試合格證書。
第十一條經濟專業的中、初級資格中文名稱和英文譯名根據國際通例和各經濟專業部門的工作性質及特點,由主管部門確定,經人事部同意後正式使用。所定名稱與原名稱作用相同。
第十二條經濟專業中、初級資格實行註冊登記制度。資格有效期一般為五年。有效期滿,持證者要按規定主動到發證機構辦理註冊登記。
第十三條對偽造學歷、資歷或考試作弊,騙取資格證書和乙種考試合格證書的人員,發證機關應取消其資格,收回證書。
第十四條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在國務院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進行,由人事部負責,委託全國職稱考試指導中心具體組織實施,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資格考試的組織實施工作由當地職改領導小組決定。
第十五條本規定適用於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本規定解釋權屬人事部。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過去有關規定與本規定不符的,以本規定為準。
考試常見問題
1、報名高峰期如何順利進行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由於報名人數激增,造成網路擁擠,請儘量避開報名高峰,選擇低谷期間報考,如夜間1:00-5:00期間報名。
2、准考證、報名信息表列印不出來怎么辦?
如因網速原因而遇到列印准考證、報考信息確認表頁面無法正常顯示或打不開,請到所在地人事人才考試測評基地直接列印。如果是其他問題,請考生仔細閱讀列印報名信息表或准考證須知。
3、考生註冊信息和考生的報名信息是否必須一樣?
不一定。B考生可以用A考生的身份證號註冊,然後在報名信息表裡面填寫B考生自己的報考信息。
4、在登入註冊號進行報名的時候為什麼提示身份證號碼被修改?
出現該情況說明此次輸入的身份證號碼和你首次用這個註冊號進行報名時輸入的身份證號碼不一致。
出現這種情況有兩種原因:一是考生在前一次或者本次填錯身份證號;二是該註冊號已經被其他身份證號碼用來報名了。如遇到這樣的情況,只能另外註冊一個號進行報名。
5、網上報名操作一半不會了,怎么辦?
請仔細閱讀“線上報名”欄目中的考試步驟、考試注意事項等提示,按照提示進行操作。如還不會操作,請撥打各省人事人才考試測評基地諮詢熱線。
6、如何修改網上報名信息?
用戶在填寫完報名表單後點擊“確認填寫報名信息”之前都可以對自己的報名資料進行修改。一旦提交成功後,4小時以內還可進入“我的後台”查看並修改您的報名信息。4小時之後審核人員開始審核用戶報名資格,用戶將不能再修改報名信息,如有特殊情況請聯繫所在地人事人才考試測評基地。
7、為什麼無法提交報考信息?
在報名結束時都無法提交報名信息,仍顯示“該頁無法顯示”。建議在報名時注意以下幾點:
一、簡化文本框中輸入的信息,即考生鍵入的字;
二、刪除鍵入字後面的空格;
三、填寫時間最好在20分鐘以內,以免網頁失效,導致考生信息丟失;
四、檢查是否有漏填項目;
五、檢查照片的格式和大小是否符合要求。
如按照以上方法操作問題還沒有解決,請撥打所在地人事人才考試測評基地諮詢熱線。
8、報名成功後,為什麼重新查看報名信息都發現信息不全?
在進行網上報名時如遇到網路堵塞和逾時現象嚴重時,會導致考生報名表數據丟失。請在提交報名表成功後,立即登錄“我的後台”系統查看報名表信息,如發現報名表數據丟失,請立即重新進行報名。
考試規則
1、應考人員在考前15分鐘憑《准考證》和《居民身份證》(軍官證或護照)進入考場。兩證缺一不可,如有缺少者,一律不得參加考試。應考人員對號入座後,將准考證及本人身份證放在桌面右上角,以備查對。2、應考人員除攜帶鋼筆、原子筆、2B鉛筆、橡皮等文具和按規定可以攜帶的計算器(不含具有儲存功能的計算器)外,不得帶各種書籍、資料、報刊、紙張、提包、手機、尋呼機等與考試無關物品入座。如有攜帶,應統一存放在考場指定地點,開考後不得互相借用文具和計算工具。考試期間,嚴禁攜帶資料及手機等通訊工具入座,違者按一般違紀違規行為處理,如使用手機(開機狀態)的,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處理。
3、開考鈴響後才能答題,開考後30分鐘內不得交卷退場。遲到30分鐘以上,一律不得入場,已交卷者,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談論。退場後不得再次進入考場。
4、應考人員答題,必須按規定使用2B鉛筆(只限於塗答題卡)和藍、黑墨水的鋼筆或原子筆,字跡要清楚、工整、塗寫正確。用其它顏色的筆書寫(填塗)的答卷(答題卡)按零分處理,未在規定部位書寫(填塗)的答案無效。
5、應考人員不得要求監考人員解釋試題,如試題不清或試卷分發錯誤,可舉手詢問。
6、應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保持考場安靜。場內禁止吸菸,不許交頭接耳、左顧右盼,嚴禁偷看他人答案。應考人員應尊重考場工作人員,接受監考人員得監督和檢查,不得無理取鬧,不得辱罵威脅、報復考場工作人員。
7、應考人員有特殊情況需要中途離場,應經監考人員允許並由工作人員專人陪同往返。
8、考試結束鈴響,應考人員立即停止答卷,並將試卷和答題卡翻放,待監考人員收齊試卷和答題卡並允許後,方可離場,不得將試卷、答題卡和草稿紙帶出考場。
9、除本考點主考、本考場監考、考點巡視人員外,其他任何人員不得進入考場。
註冊管理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職改)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的《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範圍內有效。經濟專業中、初級資格實行註冊登記制度。資格有效期一般為5年,有效期滿,持證者要按規定主動到發證機構辦理註冊登記。高級經濟師一般實行申報評審的辦法。
證書領取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一般在第二年的1月份公布,合格證書會在成績公布後的兩、三個月後開始領取,考生一般需要攜帶單位介紹信和證書工本費到當地的人事考試院領取證書。就業前景
巨觀來看,從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發展穩步提高,各行各業對經濟人才的需求也日益擴大。這讓經濟師考試的含金量也越來月高。經濟師的就業方向如何呢?經濟師的就業方向多為各類企業的進出口、報關、貨運代理業務及商務管理等工作。經濟師的專業廣泛、覆蓋面廣,涉及到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報考人員根據自己的崗位來選擇經濟師考試的具體專業。例如銀行職員考金融、施工單位考建築、人事部工作人員考人力資源,等等。經濟師具有系統的經濟專業理論知識,有較豐富的經濟工作實踐經驗,能夠獨立地解決較複雜的業務問題,工作中取得一定的成果或經濟效益。經濟師合格證書持有者一定程度上說明了其工作與管理能力。
在黨和國家巨觀調控的市場經濟條件下,經濟各行業受到廣泛關注。“經濟師”是我國職稱之一。參加考試並成績合格者,獲得相應級別的專業技術資格,由人事部統一發放合格證書。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廳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並加蓋鋼印的《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範圍內有效。經濟師按照國家規定享有一定的待遇,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由崗位津貼、書報費、交通費等構成。在很多單位,中級經濟師可以享受科級幹部的待遇、高級經濟師可以享受副處級幹部的待遇。達到退休年齡退休時,按照退休時工資標準增加10%發給退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