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簡介
財政部於2011年10月11日 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會計信息質量檢查公告(第二十一號)》(以下簡稱“公告”)。公告中指出,部分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出於業績考核達標、獲取銀行貸款等目的,有意粉飾財務報表,少數企業還存在違規發放補貼、偷漏稅款等問題。中國石化集團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長嶺分公司“榜上有名”。其中,中石化集團旗下的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長嶺分公司違規發放津貼高達5008萬。
公告顯示,中國石化集團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長嶺分公司存在收入不實5206萬元、所有者權益不實412萬元等會計違規問題,少繳各項稅款1182萬元。
公告顯示,財政部駐湖南省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對中國石化集團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長嶺分公司2009年度會計信息質量進行了檢查,檢查發現,該公司存在收入不實5206萬元、所有者權益不實412萬元等會計違規問題,少繳各項稅款1182萬元。
其中,該公司在編制2009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時,未將實質控制的岳陽興長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等納入合併範圍;2009年度少計土地租賃收入2581萬元;2009年度發放的職工工資津貼中有1416萬元未扣繳個人所得稅,有3592萬元未按稅法規定的超額累進稅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中石化回應
針對旗下分公司長嶺資產違規發放津貼5008萬元、少繳各項稅款1182萬元一事,中國石化今天回應說,目前長嶺資產分公司已按要求進行了整改,調整了會計賬務,積極主動配合主管稅務機關進行了處理工作。
中國石化回應說,2010年6月,財政部駐湖南省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對長嶺資產分公司2009年度會計信息質量進行了檢查並發現問題,於2010年10月27日下達了處理決定,對長嶺資產分公司予以行政處罰。中國石化集團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高度重視,立即要求長嶺資產分公司接受處罰並進行整改,積極配合主管稅務機關做好相關工作。同時要求中國石化集團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所屬企業以此為鑑、舉一反三,認真開展會計信息質量自查工作。目前長嶺資產分公司已按要求進行了整改,調整了會計賬務,積極主動配合主管稅務機關進行了處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