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日設定
聯合國大會,考慮到中小微企業在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特別是在促進創新、創造力和人人享有體面工作方面的重要作用,在A/RES/71/279號決議中將每年的6月27日設立為中小微企業日。
該決議由阿根廷代表團提出,獲得54個成員國支持,未經193個聯合國大會成員投票於2017年4月6日通過。
對於企業規模的定義因國家而異。以歐盟為例,歐盟對於企業規模的定義是基於員工數量 、年營業額、或資產負債表的。
•微型企業:員工數量少於10人,年營業額或總資產少於200萬歐元。
•小型企業:員工數量少於50人,年營業額或總資產少於1000萬歐元。
•中型企業:員工數量少於250人,年營業額少於5000萬歐元或總資產少於4300萬歐元。
目的意義
中小型企業的員工數量往往小於250人,但它們在全球大部分經濟體中都起到支柱作用,在開發中國家起到關鍵作用。
國際中小微企業理事會的數據顯示,正式與非正式的中小微企業占企業總數的90%,提供的就業崗位占所就業崗位數的60-70%,且創造了50%的GDP。
聯合國大會意識到了中小微企業的重要性, 決定將每年的6月27日作為中小微企業日,來加深人們對於中小微企業在促進可持續發展方面所作貢獻的認識。