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保稅物流中心

2、轉口貨物和國際中轉貨物; 6、海關對從境外進入物流中心內的貨物,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予以保稅。 4、貨物裝卸、搬運、配送等業務。

中山保稅物流中心是廣東省新十項工程和中山市“十一五”重點工程項目,位於中山市民眾鎮浪網村,東臨番中公路,西連京珠高速公路,北接陽光大道,南靠新龍快速幹線。目前開發用地約801畝,已建成的倉庫面積約16萬平方米、貨櫃堆場2萬平方米,預留約14萬平方米的倉儲面積,待條件成熟再開發建設。
中山保稅物流中心(B型)已於2008年12月26日經國家海關總署、財政部、稅務總局、外匯局聯合批准建設,並於2009年12月29日通過國家聯合驗收組的驗收、2010年7月5日投產運營。自運營以來,各有關業務穩步發展,通關環境不斷得到最佳化,正逐步獲得廣大客戶的認可。

基本情況介紹

運營模式

“中山保稅物流中心有限公司”是中山保稅物流中心的經營管理單位,配合海關和有關部門做好中心的相關管理工作。該公司通過租賃倉庫,提供信息系統、作業系統和其他相關服務等,引進多家物流公司在中心內開展保稅倉儲物流業務。目前,企業可根據實際選擇以下任一種方式使用物流中心的服務:一是自己做,在物流中心所在地新成立一家物流公司或分公司,經海關批准後進駐中心從事保稅倉儲物流活動;二是與已經進駐物流中心的物流公司合作(有關入駐的物流公司情況請登入公司網站查詢),委託已進駐的物流公司開展保稅物流倉儲業務。

七大功能

1、保稅存儲進出口貨物及其他未辦結海關手續的貨物;
2、可對所存貨物開展流通性簡單加工和增值服務;
3、全球採購和國際分撥、配送;
4、轉口貿易和國際中轉;
5、口岸和出口退說功能;
6、物流信息處理服務;
7、貨櫃裝卸、倉儲及物流服務。

可存儲的貨物與存儲期限

1、國內出口貨物;
2、轉口貨物和國際中轉貨物;
3、外商暫存貨物;
4、加工貿易進出口貨物;
5、供應國際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物料、維修用零部件;
6、供維修外國產品所進口的零配件;
7、未辦結海關手續的一般貿易進口貨物;
8、經海關批准的其他未辦結海關手續的貨物。
貨物存儲期限為兩年,確有正當理由的,經主管海關同意可以予以延期,延長期一般不超過一年。

倉庫基本情況

1、單層鋼結構高台倉庫(共四棟,面積合計4.6萬平方米),主要指標如下:
1)每棟倉庫長144米,寬72米;
2)倉庫內淨高為7.5米;
3)地面每平方米載荷3噸;
4)裝卸平台高1.2米;
5)配有24小時CCTV監控系統、自動噴淋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等。
2、雙層鋼筋混凝土結構高台倉庫(共三棟,面積合計5.4萬平方米),主要指標如下:
1)每棟倉庫長135米,寬80米;
2)倉庫內淨高為8米;
3)地面每平方米載荷首層4噸、第二層2.5噸;
4)裝卸平台高1.2米;
5)配有雙向12米貨車通道,貨車可直接開至倉庫二層卸貨;
6)配有24小時CCTV監控系統、自動噴淋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等。
3、三層鋼筋混凝土結構高台倉庫(共兩棟,面積合計6.2萬平方米),主要指標如下:
1)每棟倉庫長144米,寬72.8米;
2)倉庫內淨高為首層5.4米,第二、三層3.7米;
3)地面每平方米載荷首層2.5噸,第二、三層1.2噸;
4)裝卸平台高1.2米;
5)每棟各配有八台5噸的貨運升降電梯,將卸貨平台與二、三層連通起來;
6)配有24小時CCTV監控系統、自動噴淋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等。

優勢和作用

部分政策優勢

中山保稅物流中心是珠三角西岸目前唯一一個經國家四部委聯合批准的保稅物流中心,具有“境內關外”的特許政策優勢。
1、國內貨物進入物流中心視同出口,享受出口退稅政策。
2、國內企業(物流中心外,下同)將貨物銷售給物流中心內企業的,或國內企業將貨物銷售給境外企業後,境外企業將貨物運入物流中心內企業倉儲的,國內企業憑有關單證、檔案,按規定辦理退(免)稅手續。
3、國內企業銷售給物流中心內企業並運入物流中心供物流中心內企業使用的國產機器、裝卸設備、管理設備、檢驗檢測設備、包裝物料,國內企業憑有關單證和檔案,按規定辦理退(免)稅手續。
4、物流中心內的貨物進入國內銷售視同進口,按貨物進口的有關規定辦理報關手續,並按貨物實際狀態徵稅。
5、海關、檢驗檢疫對物流中心與境外之間的貨物採取便捷的監管、檢驗檢疫方式。
6、海關對從境外進入物流中心內的貨物,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予以保稅。
7、物流中心內貨物銷往境外的,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不徵收出口關稅。
8、對物流中心與境外之間進出的貨物,除實行出口被動配額管理和國家另有規定外,不實行進出口配額、許可證管理。
9、貨物進出物流中心,包括物流中心與境外之間、物流中心與境內中心外之間,可根據需要並經海關批准,分批進出、集中報關。
10、物流中心與境外之間的進出口,中心內企業無需辦理收付匯核銷手續。
11、國內企業從物流中心進口貨物,可以向中心內企業付匯,也可以直接向境外支付;向物流中心內出口貨物的,國內企業可以向物流中心內企業收匯,也可以從境外收匯。
12、物流中心內企業可對所存儲的貨物進行流通性簡單加工和增值服務,包括對貨物進行分級分類、分拆分揀、分裝、計量、組合包裝、打膜、加刷嘜碼、刷貼標誌、改換包裝、拼裝等輔助性簡單作業。
13、對物流中心內企業在中心內簡單加工的貨物,凡直接出口或銷售給中心內其他企業的,免徵增值稅、消費稅。
14、對物流中心內企業之間或物流中心與出口加工區、保稅港區之間的貨物交易、流轉,免徵流通環節的增值稅、消費稅。

交通區位優勢

1、鄰近中山港、小欖港、香港港口、深圳港口和廣州港口,其中距中山港僅約10分鐘車程。
2、鄰近京珠高速、中江高速、擬規劃建設的中深通道等,並與番中公路等省市幹線網路相連,陸路交通十分發達和便利。
3、90公里半徑範圍內有廣州、深圳、珠海、香港和澳門五大國際機場,在一個半小時車程內均可到達。

通關便利優勢

目前,海關和檢驗檢疫部門已進駐,並為廣大客戶提供快捷、便利和高效的通關服務。為滿足廣大客戶快捷通關的需要,已開通了夜間通關,具體通關時間如下:
1、星期一至星期六:9:00時至12:00時;14:00時至17:00時;18:30時至20:30時,期間內卡口不關閉,全天開放。
2、星期天全天休息。
3、海關和檢驗檢疫部門實行24小時預約通關措施。

主要作用

1、通過採用VMI、JIT、DC等經營模式,支持生產型企業實現零庫存,幫助企業降低物流成本。
2、利用中心提前退稅政策優勢,可成為國內企業、供應商或分銷商商品交易、庫存中心,減少他們的退稅資金壓力。
3、可有效解決“境外一日游”問題,解決深加工結轉無法退稅問題,在減少企業運輸和管理成本的狀態下,完成境內企業間進料或來料的結轉、加工結轉手冊核銷以及料件拆借等業務。
4、利用中心與境外之間進口貨物保稅及一般情況下不實行進口配額、許可證管理的優勢,國外供應商或國內採購商可先將原材料、零部件及其他產品從境外運入物流中心保稅倉儲,根據國內需求,再分批報關進口,減輕有關稅金、保證金等資金占用壓力。
5、“分送集報”、“區港聯動”等的便捷通關模式,可提高企業物流運作效率,降低貨物報關及通關成本。
6、可以把不同產地、不同工廠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出口至物流中心退稅後倉儲,再根據情況拼裝成不同的貨櫃後運往世界各地,大大降低物流成本。
7、利用中國人力資源優勢,以及物流中心特許政策優勢,可將境外國際物流中心的分揀、包裝、貼碼甚至倉儲、配送等業務移到物流中心內,開展國際採購、分銷與配送,既貼近中國龐大的市場又減低操作成本。
8、靈活的外匯政策,可有效解決三方及多方貿易收付匯等問題。

其他業務

1、進口葡萄酒保稅業務,全力打造進口葡萄酒保稅倉儲、國際貿易、展示、行銷、國際國內分撥配送、交易的綜合性平台。
2、進出境貨運車輛檢查場(陸路口岸)業務。原石岐車檢場和坦洲車檢場已搬遷至中山保稅物流中心,經陸路進出口的貨物可在此辦理報關和轉關手續。
3、辦公室、商鋪、宿舍等出租業務。
4、貨物裝卸、搬運、配送等業務。
5、其他有關配套業務。

配套服務情況

1、已建成約2.5萬平方米的15層綜合辦公大樓和兩層業務配套用房,作物流辦公、報關、報檢等用途。
2、已建成約1萬平方米的六層宿舍樓,為相關人員提供住宿服務。
3、設有公共飯堂,為前來辦公人員提供餐飲服務。
4、正在引進銀行、保險等單位,為周邊企業和個人提供便捷的金融和保險服務。
5、已開通專用公交線路,確保方便相關人員的上下班。
6、正在積極完善其他相關配套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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