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中山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中山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設有9個科室,在冊工作人員148人,中心固定資產原值3270萬元,擁有氣質聯用儀、離子色譜儀、氣相色譜儀、高效液相色譜分析儀、全自動細菌鑑定及藥敏分析儀、水質流動注射分析儀、全自動定量螢光PCR系統等一大批先進的進口設備。同時我中心已通過中國實驗室國家認可、CMA計量認證和省衛生監督檢驗檢測機構認定,是市科技興醫“十五”規劃重點實驗室,是市唯一獲得省衛生廳認可,具備從事職業性健康檢查和職業病診斷資格的機構,現為中山大學公共衛生學院、廣東藥學院的教學基地。

基本信息

機構概況

中心上下團結拼搏,憑著強烈的社會責任感、使命感以及對疾病預防控制事業的熱愛和執著追求,對技術精益求精,勇於面對各種困難和挑戰,始終把保障人民身體健康這一根本利益放在首位。在抗擊“非典”這場特殊的戰役中,主動搜尋病人,加強疫情監測,反應敏捷,勇於探索,為我市快速控制疫情作出了積極的貢獻,為全省乃至全國提供了經驗借鑑。中心認真開展計畫免疫和疾病預防控制工作,開展了新時期“非典”、霍亂、登革熱等傳染病控制策略的研究,建立了動態的傳染病防控系統,使我市傳染病發生率逐年下降。中心還順應形勢,突破難點,積極開展公共衛生、職業衛生等監測工作,降低了食物中毒和職業中毒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率。

中心引進人才,加大投入,依據ISO/IEC17025:1999《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的通用要求》,建立並不斷完善質量體系。目前,中心能開展各類檢測項目520多項,包括食品、化妝品、飲用水、衛生用品、食用品檢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危害因素監測檢驗;食物中毒、職業中毒的檢驗鑑定;疾病的監測檢驗及DNA檢測等較高難度的技術項目;在衛生檢測方面已具備明顯的專科優勢,其中312項檢測結果達到國際互認。
中心領導班子強化管理,開拓創新,注重信息建設和“科技興防”,實現了信息化管理。近五年來,中心技術人員科研立項課題35項,獲市科技成果獎7項,發表國家級專業論文160餘篇。各學科湧現出一批具有較高學術水平的學科帶頭人和科研技術骨幹,多次獲“全國計畫免疫工作先進集體”稱號及省、市嘉獎,近兩年分別被評為中山市“醫療衛生管理工作一等獎”和“科技工作先進單位”,且獲得 “廣東省抗擊非典模範集體”等15項殊榮。
今後,中心將加強內涵建設,建立一支適應社會需要,業務素質高、應急能力強的專業技術隊伍,堅持“預防疾病,造福人民”的宗旨,為保障全市人民的身體健康做出積極的貢獻。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
(一)負責中心工作計畫、總結及各種綜合性檔案的起草。
(二)負責檔案的收發登記、傳閱、督辦和歸檔。
(三)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管理。
(四)負責人事、勞資、職稱評聘及技術人員技術檔案工作等管理。
(五)負責信訪、接待、外事、投訴受理等工作。
(六)負責信息化網路(包括計算機、內外網路和管理信息系統)的建設、管理、套用技術培訓和維護。
(七)負責物資(設備、疫苗、藥品、耗材等)採購和管理。
(八)負責中心儀器設備與固定資產管理,中心房屋、水、電、氣、通訊的綜合管理和日常維修、保養。
(九)負責中心安全保衛、環境衛生、綠化美化、環保工作。
(十)負責中心車輛的調度、檢修、保養和管理。
(十一)負責中心職工飯堂管理。

二、業務管理科
(一)綜合協調中心日常業務工作,協助中心領導組織、管理、處理全中心各項業務;組織協調中心業務科室的活動,組織協調中心與基層防疫機構的業務活動;組織實施市疾控網路的應急體系建設與管理。
(二)負責維持中心質量管理體系持續有效運行。組織制訂和修訂質量管理體系檔案、質量控制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中心質量監督網路日常管理,協助實施年度內部審核和管理評審;負責組織各項質量考核和資質認證,對下級檢驗機構的質量考核和認證工作。
(三)負責科研管理。包括科研計畫管理、課題管理、成果管理、論文管理和科研檔案管理。
(四)負責職工繼續教育管理;負責組織全市疾病預防控制系統專業人員業務培訓。
(五)負責協助有關部門實施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活動,收集和整理主要衛生活動相關資料,開展健康教育效果評估。
(六)負責組織實施全市公衛醫師實踐技能考核和公衛醫師轉正定級考試。負責研究生、實習生、進修生的教學管理和現場實習的組織工作。
(七)負責樣品受理、信息錄入和樣品管理,檢測報告編制、列印和發放,檢測記錄的歸檔與管理。
(八)負責從業人員衛生知識培訓、考核與發證。
(九)負責市預防醫學會日常工作。

三、財務科
(一)負責編制年度財務計畫、預算、決算。
(二)負責經費收入、支出情況的監督與指導。
(三)負責專項資金、財務報表、帳務和財務綜合管理。
(四)負責工資、勞務效益工資(獎金)的核算和發放。
(五)負責財務收支狀況分析、巨觀調控和日常管理工作。
(六)指導和監督各科、所固定資產、庫存物品的綜合管理。
(七)負責日常業務收費、現金和票據管理。

四、衛生防疫科
(一)負責對國家法定傳染病及新發傳染病的監測、預測、預警及全市疫情報告審核及管理工作。
(二)組織開展重大傳染病、暴發疫情的流行病學調查,制訂控制策略和措施,評估防控效果。
(三)負責組織實施全市免疫規劃,疫苗免疫效果監測、疫苗相關疾病監測與調查處理。
(四)開展病媒生物監測、寄生蟲病防控工作,組織實施全市消毒效果監測和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的預防控制工作。
(五)負責傳染病預防控制信息的收集整理、統計分析、綜合評價、反饋及報告工作。

五、中山市愛滋病防治所
(一)協助市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市衛生局制訂愛滋病預防控制工作計畫及相應的控制策略和措施。
(二)負責組織對愛滋病疫情進行調查處理,開展全市愛滋病監測。
(三)負責全市愛滋病預防控制信息的收集、統計分析、綜合評價、疫情報告。
(四)負責對全市愛滋病預防控制工作、技術人員進行指導和培訓。
(五)負責組織開展愛滋病防制宣傳教育、行為干預。
(六)負責全市愛滋病病毒職業暴露預防與應急處理。
(七)負責全市愛滋病抗病毒治療藥品管理。
(八)提供愛滋病免費自願諮詢檢測和愛滋病轉介諮詢服務。
(九)完成市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市衛生局及中心臨時交付的其他工作。

六、公共衛生與食品衛生科
(一)開展公共場所空氣和公共衛生用品、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直飲水、游泳池水、集中式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監測及評價;開展環境衛生和健康相關產品的調查研究。接受化妝品、家居及辦公場所室內空氣品質、生活飲用水建築給水工程的委託監測與評價。
(二)開展學校食品安全,教學、生活環境的監測及評價;對學生營養狀況開展調查並進行營養指導;開展學校常見病的調查與評估;對我市的學校衛生工作進行技術指導。
(三)開展食品污染物監測,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食品安全標準的研究,協助相關部門開展食源性疾病的預防控制以及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置,開展公共營養的監測與評估;接受各類食品、食品包裝材料、餐(飲)具消毒效果的委託監測與評價。開展全市碘缺乏病防治工作的監測與評估。
(四)協助相關部門開展食源性疾病、涉水、公共場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調查處理和防控。
(五)開展從業人員預防性健康檢查及衛生知識培訓。
(六)負責衛生行政部門交付的監測任務及重大衛生保障工作。

七、職業病防治所
(一)開展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和控制效果評價。
(二)開展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與評價,預防與控制相關疾病的發生與發展。
(三)開展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以及相關疾病預防與控制。
(四)負責開展職業病診斷及職業病危害事故處理。
(五)負責開展職業衛生宣傳與健康教育。

八、職業健康監護中心
(一)開展有毒有害崗位作業人員的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和應急職業健康檢查;提供職業病和職業健康諮詢服務。
(二)開展食品、藥品、化妝品、健康相關產品、生活飲用水和公共場所等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
(三)與中山市交警部門聯網開展駕駛員年審和換證體檢。
(四)為單位提供招工體檢和員工定期健康檢查服務;開展個人健康檢查業務。
(五)開展內科、眼耳鼻喉科常見病診療服務;開設寄生蟲病、肝病、職業病、動物致傷(狂犬病預防)等特色診療門診;提供健康諮詢和二類疫苗接種服務。
(六)負責制定本市放射衛生防護工作計畫,對轄區放射衛生防護工作進行技術指導。
(七)開展放射工作場所定期放射衛生防護監測,對防護設施和效果進行衛生學評價。
(八)開展新建、擴建、改建的放射工作場所放射性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和防護控制效果評價。
(九)開展醫用診斷X射線機技術質量控制檢測。
(十)建立健全全市放射工作單位檔案、放射工作人員個人劑量檔案和健康檔案;開展放射工作人員的個人劑量監測和職業性健康檢查;配合市衛生監督所對全市放射工作人員放射衛生法規和放射防護知識培訓。
(十一)參與轄區內放射事故的應急調查處理。

九、檢驗科
(一)負責疾病監測、衛生監測和健康監護的微生物檢驗及菌株的收集、鑑定和保管。
(二)負責傳染病疫情、食物中毒、職業中毒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微生物和理化檢驗。
(三)負責食品、水、化妝品等健康相關產品以及場所、健康相關物品有害有毒因素的微生物和理化檢驗。
(四)負責消毒產品類消毒效果檢驗及醫院消毒效果檢驗、細菌耐藥性監測。
(五)負責開展碘缺乏病、食品營養素等相關的理化檢驗。
(六)開展檢驗技術、方法、相關標準、規範等的引進和科學研究,建立化學性毒物檢測和微生物檢測技術儲備。
(七)負責對下級單位和相關企業的實驗室進行檢驗技術指導和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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