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公約

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公約

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公約是指教育部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進一步加強中等職業學校德育工作,組織起草了《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公約》(以下簡稱公約)。公約針對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的特點,提出了8個方面的基本要求,體現了以學生為主體、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理念,對引導學生形成良好行為習慣,增強德育的針對性、實效性具有重要意義。

公約通知

教育部辦公廳 關於開展學習簽署踐行《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公約》活動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各計畫單列市教育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為全面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積極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增強中等職業學校德育的針對性、實效性,教育引導學生自覺養成良好的思想品質和行為習慣,我部在廣泛發動中職學生、教師參與討論、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形成了《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公約》(以下簡稱《公約》)文本。為推動廣大中職學生知曉了解、自覺踐行《公約》,經研究決定在全國中等職業學校開展學習、簽署、踐行《公約》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深入學習宣傳《公約》。《公約》是對中等職業學校學生思想品質和行為習慣的基本要求,是引導學生健康成長的基本規範。各地各校要通過多種方式宣傳《公約》,在教室、走廊、宣傳欄、學生宿舍等處張貼《公約》掛圖,讓學生隨時隨處能見,營造潛移默化氛圍。要將《公約》作為新學期開學主題教育內容之一,組織全體學生學習,開展集體誦讀、徵文演講等學習教育活動,做到全體學生知曉了解公約、認同公約。

二、組織共同簽署《公約》。《公約》突出了學生主體理念,是學生自我約束、自我管理的共同約定。學校要在學生認同公約的基礎上,舉辦簽約儀式,讓全體學生簽署《公約》,共同做出承諾,使《公約》真正成為學生共同遵守的約定。各地各校要將舉辦《公約》簽約儀式作為學校德育和校園文化建設常規活動之一。

三、督促指導踐行《公約》。學生既是《公約》的立約主體,又是《公約》的踐約主體。各地各校要將實施《公約》作為學校德育工作和常規管理的重要內容,指導督促學生自覺踐行《公約》,相互監督、共同遵守,實現從“要我做”向“我要做”的轉變,教育引導學生自覺養成良好思想品質和行為習慣。

本《公約》是參考性文本,各地各校可結合實際對文本進行調整和細化。

附屬檔案: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公約

教育部辦公廳

2016年9月1日

公約全文

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公約

1. 愛祖國,有夢想。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中國共產黨。志存高遠,服務人民,奉獻社會。

2. 愛學習,有專長。崇尚科學,追求真知;勤學苦練,精益求精;不會就學,不懂就問。

3. 愛勞動,圖自強。尊重勞動,勇於創造;艱苦奮鬥,勤儉節約;從我做起,腳踏實地。

4. 講文明,重修養。尊師孝親,友善待人;誠實守信,言行一致;知錯就改,見賢思齊。

5. 遵法紀,守規章。遵守法律,依法做事;遵守校紀,依紀行為;遵守行規,依規行事。

6. 辨美醜,立形象。情趣健康,向善向美;儀容整潔,衣著得體;舉止文明,落落大方。

7. 強體魄,保健康。按時作息,堅持鍛鍊;講究衛生,保持清潔;珍愛生命,注意安全。

8. 樹自信,勇擔當。自尊自信,樂觀向上;珍惜青春,不怕挫折;敬業樂群,勇擔責任。

公約解讀

近日,教育部印發關於開展學習簽署踐行《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公約》活動的通知,要求將公約作為中等職業學校新學期開學主題教育內容之一,深入學習宣傳、組織共同簽署、督促指導踐行,教育引導學生自覺養成良好的思想品質和行為習慣。

據悉,公約文本是在廣泛發動中職學生、教師參與討論、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形成的。公約共8條,集中體現了十八大以來對學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新精神新要求,涵括德、智、體、美、勞、心理健康等方面。突出了中職學生群體的特點和職業教育特色,是針對中職學生道德品質和行為規範的基本要求。公約是中職學生自我約束、自我管理的共同約定,是對《中國小學生守則》的補充,對中職學生具有較強的針對性。

通知要求,一是深入宣傳學習公約。要求各地各校通過多種方式宣傳公約,營造學習公約的良好氛圍,做到全體學生知曉了解公約、認同公約。二是組織學生共同簽署公約。要求各地各校將公約簽署儀式作為學校常規德育活動之一,通過學生共同簽署公約,做出承諾,使公約成為學生共同遵守的約定。三是督促指導學生踐行《公約》。要求各地各校督促學生認真履行公約,實現從“要我做”向“我要做”的轉變,切實把公約落到實處。


徵求意見稿

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公約(徵求意見稿)

一、愛祖國,有夢想。

遵守憲法,維護國格;服務人民,奉獻社會;立志高遠,報效祖國。不參加非法聚會,不信謠傳謠,不胸無目標。

二、愛學習,有專長。

崇尚科學,追求真知;勤學苦練,增長本領;不懂就問,不會就學。不自甘愚昧,不淺嘗輒止,不知難而退。

三、愛勞動,圖自強。

尊重勞動,崇尚創造;艱苦奮鬥,勤儉節約;從小做起,篤實力行。不好逸惡勞,不奢侈浪費,不眼高手低。

四、講文明,重修養。

尊師孝親,友善待人;誠實守信,言行一致;知錯就改,見賢思齊。不恃強凌弱,不弄虛作假,不損人利己。

五、遵法紀,守規章。

遵守法律,依法做事;遵守校紀,依紀行為;遵守行規,依規操作。不滋事起鬨,不損壞公物,不違規操作。

六、辨美醜,立形象。

情趣健康,向善向美;儀容整潔,衣著得體;舉止文明,落落大方。不言語粗俗,不衣冠不整,不近“黃賭毒”。

七、常鍛鍊,保健康。

按時作息,每天鍛鍊;講究衛生,保持清潔;珍愛生命,注意安全。不晚睡晚起,不抽菸酗酒,不沉迷網路。

八、樹自信,勇擔當。

自尊自信,樂觀向上;珍惜青春,不怕挫折;敬業樂群,勇擔責任。不消極悲觀,不自卑自閉,不虛度年華。

教育部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

201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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