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
棗莊煤田開採歷史悠久。據窯神廟碑碣記載,最遲元至元年在(1308年)已有人在此“掘窯採煤”。元末明初,棗莊周圍已出現小煤窯群。明季詩人滿碧山以“磨塘山欲盡,煤井地盡空”詩句來形容當時採煤業盛況。清乾隆五年(1740年),山東巡撫朱定元奏請清廷大力開辦山東諸縣礦業,得到戶部批覆,棗莊煤業大興。至嘉慶年間,棗莊絕大多數煤井便分別被崔、宋、黃、梁、金、田、李、王所謂“八大家”壟斷。至鴉片戰爭前,棗莊地區已形成“商賈輻輳,炭窯時有增值,而漕運數千艘,連檣北上,載煤動輒數百萬擔”的景象。光緒元年(1875年),窯主金銘等人聯絡東明知縣米協麟、候補知縣戴華藻,稟呈北洋大臣李鴻章奏準,創辦了有官僚、富商和地主合資的“山東嶧縣中興礦局”。光緒八年(1882年),開始出煤,為棗莊煤礦的前身。
中興煤礦
中興礦局經營16年,共開煤井12座,工人從幾百人增至數千人。光緒十九年(1893年)曾釀成半截筒子小窯透水事故,淹死礦工100多名,引起公眾義憤。二十二年(1896年),山東巡撫李秉衡奏請清政府封礦,中興礦局停辦。二十五年(1899年)二月,在張蓮芬的主持下,成立“商辦山東嶧縣華德中興煤礦股份有限公司”,招僱工人,在三合莊恢復中興礦局小井,修復中五窯等舊井。至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公司已擁有煤井26座,抽水機8台,日產原煤300餘噸;礦地2806畝,運煤船15艘;北到濟寧,南到鎮江,沿京杭運河設8個分銷廠,資產增至70餘萬元。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公司完全由華資經營,更名為“商辦山東嶧縣中興煤礦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元年(1912年),台棗鐵路建成,臨(城)棗(莊)支線通車,並修建機器廠和車輛修理廠。隨後,南大井建成投產,電機廠竣工發電,中興公司發展到近代機器採煤和鐵路運銷的嶄新階段。1915年2月,南大井發生透水和瓦斯爆炸事故,造成499名礦工死亡,礦井被淹,公司經營急轉直下,張蓮芬憂極辭世。1916年11月,公司改組董事會,推軍政要人徐世昌為董事會長,戴緒萬為駐礦經理。數年間,股金擴充,營業興旺。1924年建成北大井,在陶莊建立分礦,在山家林、湯莊、佟樓等地增開小井多處,中興公司擁有兩座新式大井和140餘口小井,煉焦池近百座,分銷廠棧20餘處;還有台棗鐵路、運煤船舶和數座輔助廠,從而成為當時僅次於撫順(日資)、開灤(中英合資)的中國第三大煤礦。至1936年,中興公司已成為擁有3座近代化大型礦井和台棗鐵路,中興輪船公司、鼎中鹽業公司和開興成煤業公司3個大公司,發電廠、水泥廠、和興鋼鐵廠、永興煉焦廠和洛口木材廠5個廠,29個分銷廠,以及連雲港運煤碼頭、醫院、學校、農場等設施,資產超過千萬,國內屈指可數的大型綜合性企業。
日軍侵占棗莊後,實行“以戰養戰”“以人換煤”的方針,對煤田實行掠奪式開採。掠采的煤炭大都經連雲港運往日本,或東北鞍山昭和制鐵所供冶煉之用,用以製造槍炮,再來屠殺中國人民。1948年11月7日,棗莊徹底解放,棗莊煤礦回到人民懷抱。
1952年7月1日起,棗莊煤礦實行公私合營。1957年,東大井正式投產。1958年10月1日,棗莊煤礦轉為國營。此後,先後被煤炭部授予“學大慶、趕開灤”先進單位稱號,被山東省政府命名為“先進企業”,被中國統配煤礦總公司命名為“特級質量標準化礦井”。1999年6月10日,棗莊煤礦因資源枯竭,安全關井閉坑,實行礦井轉產、人員分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