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中小板300指數是中國多層次證券市場的重要指數,由300家具有代表性的中小板公司組成。中小板300指數包括價格指數(中小板300P)和全收益指數(中小板300R),為各類投資者提供新的業績基準、可交易的指數產品和金融衍生工具的標的物,滿足證券市場進一步發展的需要。
發布時間
為了更全面的反映中小板市場情況,向市場各類投資者提供更多的跟蹤投資目標指數,推進指數基金產品以及豐富證券市場產品品種,深圳證券交易所決定於2010年3月22日起正式編制和發布中小板300指數,基點為1000點。
選股原則
(一)入圍標準:
1.在深交所中小企業板上市交易的A股;
2.有一定上市交易日期(一般六個月,流通市值排名在樣本數10%範圍內的不受此限制);
3.非ST、*ST股票;
4.公司最近一年無重大違規、財務報告無重大問題;
5.公司最近一年經營無異常、無重大虧損
6.考察期內股價無異常波動。
(二)成份股選樣方法
中小板300指數的初始成份股從中小板綜合指數樣本中選取指數發布前10個交易日日均流通市值排名靠前的300隻非ST中小板上市股票構成,以後需要對入圍的股票進行排序選出成份股。
中小板300指數選樣指標為一段時期(一般為六個月)平均流通市值的比重和平均成交金額的比重。選樣時先計算入圍個股平均流通市值占市場比重和平均成交金額占市場比重,再將上述指標按2:1的權重加權平均,計算結果從高到低排序,在參考公司治理結構、經營狀況、發展潛力、行業代表性等因素後,按照緩衝區技術選取中小板300指數成份股。
(三)定期調整方法
中小板300指數實施定期調整,時間定於每年1月、7月的一個交易日進行實施,通常在前一年的12月和當年的6月的第二個完整交易周的第一個交易日公布調整方案。
成份股樣本定期調整方法是先對入圍股票按選樣方法中的加權比值進行綜合排名,再按下列原則選股:
1. 排名在樣本數70%範圍之內的非原成份股按順序入選;
2. 排名在樣本數130%範圍之內的原成份股按順序優先保留;
3. 每次樣本股調整數量不超過樣本總數的10%。
計算方法
(一)基日
中小板300指數以2010年3月19日為基日,基點為1000點。
(二)計算公式
同深證100指數。
三、指數的調整計算
同深證100指數
四、指數的維護和發布
同深證100指數。
五、免責聲明
同深證100指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