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工程師職稱考試

中級工程師職稱考試

中級工程師職稱考試,國家職業資格證書考試之一,一般每年一次,使用國家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指定教材,可以分為生物與醫學、化工與材料、電子與信息技術、機械與自動化、建築設計與施工等專業等類別。

基本信息

申報條件

1、 學歷與資歷。

1) 中專畢業工作滿5年,或大專畢業工作滿3年,或本科畢業工作滿1年,或碩士畢業經考核合格者可申報助理工程師職稱;

2) 大專或本科畢業從事助理工程師工作4年以上(含4年),或碩士畢業從事助理工程師工作2年以上,或博士畢業經考核合格者可申報中級工程師職稱;

3) 本科畢業或碩士畢業從事工程師工作滿5年以上,或博士畢業從事工程師工作2年以上可申報高級工程師職稱;

4) 本科、碩士、博士畢業取得高級工程師資格受聘擔任高級工程師職務5年以上(含5年)可申報教授級高工;

5) 本科畢業擔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滿5年(其中從事經濟工作滿3年),或碩士畢業擔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滿3年(其中從事經濟工作滿2年),或博士畢業擔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滿2年(其中從事經濟工作滿1年),可申報高級經濟師職稱。

2、 按規定參加職稱外語和計算機考試且成績合格(教授級高工或符合相關條件的其他人員可以免考)。

3、 中級職稱資格申報者須有二篇論文;高級工程師、高級經濟師職稱資格申報者須在省市級專業刊物上公開發表過二篇論文;教授級高工申報者須在國家權威機關確認的刊物上公開發表論文三篇以上。

4、 參評對象:

1) 凡具備申報條件的相關人員均可申報參評。

中級工程師職稱考試中級工程師職稱考試

2)中級職稱的參評對象是:相關單位在崗專業技術人員,持有“上海市引進人才工作證”滿一年或有“上海市居住證”在上海工作滿一年的外省市工程技術人員,從事高新技術項目的專業技術人員等;

3)高級職稱的參評對象是:相關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科研院所及所屬科技企業、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或項目中從事高新技術及其產品相關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等。對在高新技術成果轉化工作中業績突出者,可破格申報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5、 中級職稱評審一年受理兩次,高級職稱評審一年受理一次。

評審費:助理:約300元 中級:約600元 高級:約1000元。

考試內容

中級職稱考試自考平台開設課程

1、職稱英語(綜合C)

2、職稱計算機套用能力:

205模組word2003中文字處理

207模組powerpoint2003中文演示文稿

303模組internet套用

中級工程師職稱計算機考試採用模組化設計,各個模組單獨考試,每場50分鐘,40道題,同一考場同一模組的考生題目也是不同的,一般一天最多考5個模組,上午考2個,下午考三個。

考試報名

1、報名時間:12月開始報名

2、考試時間:2013年5月,考期為1天

3、報考人員報名時需帶第二代身份證複印件、學歷證書複印件和原件(或所屬初級職稱證)、一寸免冠彩照五張到自考平台進行報考。註:審核時需要畢業證原件。

考試細則

1.考試採用閉卷方式,其中專業基礎知識滿分120分、法律法規及相關知識滿分150分、專業知識及專業實務滿分150分。

2.職稱英語(綜合C)

職稱英語C級的人員要求能識別4000個左右的單詞和一定數量的短語。考試時間為2個小時,滿分為100分。

考試題型總共有六部分:第1部分,辭彙選項(第1-15題,每題1分,共15分);第2部分,閱讀判斷(第16-22題,每題1分,共7分);第3部分,概括大意與完成句子(第23-30題,每題1分,共8分);第4部分,閱讀理解(第31-45題,每題3分,共45分);第5部分,補全短文(第46-50題,每題2分,共10分);第6部分,完形填空(第51-65題,每題1分,共15分)。

3.職稱計算機(205模組 word2003中文字處理、207模組 powerpoint2003中文演示文稿、303模組 internet套用)

職稱計算機考試每個模組單獨進行考試,每場考50分鐘,滿分為100分,考試採用的是上機操作的方式進行,全部是操作型題型。

證書頒發

1、參考科目總分達到規定標準即為合格,合格者即取得土建工程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人事廳發文確認。

2、省職改辦負責安排各省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列印工作,省職改辦負責證書驗印,各市州人事職改部門和省直單位人事(職改)部門負責證書的頒發。

注意事項

具有國家教育部門承認相應學歷的專業技術人員,且所學專業對口的大中專畢業生,可按湘人發〔2001〕55號檔案規定,直接認定相應國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工程專業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實行以考代評是一項政策性、業務性很強的工作,關係到廣大參考人員和相關單位的切身利益,社會關注度高,各市州建設和人事部門要密切配合,認真實施,嚴格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事部3號令),加強管理,嚴肅考風考紀,確保考試公平、公正,切實維護考試的權威性與嚴肅性。

(1)應考人員必須在本年度內並在同一考點通過所有規定科目(模組)的考試,方可取得合格證書,否則成績均作無效處理。首次考試的應考人員可根據考點的報名情況和本人意願自行慎重選擇考點。

(2)在鄉鎮所屬單位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在評聘專業技術職務時,其計算機套用能力考試,也作為必備條件之一。

(3)取得博士學位後三年內評聘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人員,可以免試。

(4)在境外取得博士學位的留學人員,憑我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證明,回國三年內評聘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可以免試。

(5)取得國家計算機軟體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的中高級資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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